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承包 协议书2

教练车辆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互惠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资金、信用和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将单车驾培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由乙方负责培训驾考学员顺利考取驾驶执照,但乙方不参与甲方驾校的管理活动。

二、甲方为乙方每提供8个名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保金 万元,以此类推

三、乙方的学员考试每批总额为8人/车,计 人/车/月,由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报送培训计划、记录及在学员完成学时按期办理科目考试预约(须提供学员缴费的#5@p)。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办理结业手续。

四、乙方按 元/人在学员报名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该款只包含驾管所收取的科目一至四考试费用,其余学员的体检、照相、办卡、驾培、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以及教学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遇相关部门费用标准调整届时作相应调整。

五、由于甲方未给乙方设定承包费基数,因此在乙方当月核定的学员考试名额剩余时,甲方可以在本校内进行调剂;同样在乙方当月名额不足时,甲方也可以为乙方进行调剂。

六、乙方的教学车辆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教学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由其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

失。

七、承包期内,凡因乙方承包经营范围内事宜,发生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司法等相关部门判定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乙方收取学员培训费用,必须向学员出具甲方统一#5@p或收据;乙方不得私自收费、超标准收费或违规使用其他#5@p或收据收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违约按二十三条执行。

九、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及学时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不得对学员“吃、拿、卡、要”或有不文明行为,凡违反规定者甲方可停办招生考试业务并罚款1万元,违反三次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以及服务质量和安全考核达标要求,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

十一、乙方招生点及教学场地必须按照要求合理设置,所用文本等由甲方统一制取。

十二、为有利于学员科目二考试顺利合格,凡需要考前在考场内练习的学员须交纳场地使用维护费,标准另行确定。

十三、甲方将安排专门部门对乙方的招生教学进行监督考核,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凡发现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对三次不改或乙方已无能力整改的即为违约。具体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十四、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五、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应做到耐心细致、周到服务,确保培训质量。如发生学员合理投诉,甲方有权按一次扣除当月一台车考试指标进行处罚。

不得超过三次。

十六、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加强工作人员及学员的安全教育,甲方每月组织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如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招生考试业务,并处罚1万元。

十七、乙方的学员因考试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要求退费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甲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发生学员向政府或驾校主管部门投诉或上访的,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给予罚款3万元直至解除协议。

十八、乙方不得买卖学员指标,不得将车辆或牌证转包、转租或转借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不论如何原因,如发生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请吃、送礼行为,一经查实,除将甲方违规人员开除外,同时,给予乙方1万元的处罚。

十九、如相关部门对车辆设施有新要求,乙方必须服从,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十、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双方协议终止,对未结业的学员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剩余的学员经双方核对名单及培训记录确认无误后,核定每个学员所需的培训及考试费用(含经折算的教练员工资、燃油和车辆维护费以及考试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培训结业;

二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协议终止,押金不予退还,车辆无偿属甲方所有,由此照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一并承担赔偿责任;

2、如甲方违约,协议终止,押金退回,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一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二十三、承包期自甲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承包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由于乙方必须具备按驾培要求设置的训练场地和按车辆数配备的教练员数(须持教练证),因此,本合同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训练场地证明和教练员证齐备的条件后(本校开业前一个月)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户名:汪少平

卡号:6222 6202 7000 1247

开户行:交行平山路支行

附:1、训练场地证明复印件

2、教练员证复印件份。

乙方: 371 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人经申请承包 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学校) 台教练车进行驾培经营,为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合规经营以及文明教学、维护学校的名誉,现自愿做如下承诺: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安全工作做为我承包经营各项工

作的重中之重,服从并配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我承担所有责任,愿接受学校的处罚,并由我个人的财产担保负责清偿学校造成的相应损失。

2、 考虑到我所处的重点招生地域,为了方便学员训练,我自愿在 按

规定设置临时教练车场地。如果遇到管理部门检查发现该场地不符合要求,所有整改责任由我负责。学校将配合协助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3、 我保证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以及文明教学,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对学员或

其家属“吃、拿、卡、要”或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如发生,愿接受学校处罚。

4、 我保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处罚。

5、 如因我在经营管理中严重违规或发生重大事故,学校根据《教练车承包

协议书》条款终止与我的承包协议,本人不持有异议。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设分公司承包经营责任制协议书2

建筑分公司承包经营责任制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拓展工程业务的需要,甲方经董事会研究后,决定成立“XXXXXXX”,并委任XXXX为该分公司经理、XXX为该分公司副经理(任命书另发),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该分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

一、 成立该分公司的条件:

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有能力承揽到建筑面积XXX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业务。若实际低于,则保底按XXX万平方米计算,向甲方缴纳下述的工程项目管理费。

二、授权经营范围:

仅限于私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工程项目。

三、授权经营方式: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授权经营期限:

XXXXXXX。若因工程业务需要,可酌情延期。

五、分公司组织构成及相关规定:

1. 分公司拟设置经理室、副经理室、工程部、财务部、勤务部。 具体由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会计、出纳、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印章管理员、勤务员等人员组成。

1

2. 分公司的会计和印章管理员由甲方委派,其待遇和履职的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其余人员由乙方委派,其待遇和履职的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项目部工程项目具体承包人的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3. 分公司公章在使用过程中,应征得乙方经理的同意,并采具体登记程序。印章管理员无权擅自使用分公司公章。

4.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甲方或乙方,若有触法者,一经发现,将移送法办,并追究其相关的责任;若是乙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方委派的人员,若有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人品不端者,一经发现:a.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更换。b.若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c. 若有触法者,一经发现,将移送法办,并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6. 乙方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均应在第一时间交一份给甲方备案。

7. 甲方委派的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8.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其办公场所的租金、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余的费用各自承担。

六、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工程项目管理费为工程总价的%,并按建设方每次拨付的工程款的额度依上述的比例缴纳。

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税及其它相关费用(指行政收费) 2

均由乙方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八、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或转发国家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法规、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2.分公司在成立之初和经营过程中,乙方若需甲方提供其相关的证件、资料,甲方应及时予以提供;需要甲方协助办理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办理。

3.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由甲方指派(挂职),乙方若有需要,甲方应及时安排到位,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4.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乙方若有需要,甲方应鼎力协助解决和及时安排到位,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5.为乙方提供异地纳税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

6.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支持并配合乙方处理好对外的关系及办理诉讼、仲裁等事务。

7.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8.其它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九、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地方制定的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

3. 乙方应严格、切实、全面地履行与业主(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

4.做好农民工岗前教育工作。

3

5.项目完成负责及时向甲方移交工程项目部的印章及完整的用印登记资料及一份竣工资料。

6.项目完成负责支付相应的农民工工资、材料及设备款,清理对外所有欠款或债务。

7.做好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8.向甲方提供纳税证明资料一份(复印件)。

9.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10.其它乙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十、甲方权利:

1. 有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权力。

2. 对乙方的经营过程有监督的权利。

3. 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力。

十一、乙方权利:

1. 有直接向项目部收取相应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费的权力。

2. 有自主经营的权利。

3. 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力。

十二、特约事项:

1. 若“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对乙方及其经营的工程业务范围持有异议或诉讼甲方、甚至乙方,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对外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对外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若因一方对外的债权债务累及另一方,当事方应及时妥 4

善解决,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3. 甲方在建设方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按本协议约定的相应的比例扣除工程项目管理费后,其余的款项均由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挪用、截留、拒付该款项。

4. 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和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待遇由乙方负责(具体另行商定)。

十三、违约责任:

若某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并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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