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受托方: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湖北省监利县书香四季城住宅小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书香四季城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坐落位置:监利县容城镇天府大道北侧

一、二期占地面积: XXXXXX 平方米,建筑面积: XXXXXX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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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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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XXXX 年 X月 XX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时,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 - 3 -

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七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1】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向乙方提供总建筑面积的2‰平米的 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9、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 (包含会所)、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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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开发建设合同资料。

10、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给予补贴:①

一、二期一次性给予乙方开办费用人民币 XX 万元整,二期在该合同有效期内至前期物业管理介入之日起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进行补偿;②甲方将书香四季城小区会所按物业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会所具体使用协议详见附件书香四季城会所使用协议。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自XXXX年X月X日起,开发商同意业主免缴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按月支付免缴的全额物业管理费用。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已交付房屋业主在地产财务缴纳的所有物业相关费用。

15、甲方补贴给乙方的开办费用(依据第10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6、小区的物业服务配套设施均由甲方提供,包括环卫设施、智能仪设施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提供的设施。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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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于每年12月之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 - 6 -

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 30 日修复;

3、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每半年清理一次;

4、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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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场地每天以三星级标准清扫;

(2)楼道卫生每天清扫、保洁一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

5、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95%以上;

6、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24小时看管;

7、秩序维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岗位设置8个,24小时轮流值守;

8、急修:停水不超过半小时;停电不超过半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半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二小时内开工;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0%。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湖北省荆州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按0.5元/平方米向乙方缴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按《荆州市车辆停泊收费标准》收取;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最低为一季一付,每次缴纳费用时间为每月1-15号。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持有人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 - 8 -

月按0.5元/平方米向乙方缴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政府指导价及物价局审批文件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缴纳:

1、露天车位:每月120元;

2、车 库:每月60元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 - 9 -

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开办费的 2‰ 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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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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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 XXX 年 XX月XX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地:

注所地: 注所地: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XXXX 年 X 月 XX 日 日期:XXXX年 X月 XX日 - 12 -

 

第二篇: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说明

1 、签约之前,委托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 、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居住的物业。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 、本合同文本 [ ]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 ] 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 ,以示删除。 7 、在签订合同前,委托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相关证书及资料。

8 、本合同签订后,在 15 日之内委托方应向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乙方要本着对全体业主负责,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开发地块的管网、线路布置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

本物业竣工后,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与甲方进行书面交接。

第四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使用、管理, 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 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第十条 对物业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三条 协助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的行为进行劝阻,视情况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 、房屋外观:外观统一整洁。

2 、设备运行:各种设备运行良好。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维护。

4 、公共环境:服务时间每天7:30至11:30 ,13:00至17:00,小区生活垃圾一天清运一次,公共雨、污水管保持畅通。

5 、绿化: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成齐美观,及时防治病虫害。

6 、交通秩序:机动车辆停放整齐、管理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7 、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保安24小时门岗值班,按时巡逻,门岗站岗服务,消防演习每年一次。

8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24小时修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修复,应限时修复。

9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不低于75%。承诺急修1小时到场。 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质价相符指导标准。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 、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多层商业为 元/月/平方米。 3 、房屋交付时,业主预缴一年物管服务费。

4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分摊。

第十八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

1 、汽车泊位:______________ ;

2、 自 行 车: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

2、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产生业委会前,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产生业委会前,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 、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产生业委会前,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期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 甲方负责返修;

[2] 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3] ______________。

7、房屋交付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2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二次加压和电力设施、设备必须提供正规厂家资质、约定质量保修责任。

(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4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 、由于甲方在销售过程中违反对业主的承诺或违反原规划设计而导致业主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必须承担偿付责任;

9 、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10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 、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委派两名物业管理人员进驻甲方物业、销售现场解答有关物业服务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工资每人每月 元(共 元/月),由乙方公司结算。

12、业主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或承租方交纳,业主负有连带责任;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13 、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 、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 、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 、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及《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并视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 、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7 、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9 、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明示;每半年至少一次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

10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和共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规划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经征得利害相关业主的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 、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3 、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4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至业主大会召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第二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不得因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协议,则以补充条款执行为

准。

第二十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

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

事件,甲方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

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七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

同意按下列第 一 方式解决:

[ 一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二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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