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手册范本

施 工 管 理 手 册

目      录

第一章 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一、文明施工管理规章……………………………………….3

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6

三、安全违章处罚规定………………………………………10

第二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10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12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14

   四、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15

五、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19

六、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21

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23

八、对承包单位的处罚规定………………………………….24

第三章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30

   一、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计划图…………………….30

   二、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30

   三、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31

   四、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与方法…………………………….32

   五、对承包单位的处罚规定………………………………….33

第四章 工程成本控制制度………………………………………34

   一、现场经济签证及现场技术核定单………………………34

   二、设计变更原则……………………………………………36

第五章 综合管理制度……………………………………………37

一、施工例会暂行规定……………………………………….37

二、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制度………………………………39

三、施工用水电管理规定……………………………………41

四、工地文明、卫生及安保工作暂行规定…………………41

五、质量、安全、进度联合检查考核规定…………………42

六、门卫制度…………………………………………………………….43

七、防洪应急预案………………………………………………………44

八、防火应急预案…………………………………………….46

附件:1.建设单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2.建设单位项目部人员分工表

     

第一章  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文明施工管理规章

1.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围墙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围墙应有一定的围墙颜色设计和书写文明标语,字体规范。

2. 围墙外围应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建筑材料与违章堆放。

3. 施工现场应有 “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脚手架上。

4. 施工现场按图布置,做到图实相符,场内道路应硬化,派专人负责现场道路的卫生、清洁。

5. 物料管理应规范、有标牌、分类堆放、码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隔离存放。

6. 严禁固定设备露天放置,必须搭棚保护,并及时保养清洗。

7. 机械设备必须配有操作规程牌,并标注明确落实到人。

8. 施工现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悬挂安全警告牌。

9. 基坑的四周加设护拦并刷有警示色。

10. 施工现场的垃圾必须入池存放,建筑、生活垃圾分池堆放,不得外溢,白天封闭露盖。

11. 操作面的材料及加工件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工完场地清;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12. 施工废水按有关规定进行沉淀后进入下水道,保证排水畅通。

13. 办公室内各项管理制度必须上墙,保持办公室整洁有序。

14.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旱厕,卫生有专人负责,及时清理。

15. 制定消防制度,组织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成立现场质保机构,保证现场良好的治安环境,拒绝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发生一起,处理一起。

16. 消防设施齐备,监管到位。①重点防火场地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悬挂消防警告牌,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更换。②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③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二寸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④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明火监护人员。

17.现场管理人员均应佩卡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上岗。

18.现场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穿着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

19.严禁在现场和生活区随地便溺,应保持清洁卫生。

20.加强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

1)建筑施工现场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卫生许可证必须挂在制作间明显处,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炊事人员配备两套工作服、帽,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3)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定期消毒。特别要注意保持食堂操作间内外环境的卫生整洁,积极采取防蝇、防鼠、灭蝇、灭鼠、灭蟑措施。食品储存要严格做到“四分开”(即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食品与杂物、药品分开),三隔离(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隔离),非生活用品严禁带入生活区。

21.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出现有类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有关卫生部门。

22.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3.①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②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分离,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分离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拦护措施③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以上要求的各项管理措施未尽之处,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郑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及“省级文明工地”的标准认真执行。通过建立制度、规范行为管理,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

1.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 项目部进入现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违反此条处罚1000元)。

3. 项目部的安全员必须在开工前到位开展工作。(违反此条处罚200元)。

4. 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并有详细记录备查(违反此条,每人一次处罚50元)。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进场从事特种作业(违反此条,每人一次处罚50元)。

6.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且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工地门卫应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违反此条,每人一次处罚50元)。

7. 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规定的用具(违反此条处罚100元)。

8. 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现场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违反此条处罚100元)。

