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培训协议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

甲方(培训机构名称): 乙方(学员姓名):

法定代表人: 学员身份证号:

报名地点: 培训准驾车型: 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协议书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就机动车驾驶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办理报名手续及签订本合同前应向乙方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及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如实向乙方说明本校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交通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向乙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须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教员《准教证》,教练车须在交通部门注册登记。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收取学费 2550元,包括所有培训费及理论、场地驾驶、路面驾驶考试 一次的报考费及相关费用。同时,针对以上发生的费用,甲方须向乙方开具#5@p。

4、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培训,保证学时及教学质量;由于甲方教学不规范,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周末及节假日乙方去5人以上,甲方提供专车一辆进行学习;15人以上,甲方提供2辆专车进行学习。乙方任何学员可在晚间7点-10点间去驾校学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入学后,应配合甲方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服从教员指导,保证完成课目训练,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交通部门所规定的培训学时;

2、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的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培训费用及相关费用; 乙方如果考试不合格需参加补考,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报价,未包含补考费用的,乙方按考试部门规定的金额的要求需另交与补考相关的费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的约定向乙方出具相关票据;

3、乙方报名申请培训时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在各科考试过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证件或信息有失真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因违反相应法律法规或因拒不服从教练员指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应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的培训学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上签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参加培训或考试,超出驾驶技能证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驾驶证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费;如未超出驾驶技能证明有效期的,可以安排乙方继续参加培训、考试。

四、关于补充条款

关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讼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驾驶证为止,合同最长有效期限以乙方驾驶技能证明的最后限期为准。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人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驾校租赁经营承包协议

租 赁 经 营 承 包 协 议

甲方:京 山 东 方 驾 校

乙方:教练员:

为调动广大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其福利待遇,同时为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杜绝买卖学员的现象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荆门地区驾培市场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人性化的基本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一 租赁教练车及培训任务;

1.教练车 鄂H 学,租赁押金 元,所有权属学校,教练员作为独立的个体自行按照协议要求经营;

2.培训学员科目二、科目三计时培训,由教练员负责考试至毕业领证。

二.协议期限壹年:20xx年 2月1日――20xx年 2月8日

三.基本招生任务:陆拾人

四.招生指导价格:C1 2200元/1900元,B2 2500元/2200元。

五.结算:

1.C1照学校按1250元/人收取费用,余额作为教练员的培训成

本及工资,劳动养老保险;

2.分配给乙方的学员,按200元/人工资,另加40升油/人升燃

油结算;

3.一年期满结算总任务,差1人赔偿资源损失费贰百元。

六.学员管理:

1.按照学校的制度对学员进行严格管理;

2.按法律要求,理论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得上道路驾驶,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3.教练员之间和外校之间不得进行学员买卖活动,一经发现停止其教练员的职务并处罚款2000元,罚款在风险金中扣除;

4.学员之间,学员和教练员之间出现矛盾无法解决时教练员要及时上报学校,以免矛盾激化,否则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教练车及教练员管理:

1.教练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2.教练车是培训学员专用车,严禁作为它用,违者罚款200元;

3.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饮食等公共场所,违者罚款200元;

4.要保证教练车技术状况良好,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凡属教练员不三勤三检,机件发生非正常损坏的,概由教练员负责;

6.学校不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7. 协议期满,交车时要保证车辆完好,否则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教练员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9.学校对教练员的招生任务实行季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将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10.考前适应性训练,考试车由学校统一调配,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听指挥,违者停考;

11.教练员要听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异议,先服从,再书面申辩,否则终止合同。

八.培训考试:

1.教练员对学员培训全面负责;

2. 学校只按公安部91号令及学校考试制度对其学员进行科目

一.科目二.科目三预约考试;

3.教练员要对学员的教学质量负责,学员考试不及格的,需再训的,由教练员负责。

九.法律责任:

1.教练员社会劳动保险由自己按时缴纳或由学校先收后缴;

2.教练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学校负责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赔付。全部责任50%,主要责任30%,次要责任20%;

3.车辆经营性缴费由学校承担;

4.学校另按规定收取学员资料.标牌等125元外,不收任何费用,考试车学员自理;

5.学校可依据市场行情及需要对结算价格进行下调,但上调需同教练员协商。

十.其他:

1.学校统一作息时间,为保证安全,教练员一定保证午休;

2.每个季度及年终,学校将对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予以排行公布;

3.对所有教练员的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4.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东 方 驾 校 教练员: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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