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范本20xx.11.19

租赁合同承租方变更之三方协议书

本三方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署:

出 租 方: ( 下称“甲方” )

原承租方: ( 下称“乙方” )

新承租方: ( 下称“丙方” )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单称“各方”

鉴于:

(a)甲方于 年 月 日与乙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合法持有的位 于 的物业(下称“租赁物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的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b)丙方为乙方的子公司,乙方向甲方承租租赁物业之目的仅为其当时筹设的子公司丙方日常经营办公使用,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已经注册成立,且乙方欲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丙方。

(c)各方现已达成共识,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处理租赁物业租赁权转让事宜。

为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自愿、平等协商,就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主体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三方一致确认,自乙方将承租于甲方的租赁物业交付丙方使用之日,即 年 ()月 日(下称“转让日”)起,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声明及确认,其已仔细阅读及详细了解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内容,并同意承继乙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甲方同意接受丙方为新的承租方。

(2)各方均同意,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与租赁物业在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同时届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租期届满后由甲、丙双方依照租赁合同之约定协商续租事宜。

(3)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完全适当地遵守及履行租赁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条件、协议、条文,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地向甲方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一切款项,遵守租赁物业的管理公约,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及责任。

(4)租赁期间,丙方向甲方缴交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其他款项),甲方均须开具相应款项金额的#5@p给予丙方。

(5)因本协议签署而引致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其他行政登记手续的变更(如需),由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丙双方协商分担。

(6)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签署、修改、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本协议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与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内来约定的内容仍适用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

(8)本协议以中文书写,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伍(5)份,各方各持壹(1)份,其他供行政备案登记用途(如需),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第二篇:三方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完整版

三方协议

甲方:

乙方: (承租人)

丙方: (购买人)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已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

称:“租赁合同”),将位于 (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出租给了乙方作为经营咖啡、快餐使用;现甲方

已与丙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A1-052号 ),将上述租赁房

屋转让给了丙方,三方现就相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承诺:放弃基于与甲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取得的对租赁房屋的优

先购买权,且知晓并认可甲丙双方签订的关于所租赁商业用房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

二、 丙方承诺:知晓并自愿遵守“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且

同意承接甲方在该“租赁”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同时甲方不

再作为房屋出租方,乙方亦不得再基于该“租赁合同”向甲方主张

任何权利。

三、 三方约定自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之前乙方已缴纳的租金由甲方

获取。自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20xx年5月1日起,乙方按《租

赁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由其直接向丙方支付,之前乙方已缴纳的履

约保证金,尚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转移给丙方。

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

附件1: 《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2: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新国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号: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

出租人: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承租人: (以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

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150号“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暂

定名)第 层 部分位置,建筑面积约为 ㎡,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楼层平面

图(用阴影表示部分)。该面积作为实际计租面积,双方不再就使用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甲方出租的房屋为商铺,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

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的租期结束之日起算,免租期 个月(含装修期和试

营业期),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 年 月 日起正式计租。

2. 租金第一、二、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每月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每季度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年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租金以每 个月为一付款周期,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的租赁原则。租

赁于房屋交付前七日内交足,以后的租金均应在下一付款周期开始前七日交足。

4. 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 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的房屋租金未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空调使用费等使

用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自签约当日须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的款项: ¥

币: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3.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给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的自然磨损除

外),乙方应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否则,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理的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相当于租金的房屋使用损失,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 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公用事业费

用,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内提取上述费用和因延迟缴纳上述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等,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至相当于同期两个月租金的金额,否则视为乙方毁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年度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5. 合同届满后,乙方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并付清所有的费用,经甲方及大楼之物业

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且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即在15日内不计利息将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抵扣欠费的,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在5日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大楼的物业管理状况,并同意接受大楼的物业管理。

2. 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大楼物业管理部门规定,并按照规定向大楼物业管理部

门缴纳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空调费等相关费用。

3. 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乙方按 交付。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房屋用于销售,应向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

