项目转让合同范本

项目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 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 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 、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b@2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 、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第二篇:项目转让合同

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于公司(以下简称“ ”)签订了《项目转让协议》,甲方受让了内蒙古君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人公司位于铁西区帝城国际项目,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

2、乙方对该项目的现状及上述事项全部知悉并同意受让。

基于上述,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本转让合同,并确认相互诚实信用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概况

1.1经双方协商,该项目由君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继续开发。

1.2帝城国际总建筑面积约93778平方米,其中主楼约55047平方米,裙楼38731平方米,主体结构层为31层,截止20xx年12月1日主体22层完成,裙楼主楼以西部分正负零完成,主楼以东部分完成筏板基础。

1.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外,其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办理完成。

乙方对1.1、1.2、1.3项知悉并完全认可同意接受。

1.4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乙方对此予以确认;如在本同签订后,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2.甲方在建设帝城国际项目过程中因该项目在甲方负责阶段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甲方负责。在甲方向乙方交接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甲方办理。如需办理变更手续的,则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以下简称转让价款,实际最终结算总面积以房管局房产证面积为准。平米单价包括除主楼电梯、外装饰、空调、消防、二次结构外的所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土地成本、建安费用等一

切费用)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主体封顶后五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支付人民币 ,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只负责本项目所有房产证证件办理,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等工作(甲方只负责协调工作),具体的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等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办理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帝城国际项目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

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如由于乙方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在乙方将全部的手续变更回甲方名下后,甲方将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予以退回。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拒绝承担应由其承担的责任的,在甲方不得以对外承担后,甲方有权随时就代乙方支付的价款向乙方进行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代付的款项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自甲方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支付之日止)。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

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对方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双方保证对方所有的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目的与用途,并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信息予以妥善保存。项目终止后应对方要求将有关文件、资料归还或销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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