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窑车承包合同

钢结构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确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济宁格瑞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二、工程地点:汶上县康驿镇范街村驻地

第二条  施工准备、任务

   一、发包方:

  1、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2、合同签订后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如没有图纸由双方协商决定。

  3、负责施工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4、发包方因材料供应或基础设施造成停工或窝工由发包方负责,阴雨天及自然灾害造成工期延期与承包方无关。

  二、承包方:

  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机械的进场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根据国家工程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  天(日历天),自           日开工至           日竣工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五条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按实际占地面积,每平方米        元。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制作时付2万元,主体安装完支付2万元,工程验工后付2万元,验工之后30天,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可使用。

第八条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福鼎市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福鼎市建全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福鼎市云鼎茶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福鼎市南大路166号一建办公楼八楼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钢结构工程安装合同

发包方:福鼎市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福鼎市建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福鼎市云鼎茶业有限公司茶厂(车间二、车间三)

2. 工程地址:福鼎市点头镇观洋工业集中区A-01地块。

3. 承包范围和内容:承包福鼎市云鼎茶业有限公司茶厂车间二建筑占地面积909.00平方米、车间三建筑占地面积1037.8平方米的轻钢结构厂房施工。

二、 合同价款:包工包料。(车间二435元/平方米,车间三430元/平方米)。

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壹仟柒佰伍拾伍元整。

三、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责任:

a.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b.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c.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应付货款0.05%违约金。

(2)承包人责任:

a.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就符合设计方案图材料标准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b.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c.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d.在施工过程中,原因由承包方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e.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f.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应付货款0.05%违约金。

四、 合同工期

1、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b.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c.发包方原因造成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f.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 工程质量

1、 涂装材料要求:钢构材料现场除油污除锈,防锈漆一道,中灰调合漆一道。

2、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监督。

3、 承包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就及时报告发包方代表,协同解决。

六、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30%计人民币25万元作为材料款; 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款30%计人民币:25万元;彩钢板进场付合同款30%计人民币25万元,余款计人民币柒万壹仟柒佰伍拾伍元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达到目的合格标准后七天内付清。余款2万元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保质期按国家法定时间,保质金按各时间段分别返还)。

七、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 甲方生产工艺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须另行协商。

八、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九、 附则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3、 补充协议

a.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b.属于本合同承包内的有关质量安全验收等接待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施工时就做好内业资料,验收前汇总给总承包单位;

c.乙方严格按照福鼎市云鼎茶业有限公司厂房车间二、车间三图审后的结构施工图施工。

d.消防涂料由乙方施工,两车间计另加工程款2万元人民币。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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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手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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