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1)

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

甲方:沈阳东方鲁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瑶家工业园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则

1. 代理产品:高分子多聚胶粉。甲方特约乙方代理该产品,乙方代理经销权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生效。

2. 代理授权: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的地区 代理商。 3. 销售商级别:A级、地区总代理;B级、一级代理商;C级、二级代理商;D级、普通代理商。本协议所签为 级销售商协议。

4. 销量:乙方保证在该地区合同有效期内确保销售额每个月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至 年 月 日确保达到销售额 万元。乙方首付 万元,作为代理甲方产品的信用保证金。(升级后根据情况再另定指标)。 5. 产品代理价格:

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1

6. 乙方资信: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及总经理复印件。如有变更,乙方应在15日之内提供书面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证明复印件。 7. 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 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向其所在负责区域内的客户销售该产品,双方均不对协议方代理范围内的其它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9. 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销售甲方授权产品的行为,乙方如需要在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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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该销售活动,须与甲方另签协议,获得新的授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维护乙方的代理经销权益,即不在本合同“总则”的第二条约定范围内另设经销商。

2.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必须的材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相关证书。

3. 甲方拥有签约产品价格的制定与发布权,产品、附属件和宣传品等的设计权。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监督乙方的执行情况,必要时为乙方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4. 甲方在收到产品用户对乙方的投诉后,有权监督乙方完善服务,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5. 甲方有义务向客户介绍其所在区域的特约代理商,特殊情况,甲方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直接销售授权代理的产品(具体操作方法按照《产品代理商管理办法》执行)。

6.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招标等情况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获得订单。

7 甲方有义务策划和操作全国市场的推广活动及广告宣传;有义务协助乙方提出的地区市场推广活动的策划和操作方案。

8. 甲方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乙方,双方互相交流市场信息,以利于双方及时调整市场策略。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沈阳东方鲁美建材有限公司PVC高分子多聚胶粉代理商的名义,从事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相关合法的销售活动。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 乙方签约后应积极开展签约产品的销售活动并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乙方分支机构和所属代理商可从乙方提货销售,但必须在与其经销协议中写明如下条款:即下一级代理商必须保证市场价格也符合甲方价格政策。该条款同样类推到更低一级销售商。因乙方分支机构或所属代理商扰乱市场秩序的,甲方有权对其实施劝告、警告、停货、直至取消其经销权。

3. 严禁乙方在授权区域外销售或发展下一级同类产品的经销与代理。

4.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5. 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并按甲方的要求,使甲方不受其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维权费用。

6. 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和市场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2

合同约定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价格、性能等,同行的经营状况、策略、宣传、广告、人力等市场行为以及该地区用户对各品牌的反应、意见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的接受工作,每一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关于代理区域的市场调查报告。

7. 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宣传/商务/服务等)作出评价及投诉,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

8. 乙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 按规定市场指导零售价格指定零售价格,不得参与恶性低价销售活动,遇到推广促销等特殊情况,若降价幅度大于8%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0. 乙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当地工商管理体制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营销活动。

11. 由乙方负责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用户的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拒绝用户合理的培训和服务要求。

12. 享有按“预定货清单”约定的要求供货的权利以及甲方协商超过确保销售指标以外进货的权利。

13. 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招标等情况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持、协助获得订单。乙方完成本年度合同的前提下,有同甲方签署下一年度代理合同的优先权。

四、销售政策及支持

1. 价格策略:PVC高分子多聚胶粉的价格制定权及发布权属甲方,甲方定期向乙方通报价格政策(每月的第四个工作日)。若价格临时调整应提前(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向甲方购进该产品时享受甲方指定的统一代理价格,见《PVC高分子多聚胶粉产品价格表》,乙方的分支机构和乙方所属代理商享受价格由乙方制订。

⑴ 乙方有大宗客户可以向甲方申请特殊价格,但必须跟甲方有关人员协商,经甲方审核并书面认可执行特殊价格。

⑵ 甲乙双方有责任共同维护该产品的市场秩序与市场形象,如有违规行为,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实施劝告、警告、直至停止供货、取消特约经销资格的处罚,甚至法律诉讼。

