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合同协议书

征地补偿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征用土地及土地征地范围内的青苗事项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村,征用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____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___亩)。征地补偿标准按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元。

二、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名称为___,数量为___,单价为___元,共计____元(若该征用土地上无青苗则不需补偿)。

三、经以上两项合计共____元。

四、甲方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完当天,一次付完补偿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土地,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使用该土地。

六、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征用土地及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的补偿费。

七、本合同协议签订后,甲方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征地补偿报告

昌吉州“500”水库受水区配水工程建设征

地补偿报告

一、 工程概况

昌吉州“500”水库西延干渠建设为“引额济乌”工程的配套工程 ,位于准噶尔盆地南缘于天山北麓部位。干渠起点为南干渠平原渠道末端的“500”水库分水闸,渠线由东向西穿越阜康市、米泉市、兵团农六师、昌吉市等行政区域,横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流域,最终将水输送至三屯河下游105团分水闸。地理位置:东经8710—8753 ;北纬4405—4410;

“500”水库受水区西延干渠全长63.35公里。干渠进口渠底高程499.58米,渠道纵坡为1/10000,昌吉州“500”西延干渠工程由输水渠道、渡槽、涵洞、倒虹吸、分水闸和交通桥等组成,年引水量4.227亿立方米。渠道设计流量为27.33m/s,分段输水设计流量13.97—28m/s。配套渠系建筑物110座,其中:分水闸8座、输水渡槽2座、涵62座、桥38座、倒虹吸1座,另有水库1座。渠道控制灌溉总面积113万亩,工程总投资7.8815亿元,贷款资金56870万元分别由受水区的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和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共同分担,其中:昌吉州28800万元、乌鲁木齐市10770万元、兵团17300万元。自筹资金21945万元(昌吉市11263.8万33〃、〃、〃、〃、

元、乌鲁木齐市3938.9万元、兵团6752.3万元)。该工程是北疆重点水利工程,也是历年来自治州投资规模最大又有显著效益的水利工程,可对受益区经济发展、农业灌溉、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都有深远的意义。

二、 征地依据

昌吉州“500”西延干渠工程建设征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水利部?关于水利水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5号),依据自治区纪委、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制定?昌吉州“500”水库受水区西延干渠工程用地征拨办法?(以上简称办法)进行征地补偿。

三、 征地标准

由于本工程是线性工程线长、面积大、工程的特殊性,昌吉州“500”建管局严格依照土地征用原则,经州政府批准先行用地,待国土资源部批准在签订征地协议。同时考虑农区的实际情况,昌吉州“500”建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征地的标准进行反复的讨论、研究、论证,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费标准按计价房?2001?500号文件规定

取上限,即安置补偿费按该县(市)三年平均产值的5倍执

行,土地补偿费取下限按该耕地基数的6倍执行,国有土地

只拨付土地补偿费。因为征地工作是以村名小组为单位计算

人均耕地,米泉市个别村组的人均耕地不足1亩,对此类地

的补偿费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即:安置补偿费按该耕地基数

的18倍执行,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基数6倍执行。

根据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件规定,此工程征拨土地

的补偿基数为受益区各县(市)2001-20xx年三年种植业平

均产值:米泉市1017.16元/亩,昌吉市1087。2元/亩,其

中米泉市、昌吉市的水稻地产值1200元/亩。征用兵团农六

师101团的耕地,按昌吉市耕地补偿标准执行。

园地补偿标准人工林地补偿按耕地标准执行,其补偿费

为耕地补偿基数的6倍;安置补助费为耕地补偿基数5倍。 由于个别建筑物的特殊性,如米泉市的蘑菇棚、拱棚、小压

井因为涉及的数量比较小,因此在“500”西延干渠建设征

拨办法中没有列为标准执行。就此问题建管局和当地国土部

门相互配合,到实地调查、核实、测算,报州政府请示后作

了妥善的处理。(详细补偿标准见附件一)

四、 征地程序

因为该工程是北疆重点水利工程,昌吉州“500”建管

局委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征地事务中心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经过层层上报,经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厅批复, 国土资

厅函?2004?120号文件,?关于新疆“500”水库受水区工程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新国土资发?2004?182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新疆“500”水库受水区工程控制工期的单位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的通知、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函?2004?437号文件,?关于“500”水库受水区近期配水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复明确该项项目为新疆重点急需建设工程,同意昌吉州“500”建管局征用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部分土地,用于渠道建设并办理征地手续。批准昌吉州“500”建管局建设用地728.944公顷,即10934.16亩。

征地工作于20xx年5月正式启动,由于西延干渠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县(市)多,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协同建管局进行开展土地征用工作,经过多次选点、选线、测算,选择最优化的渠道线路,尽可能地少占耕地。征用农场地“500”建管局委托州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土地征用工作。

五、征土地用途及面积

昌吉州“500”管理局征地用于西延干渠工程建设,昌吉州“500”建管局成立于 20xx年12月,渠道建设土地征用工作经上级部门的批准,于 20xx年5月开始,征地工作在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兵团农六师、以及州国土资源部门配合下,经过调查,选点、线线、勘测、测量、和计算,

到征地资金的拨付,征地工作于20xx年10月基本结束。

20xx年4月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二次占地, 20xx年12月昌吉州“500”建管局对二次占用地于做了实地勘察,次项工作于20xx年1月结束。涉及金额1044128.157元。征地工作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支持下,工程建设征用地工作已完成。

征地范围:阜康市、米泉市、昌吉市、农六师,征地面积共11682.151亩,其中:农用地 6104.441亩,荒地1154.28亩,林地806.09亩,草场3617.32亩(4523.41亩)。拆迁房屋1.31万平方米,迁坟502座。

1、昌吉市四个乡镇,征农用地3244.151亩,荒地 628.2亩。

2、米泉市两个行政区域征农用地1545.47亩。荒地508.09亩。

3、阜康市征草场 821.56亩。

4、征农六师101团农用地216.4亩

5、征水利厅实验农场农用地311.29亩。

6、征华兴集团公司农用地397.11亩。

7、征佳宏农业公司农用地367.40亩

8、征图腾农场、忠农场农用地37.22亩。

详细的征地面积和补偿数额见附表。

六、 移民安置

修建 “500”西延干渠工程沿途穿越居民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156人,劳动力110人。拆迁房屋面积1.31万平方米,拆迁费59977466.83元,被拆迁的农户已有本村划分宅基地作了妥善的安置并及时发放拆迁补偿费。

七、征地补偿金额

昌吉州“500”西延干渠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征地共做已全面结束,相关的征地协议书已全部签订完毕,西延干渠工程建设共征用地11682.151亩,征地补偿费共计122296617.1元。经过两次拨付征地款,到现在为止征地补偿款已基本发放完毕。

八、 遗留问题

昌吉州“500”西延干渠工程即将竣工通水,各县市的土地征用款已基本支付完毕,无遗留问题。

九、 勘界确权

昌吉州“500”水库受水区配水工程即将竣工验收,具备通水条件,建管局的征用土地确权工作已委托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进行勘界,此项工作正在运作中。

昌吉州“500”西延干渠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汇总表

征地补偿报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