享有优先购买权。

2. 若乙方放弃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事项通知乙方,房

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

1.1 抵押

本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用建筑物包括租赁物业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 甲方须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到损害。

1.2 维修责任

租赁房屋发生的自然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坏,甲方应负责维修。

2. 乙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

2.1 安全责任

乙方应随时检查消防设备及防火设备,及时排除上述设施和设备的问题。由于上述设施设备(由第三人过错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除外)而产生、导致或引发的任何人身或财产伤害,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2 装饰装修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装修房屋,装修方案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无论甲方是否继续使用乙方的装修,甲方均不对乙方的装修进行补偿,甲方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的,乙方还应承担恢复责任。

2.3 设备设施的维护

2.3.1 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并承担日常维护费用;

消防设施及设施设备的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3.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完整、无偿地,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

况下(自然折旧除外)将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甲方在移交10日内,发现设备、设施因乙方原因而受损的,乙方应当承担合理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从保险证金中扣除。

2.4 转租、分租、转借、调换租赁房屋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转租、分租、转借、调换租赁房屋,或将房屋交与其关联企业使

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5 公用事业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并按时交纳租赁房屋的税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

卫生费等公用事业费。

2.6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

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2.7 乙方不得占用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承租部位进行经营,亦不得擅自占用楼宇公用部

位,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2.8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只能作为咖啡、快餐经营场地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规和成都市政府的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第八条 房屋交付

1. 甲方按房屋现状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应当保障房屋设备设施的完整并不受损害。

2. 甲方同意乙方在所租赁房屋的东面开一扇门,见附件一平面图所示。

3.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必须及时腾退房屋,并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搬出

全部物件,10日后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乙方在

租赁期满后不及时腾退房屋的,甲方按上述季度租金的两倍收取乙方实际使用房屋

期间的房屋使用费,如该行为导致甲方对新的承租客户违约的,乙方还应承担该违

约所导致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优先权。

第十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租赁房屋损毁到无法修复,本合同自然终

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1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日期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为逾期天数乘以同期应收租金的千分之三。

1.2 租赁期间,若甲方的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的10%计算。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2.1 乙方拖欠租金,在30天内的,应每日按欠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拖欠租金超过30天的,乙方应每日按欠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因解除而未履行部分的甲方应收取租金10%,作为预期利益损失由乙方对甲方进行赔偿;

2.2 乙方连续2个月不支付本合同下的公用事业费或管理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

回出租房屋,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2.3 租赁期间,若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

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但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的租金;

2.4 当甲方提取保证金后,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达30日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尚未到期的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 乙方擅自转租、分组、转借、调换租赁房屋行为或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甲方有权责令停止上述行为,终止并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 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除因期满而终止外,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1. 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 一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任何类似事件;

3. 政府部门征用或要求拆除租赁房屋,或限制租赁上述房屋;

拟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在终止通知中明确本合同的终止日 ,终止通知在送达对方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指写字楼“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

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鞋子名称更改为由要求

解除合同或向甲方索赔。本合同所指写字楼“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名

称更改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 合同期内,因乙方装饰、装修或不正当使用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2. 本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享有原租赁房屋的优先续租权。

3. 3.1 合同期满,乙方欲续租的,乙方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

需携带租赁合同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租赁期截至当月相关公用事

业缴费完结证明(缴费凭证),与甲方商谈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3.2 续租合同的签订依据当年租赁房屋现状及租户实际情况重新确定相关条

款。

3.3 续租首年,租金在当年度租金价格基础上上浮,上浮比例不低于10%。

4. 如不再续租房屋,乙方需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提前通知甲方,并主动完结相关手续。

5. 本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

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租赁期满后终止,本合同文字为中文。

8. 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分。

9. 履约保证金及租赁如需转账支付,请汇至以下账户:

10. 开户行: 账号: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楼层平面图,用阴影表示部分。

出租人(签章):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承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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