2. 价格保护

如甲方下调市场零售价格,乙方可享受降价保护。特殊情况若有调动时,按照双方签订的《PVC高分子多聚胶粉产品订货单》上的价格执行。

五、订单与付款

1. 订货:乙方订货,应填写由甲方提供的《PVC高分子多聚胶粉产品订货单》(代合同),并交付甲方(传真件与原件同样有效)。在接到甲方确认可供货的型号、数量和交货时间(传真件与原件同样有效) 3

后生效。

2. 付款:乙方正式订货后,应在7日内将订货的所有应付款项按照甲方在订货单中指定的方式交付甲方,并将相关凭证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备货)。

3. 发货:甲方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在收到汇款相关凭证后,在双方协商的日期内,将乙方订购产品发出,节假日顺延。

4. 运输: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后根据确认的订货单发货,运费由甲方负担。若乙方临时要求加急或改换运输方式,产生的附加费用由乙方负担。

5. 收货:乙方签署运输公司的货物签收凭据视为正常收货。

六、奖励政策

1. 如年销售额超出 吨,超出部分甲方将以 点返利。(以货物形式返点)

2. 如年销售额超出 吨,超出部分甲方将以 点返利。(以货物形式返点)

3. 如年销售额超出 吨,超出部分甲方将以 点返利。(给现金 元奖励)

七、服务政策与支持

1. 甲方职责

⑴ 设立技术咨询业务(包括电话、传真、网站、电子信箱等),进行实时咨询,为乙方和最终用户提供咨询服务(节假日除外)。

⑵ 定期整理咨询材料,通过网页进行公开,并将相关的材料提供给乙方。

⑶ 免费向乙方提供商业机会、产品信息技术。

2. 乙方职责

⑴ 对于所经销的PVC高分子多聚胶粉产品,应有专人负责销售与技术支持。

⑵ 乙方有义务在用户购买该产品时向用户讲解甲方的政策及注意事项,没有向用户解释而造成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⑶ 乙方接到用户对甲方产品、服务质量的投诉,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乙方如对投诉负有责任或不积极配合解决投诉问题,甲方视情节对乙方进行劝告、警告、停货、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八、其他

1. 保密条款:在甲乙双方销售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就得到的对方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密封等。未经对方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如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泄密方全部承担。

2. 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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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仍未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律诉讼。

⑵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外一方可以提出中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15天内,双方应结清所有资金、物资及往来账目。

3.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无效,任何一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共计五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沈阳东方鲁美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瑶家工业园 地址:

电话:024-81767006 024-63910212 电话:

传真:024-86870810 传真:

邮编:110141 邮编:

营业执照:2101142103005(1-1) 营业执照:

户名:沈阳东方鲁美建材有限公司 户名: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塔湾支行 开户行:

账号:0380040140200000433 账号:

月 日5

 

第二篇:产品经销协议书1

产品经销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_________总代理)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指定区域为_________范围内。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_________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库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循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及vi标准(仅限特许专卖)。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标识产品及vi标准并协助乙方培训网络销售人员。

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相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依靠品牌日益提升的企业形象树立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及企业形象。

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

甲方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

甲方视乙方在经销地区的具体发展情况予以适度的广告等方面的支持及派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援和管理调控及对外协调支持。

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授权经销书与经销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统一)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_________产品分销网络而开发终端经销商,推广系列产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规定的统一大支持。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常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具体情况,乙方对甲方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开始。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制度及规章,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有关人员及资金等经营条件投入的稳定与待续。

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他形式的措施办法。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以外其他行业。

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及产品。

乙方须定期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产品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及其他市场信息。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50%。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同时收回经销牌及有关证书,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 结算及发货

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_________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_________负担,保险费由_________负担。

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_________天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 守密义务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企业vi标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仍然生效。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30%-60%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

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_________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

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按实际冲货金额(按零售价计)的1-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如经销商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其购货款中直接扣款赔偿给被冲货方,同时终止经销合同;

4.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7.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

本条所称“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遇有下列情况,本合同终止: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同无法继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要求赔偿;

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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