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协议书

质 量 协 议 书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质量协议:

第一章 原则及管理

第一条 原则

1.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其质量职责和承担的责任,确保产品质量。

1.2 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并协助乙方提高产品质量。

1.3 乙方应本着“质量第一”,“诚信务实”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

第二条 管理

2.1 乙方应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技术资料,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外传第三方。

2.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文件和封样样品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若建议更改,应提出书面申请,交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要重新送样。

2. 3 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限期加以整改,违反有关条款的乙方应接受质量监督和处罚。

第二章 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甲方

2. 1 按要求对乙方的配套产品进行检验。

3.2 负责监督和督促乙方产品质量的改进与提高。

3.3 负责将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乙方。

3.4 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

3.5 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相关资料,检验报告以及专用检具等。

3.6 当乙方配套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配套产品委托相关权威部门检测,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检测样件(甲方随机抽样)由乙方无偿提供,其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

4.1 负责提供满足甲方认可的产品技术资料或样品要求的产品,并提供随货质量证明书(出货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4.2 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三包”,并对其产品在交付甲方入厂验收,生产装配过程,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负责。

4.3 负责对其产品的质量整改,收到甲方质量问题的反馈后,应在3天内将质量整改措施计划反馈给甲方,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改进对策,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必要时提供整改的照片和验证的书面材料。

4.4 有权提出质量意见,建议和改进方案。

4.5

4.6

4.7

有权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生产加工,但必须书面申请、送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有权跟踪了解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状况,并参与甲方组织的售后服务。 甲方的质量检验并不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 要求

第四条 甲方

5.1 应了解乙方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掌握乙方的产品质量状况,并对乙方的供应产品建立质量档案。

5.2 为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不定期的评

审。

5.3 应对乙方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按“先入先出”的原则投入使用,不应造成不正常的超期储存。

5.4 质量信息的反馈应采取书面的形式,保证其及时、准确。

第五条 乙方

6.1 应严格按甲方的技术要求及样品进行生产和交付产品。甲方若有工程变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按更改

确认后的要求执行。

6.2 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规。

6.3 乙方应设立质量信息联络员,并报甲方备案,以便及时反馈技术质量信息,落实跟进质量问题的整改,

协调处理现场质量问题。

6.4 当甲方检验需要协调认可,乙方应无偿提供自制的检具硬件,必要时应提供软件参考。

6.5 乙方的产品在商家或用户所在地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与甲方协商解决办

法。必要时,应会同甲方人员一起前往事故所在地去处理,差旅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6.6 乙方应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体系,不断增强质量保证能力,一经取得认证资格应及时将资格证复印件

以及复审合格证传递甲方备案。

第四章 验收

第六条 乙方交货

7.1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上有关条款的规定。

7.2 乙方产品必须附质量证明文件,其中应至少包括有产品名称、质量状态、检验日期、检验员签章等。

7.3 为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及储存条件下不受损伤,乙方应保证其产品的可靠包装,包装与产品质量等同

验收。为确保识别,乙方的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检验状态、制造

厂名等。

第七条 甲方验证

8.1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验收,应按“原材料检验指导书”实施,

8.2 抽样标准应是双方约定的GB2828-2003 Ⅱ

8.3 当出现批量不良时,以上抽样标准将做适当调整,甚至于采用全检的方式机械验收;

8.4 合格批予以接收,不合格批将按“第五章”内容执行。

第五章 不合格品的处理

第八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

9. 1 不合格品由本公司研发、生产和质量部分别进行评审,如意见不一致则由生产副总最终进行评定,相

关部门按评审意见进行处理。

第九条 进货检验中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10.1 经甲方检验判为不合格批,但不合格项目为非关键项、非安全项,且对产品的性能和部件的装配及使

用可靠性无明显影响,准予让步接收处理。但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10.2 对不合格批为非关键项、非安全项不合格,但严重影响产品装配、使用和外观,属可返工处理的,返

工后经甲方检验合格可接收,对本批产品作降价3%~5%处理。

10.3 挑选、返工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执行。如需委托甲方进行,乙方按15元/人时支付劳务费。

10.4 对不合格批为安全项、关键项不合格,严重影响产品性能和使用可靠性,该批产品作退货处理。 10.5 对半成品外协加工件,经不合格评审作报废处理的产品,乙方应按材料费的1.2~1.5倍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装配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品

11.1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要时由甲方或乙方挑选或返工。由甲方挑选或返工时,乙方应承

担材料损耗费。并相应按10。2条款和10。3条款进行降价处罚。

11.2 当不能挑选或返修时,应按规定程序作退货处理。

11.3 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生产装配停工,乙方应承担误工损失。

11.4 一经发现乙方产品以劣充优,甲方将整批退货并按该批产品总价的30%罚款。

第十二条 使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12.1 乙方需对提供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期为

12.2 在三包期内,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用户索赔及甲方信誉损失的全部费用均由

乙方承担,对乙方限期整改并暂停供货。

第六章 质量目标的监督和评审

第十三条 质量目标的监督和评审

13.1 质量目标:

?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合格率在99.5%以上,补货的产品合格率需达到100%的合格率。

? 乙方对于由甲方发出的供应商质量反馈信息单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需采用8D报告的

形式)。

? 甲方对于乙方所回复的反馈信息单及后续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审,若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需再

