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作合同

电梯广告位与物业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成都承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为改变物业公共区域单调的氛围,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为全体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乙方要求在甲方所管理物业之电梯内安装“装饰镜框”进行环境美化,并利用其发布实用信息及公益画面。甲方鉴于乙方的专业经验及运转能力愿与乙方独家合作开展此项目(以下简称镜框项目),共同提升物业服务的档次。

该项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合作物业

1.物业名称:2.楼盘名称:3.楼盘地址:4.社区规模:5.广告位位置:电梯内;住宅区台电梯三面内壁广告位,合计 台电梯 个广告位。

二、合作方式

1.合作原则:

1)经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所属管理的电梯进行装饰并发布广告,由乙方提供装饰材料、装饰内容及广告图片,并负责后期的

安装和维护;

2)乙方负责广告发布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商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无论乙方运营盈亏情况如何,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3)第一年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月的免租期,以方便乙方安装广告;

2.实施细则:

1)甲方审核乙方提供的安装“装饰镜框”的技术说明文件后,根据安装区域情况保证该区域满足技术文件要求的安装条件,以实现顺利安装;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装饰镜框”所需的必要保障,如人员协助、场地处理、设施配合等;

3)甲方负责“装饰镜框”的防盗、安全、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镜框或镜框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

5)乙方负责该“装饰镜框”内信息画面的甄选、制作、更换、调整;

6)乙方必须保证广告位的完整、清洁、当无商业广告发布时,应及时发布公益广告,广告位不能空白;

7)广告牌尺寸:宽42cm,高57cm(为电梯美观,可适当调整尺寸)。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本合同范本规定的合作期限间,该镜框项目由乙方独家运作;甲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

2)为达到镜框项目的合作目的,乙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信息画面、“装饰镜框”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材料和制作“装饰镜框”的样式,应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乙方保证电梯内部广告位安装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不对业主或电梯本事构成危害,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并且不会放任何其他房地产商的信息;

2)乙方负责“装饰镜框”的日常维护,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乙方负责办理与该“装饰镜框”及其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乙方保证“装饰镜框”内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4)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和经营风险;

5)乙方人员在物业内进行任何活动前需主动向甲方表明身份,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改正;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

3)为维持“装饰镜框”的美观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建议;该建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2.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须认可乙方经营的电梯“装饰镜框”广告媒体作为公司经营收益并确认在协议期间乙方拥有该平面媒体唯一合法权益人身份,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在电梯内进行同类(平面广告租赁)合作;

2)甲方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与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

3)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除或毁坏电梯内“装饰镜框”,或擅自更换镜框内画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付相应责任及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4)在合作期间,甲方应对“装饰镜框”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有责任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5)甲方应增强电梯内灯光的亮度,并保证灯光充足;

五、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3年整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个月,乙方需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书面通知甲方,无书面通知则在合同范本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并且在合同届满时,乙方享有第一优先续约方资格;

3)在本合同范本内,如甲方在楼宇的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满或变更管理者,应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合同范本正常终止,双方结清相关费用;

2.鉴于物业存在以下情况,双方同意;

1)本合同范本签订时电梯保护板尚未拆除,且甲方无法确定拆除期限,甲方应在电梯护板拆除后立即通知乙方安装(注:拆除护板的电梯数占该物业总电梯量的100%);乙方需出具“装饰镜框”,上框单并由甲方签收,本合同范本开始实时计费;

2)本合同范本签订时电梯保护板尚未拆除,而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要在电梯保护板上临时安装其他镜框并发布信息画面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但无论是否安装发布均不得作为本合作开始的标志;

六、支付方式

本合同范本的租金按年计算,每台电梯 元( 元整),共计 部电梯,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按每季度首月的15日——25日期间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季度的电梯广告位租赁费用,共计 元(大写 元整),甲方开具合法#5@p。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合同范本约定的有效期限内,除非有免责条件的存在,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范本;

该免责条件是指:不可抗力,政策变动,一方破产,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条件;

1.若乙方延期支付甲方费用超过30个工作日,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当季度金额的0.1%作为滞纳金;

2.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范本履行,需双倍赔偿甲方未支付的金额;

3.若甲方未履行本合同范本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

4.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范本的履行,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期的镜框投入成本等损失;

八、其他

1.所有权

1)“装饰镜框”所有权和经营权为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可将此广告位转让、转租或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装饰镜框”内信息画面的做主权、版权、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2.合作拓展

1)双方合作的最终目的是为物业及业主提供更优良的服务,为达到

该目的,双方经致力于当不局限于本合同范本所设立的镜框项目的合作;包括小区绿化带展板、灯箱、路灯展示牌以及商业活动的注入等等,本公司应当具有优先权及所有权包揽此广告及广告位;

2)凡有利于提升物业服务、服务档次的其他的其他方式方法,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建议和要求;双方一致认为可行的,可作为本项合作的拓展;

3)双方认为必要的,可就拓展合作事宜另行签订书面合同范本;

3.商业机密

1)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范本而获得的另一方具有商业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范本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范本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九、法律效力

1.本合同范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范本如有附件,则为本合同范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范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范本进行修改,应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对合同范本条款的手写修改除非双方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4.本合同范本适用中国法律,任何一方在合同范本期间对另一方的履行行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是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第二篇:物业便民服务站合作协议

物业便民服务站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够更好的给东坝家园B区广大业主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物业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建立物业便民服务站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物业便民服务站

二、项目内容:

家政服务;装饰装潢;社区车友会(汽车清洗、美容、维修、自驾游……)文化活动。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成立物业便民服务站项目并备案;

2、甲方宏观监督指导物业便民服务站的经营行为,并随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物业便民服务站在小区内的宣传工作;

4、甲方设立业主投诉电话,严格把好服务站为广大业主服务的质量关;

5、甲方按月向乙方收取物业便民服务站的管理费;

6、甲方负责协调广大业主与物业便民站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如果乙方有损害业主利益的问题,经核实,视情节而定,情节严重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后,甲方有权利终止与乙方的本项目合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接物业便民服务站甲方指定服务项目的经营活动;

2、乙方在为广大业主服务经营期间禁止从事一切非法以及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

3、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小区内物业便民服务站的宣传工作;

4、乙方为业主服务完毕,及时拨打回访电话,与业主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应的服务纪录;

5、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社区的文化活动,丰富社区的文化生活;

6、乙方按照规定每月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四、协议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合作经营应根据北京中交方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与北京市东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期限约定,自20##年1月25日起至该合同期满为止。

五、管理费:

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物业便民服务站管理费500元(五佰元整)。其它费用参见《房屋租赁协议》;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异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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