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装饰合同

                                                   总 编 号:________

              分类编号:________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 程 地 址                    

工 程 造 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河 南 省 建 设 厅 监 制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业  主):焦作市鑫云台电脑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  焦作市专业气象服务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装饰工程以    包工包料    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99840.00  元整,全部工程款项由焦作市鑫云台电脑有限公司支付。

  其中设计费(大写)  玖万玖千捌佰肆拾元整。

3、工期    天,自              起至               止。

4、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5、工程保修期:    

6、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7、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8、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9、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 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及各种费用。

(2)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 负责协调工作,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因设施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河南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YJG32-97)》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数。

7.材料供应

(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 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拔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1‰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作为奖励。

(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2.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住        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地        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装装饰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业  主):                            

乙方(施工方):宁德长兴大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洋镇农业展馆  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 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室内面积:180 平米。

3、工程总造价345700元,(大写) 叁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其他费用:增项(见增项清单)

4、工期90天,由甲方签订合同后3日内开工。

5、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6、工程保修(耗材类除外)可协商而定。

7、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8、甲方若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9、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 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及各种费用。

(2)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 负责协调工作,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因设施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 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数。

7.材料供应

(1) 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方承担。

(2) 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认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拔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1‰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作为奖励。

(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2.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分行

                                 户名:宁德市长兴大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86307052525159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日月星城3号楼302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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