次采取措施进行矫正及预防,同一质量问题不得连续发生两次。

13.2 甲方每月对已方的质量目标进行统计并向乙方发布。 对于不能达到质量目标的情况甲方将向乙方提

出警告并处以不低于500元的罚款。

13.3 连续两月被提出警告,必须限期整改,并对乙方暂停供货。

13.4 甲方每半年对乙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期、品质持续改进等情况进行100分制考评,90~100

分为A级,75~89分为B级,60~74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13.5 A级供应商我司会加大采购量,优先支付货款,D级配套单位暂停供货,给3个月整改,甲方对其重

新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则取消合格分供方资格。C级供应商甲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在限期内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报告,并按期完成改进,由甲方验证监督。

第七章 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对个别条款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并记录如下: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重新签订质量协议或双方协作关系终止后“三包期”结束。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二篇:供应商质量协议书

供应商质量协议书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公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外协加工产品。 产能———此“产能”为供应商每月为公司保证供应量,以吨为单位。

产品质量-出厂全检后,一次交检合格率,每月供公司的材料合格率。关键质量参数如

表观“锈蚀”质量项以不良率统计、物理性能“抗拉强度、扭转次数、缠

绕”等,以不良率统计。

交货———以下单日期、到货日期、生产周期等数据计算的到货及时率,与供应商承诺

保证时间的比值。供应商为公司保障的最短生产周期,每10吨?天,20吨?

天,此周期包含运输时间,以天为单位。

安全库存—供应商承诺为公司保证的安全库存。请附详细备货清单。

追溯性——供应商保证每批次货物附带“出厂检验证明”和“钢丝炉号”等追溯信息。

请附每批次炉号供应商内部的追溯流程。

2、适用范围:

此协议为公司与供方关于质量管理的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供方提供给公司的所有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或出现争议时,均依本协议执行。本协议适用于钢丝供应商,并作为钢丝供应商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3、质量管理与监督:

3.1供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公司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

至少应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等等。

3.2 供方供给公司钢丝需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商,并应对供应商加以控制,且向公司备

档供应商目录。

3.3供方供给公司钢丝在变更材料及分供方前,必须事前通知公司,并向公司提供更换

供应商的原因及评价报告(包括材料的主要性能参数测试报告),在试样通过公司验证检测并收到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始供货。由于供方未通知公司,擅自发生变更而造成的质量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4 公司有权在告知供方或未告知供方具体时间的情况下对供方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

检查。

4、验收检验程序:

4.1公司对于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要求供方全数检验的方式,效果要求即使公司不做

任何检验和测试也能直接投入生产。

4.2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钢丝的标识、外观等一般项采用AQL2.5第二水平的抽样判定

方法。对抗拉强度、扭转等基本项采用“零收一拒”的抽样判定方法。

4.3 检验按公司的《钢丝检验标准》。

5、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5.1对所有不良品,属于供方生产工艺及材料问题的, 供方承担返工维修之责;属于公

司研发技术问题,供方亦应配合公司解决。

5.2 对公司生产现场发现供方提供的钢丝存在质量问题,若公司要求,供方在接到书面

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若双方存在争议问题,供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处理。应急情况以双方协商加快处理。

5.3对来料检验及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公司可以无条件退货,退货所产生的全部

费用由供方承担。

5.4 对拒收的产品,供方将以换货的方式,在接到书面通知的3日内补发同等数量的合

格品给公司。应急情况以双方协商加快处理。

5.5如产品有质量问题,供方承担证明供方所供钢丝合格的举证责任。并分析原因,及

时将具体分析结果和所作的改进措施提供给公司。

5.6 供方应高度重视公司反馈的质量问题,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因分析、整改

措施,对于技术攻关的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整改行动方案及计划。

5.7 供方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产品质量分析和改进工作。

6.质量保证与质量责任:

6.1 质量保证:

6.1.1 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

下级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6.1.2供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6.1.3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知公司

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公司有权对供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评估考核,对供方执行质量保证有效性不符合者,公司指出后,供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并提供整改验证报告,对未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供方违约。

6.1.4 供方应保证钢丝的可追溯性,根据炉号,供方应能追溯到该批钢丝的生产周期、

供公司数量、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原料批次等。

6.1.5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公司采购协议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

家、行业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家、行业质量要求标准的,以公司要求为准。

6.1.6供方应在首次供货及以后每年一次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所有规格的检

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应有批次号(炉号),并告知公司该炉号钢丝供货公司的日期及数量。

6.1.7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货全数检验报告(包括出厂检验证明),其检验内容必须

包括外观符合性、功能符合性、耐久性、符合健康、安全、环保方面要求,国家、行业等相关要求。

6.2 供方质量责任:

6.2.1供方交货时间不能超出承诺交货周期。

6.2.2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公司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品质。

6.2.3供方原材料在公司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供方应在要求时间内及时处理。

6.2.4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公司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

价值,应承担全部责任。

6.2.5供方原材料在公司装配直到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且给公司造成损失,

应承担全部责任。

6.2.6供方、公司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的责任。

7.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可以供方、公司共同协议下进行。

8.生效时间:供方、公司签认本协议后最初来往时即开始生效。

9.争议处理:供方对公司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愈

期视为认可公司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公司所在地

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双方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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