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 托 服 务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桐乡市宾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在第 类注册的第 号““商标侵权纠纷一案诉讼,双方就此委托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公司专业人员作为甲方“ “商标侵权纠纷一案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代为出庭参加维权诉讼、调取收取证据,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执行案件赔偿的调解、和解。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询问,乙方负有随时告知的

义务;

2、 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

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工作便利;

3、 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

益;

2、

3、 及时、迅速地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本着客户至上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从而实现客户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及介绍相关法律规定的服务。

4、 乙方代理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内,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鉴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诉讼服务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涉及保密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1、 在接受甲方委托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

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对可能接触到的任何涉及甲方商业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职责,(注保密级别为长期)。

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之处,乙方亦应

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合作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由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诉讼代理费用,并同意采取如下方式支付代理费用,以保证乙方的代理工作正常进行。代

理费总额: 。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在 / 日内先期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零 万元。该笔费用包括代理直接费用和代理间接费用。

(2)、甲方或乙方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经过证据收集、调查、整理、受托起诉并立案后,甲方在收到法院传票三日内,另行支付代理费 零 万元。

(3)、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甲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案件难以胜诉,乙方从已收取的 零 万元费用中扣除万元基本费用后,余款三日内全部退还。

(4)、案件胜诉且 商标被仲裁为驰名商标,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仲裁书及仲裁生效书传真件或扫描件当日,支付代理费 零 万元。乙方在收到支付款项后,三日内交付调解书及调解生效书原件。

(5)、甲方收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原件及相关仲裁文书(申请书、受理通知、仲裁#5@p)当日,支付代理费余款¥

(6)、根据以上五项所确定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日期支付,否则视违约处理。

(7)、上述费用已经包括乙方在办理案件中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代理费;(2)法院诉讼费;(3)转委托费用;(4)差旅费等等。

第七条 违约条款

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按每日千分之五向甲

方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与服务代理期一致。

第九条 争议条款:

本协议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

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甲方和乙方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时起本合同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授权方)

因甲方开发的资金,经乙方协调投资方,同意向甲方项目以三方委托贷款的方式投资 亿元人民币,经甲方董事会研究决定,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全权代表甲方与资方联系,洽谈,办理此项目融资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平等有偿服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义务:

1、负责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条件与要求办理接款的相关手续。

2、负责提供项目的有关文件向投资方办理投资手续。

3、对提供项目文件的真实、合法、时效性负责。

4、邀请乙方派专业人员参予项目操作的全过程,所产生的往返交通、食宿、通信、文件制作等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同乙方共同组织联合办公,安排办公场所,提供办公费用。

二、乙方义务:

1、负责落实资金来源,为甲方制定融资方案,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2、全权代表甲方与资方联系、洽谈、在签约过程中起经纪顾问协调和促进的作用。

3、在操作过程中乙方配合投资方对甲方的项目进行实际考察、论证、审计、评估等项工作。

4、负责确保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交与无关的他方。

三、乙方为甲方运作融资成功后,甲方同意按照地方政府的奖励政策,按实际融资额的3%支付给乙方作为奖励,支付的时间,待支付资方贴息的同时支付给乙方指定的受益人帐户。

四、本协议签订生效,乙方安排甲方与资方见面后,不论甲方用任何第三人的名称或是引进第三人与资方签约,都是乙方工作的成果,都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3%佣金支付给乙方作为劳动报酬,甲方承担引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决不牵连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或少付佣金给乙方,否则乙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提供的文件,经乙方和资方确认不真实,不能按投资方和甲方签定的条件办理接款手续,影响到此项投资业务的进行,属甲方责任,已层付乙方的费用不与退还,并赔偿乙方为此项目合作业务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2、如果甲方项目手续齐全,经乙方和资方确认无误,符合投资条件,乙方安排的资金方不能和甲方签订投资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如资金方与甲方签订了合同,不论资金方和甲方任何一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执行都与乙方无关,乙方和个人不承担引资风险及经济责任。不承担甲方与资方之间的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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