9. 高处焊接下方应有专人监护,中间应有防护隔板并悬挂安全标牌(违反此条每处罚款100元)。

10.  严禁高处向下抛掷物料、工具及周转材料等物,暂时不用的工具不准留置外脚手架上(违反此条,每次处罚50元)。

11.  楼梯、电梯井口、施工洞口、主体外墙及高处作业平台四周根据安全规范设立防护栏杆并悬挂安全标志(违反此条,每次处罚50元)。

12.  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危险时应架设洞口的防护并悬挂安全标牌(违反此条每处罚款100元)。

13.  不同高度交叉作业时,应防止可能的坠落,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并有专人监护(违反此条,根据情节每处罚款100元)。

14.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接头不准裸露(违反此条每处罚款100元)。

15.  高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临建,不准堆放材料,变压器四周应采取隔离防护(违反此条每处罚款100元)。

16.  用电设施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违反此条每处罚款50元)。

17.  工地的电源箱应防雨、防尘,加锁(违反此条每处罚款50元)。

18.  非电工严禁操作和维修各种电器设备(违反此条处罚50元)。

19.  混凝土振捣器操作者应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违反此条,每人一次罚款50元)。

20.  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进线口应有护线胶圈(违反此条,每项罚款50元)。

21.  每台夯机必须设有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机器,一人随机整理电缆线(违反此条处罚50元)。

22.  电锯机械必须专人管理,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时不准拆卸,每日工作完毕,必须活完场清,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违反此条每次处罚50元)。

23.  电锯机械必须专人看管,使用前必须检查,电器、机身接地,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防护装置必须完好(违反此条,根据情节每处罚款50-200元)。

24.  应按操作规定使用钢筋调直机,被调直的钢筋应先穿过钢管1米长度,再穿入导管和调直筒,防止钢筋尾头弹出伤人(违反此条,罚款100元)。

25.  使用钢筋冷拉设备时,应将冷拉作业区进行围挡防护,严禁人员穿越作业区,卷扬机的作业位置应与拉伸钢筋方向成垂直,防止钢筋拉断时伤人(违反此条,罚款100元)。

26.  混凝土搅拌机操作人应持证上岗,严禁非合格人员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闸箱,挂好“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并派专人监护(违反此条每人次罚50元)。

27.  电焊机的接线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压接牢固,并安装防护罩,焊钳把线应采用专用电缆,绝缘无破损(违反此条,罚款50元)。

28.  施工电梯应注意观察上人和上料情况,禁止超载运行,并按安全规范要求搭设安全门及临边防护。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违反此条,罚款200元)。

29.  塔吊吊装物料注意事项:

1)    吊物前应对索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2)    吊散料要装箱或装笼;

3)    吊长料要捆绑牢固,先试吊调整吊索和重心,使吊物平衡后方可继续操作。(违反以上几条,每次处罚50元)

30.  施工电梯、塔吊、塔身严禁攀爬,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违反此条,罚款100元)。

31.  外用电梯和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向监理方报验,专人专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违反此条,罚款200元)。

32.  大型吊装运输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施工后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下发准用证后,才可以投入使用(违反此条,罚款1000元)。

33.  外脚手架施工人员高层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用具(违反此条,每人次罚50元)。

34.  不准随意攀沿柱钢筋,超过安全规范时应佩带防护用具。进行绑扎操作,应在操作平台上或高凳上作业(违反此条,罚款50元)。

35.  专职安全员要定期检查所有施工机具、配电箱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并根据安全规范有关规定及时维修和更换,应有记录备查(违反此条,每次罚款50元)。

三、安全违章处罚规定

1.发现事故苗头、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元。

2.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内的,按损失额的1%处罚,超过10万元及以上的,按2%处罚。

3.发生责任人身伤亡事故,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罚款5000元,重伤事故每负伤1人罚款1万元,伤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款5万元。

第二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原则,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2.对项目部的人、机、料、法、环等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3.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4.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5.实行报验制,坚持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设备及建筑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进行工程质量初验,并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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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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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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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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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1.质量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2.应按照监理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结果。

3.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来验证施工质量。

4.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四、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1)检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

(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检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1)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豫施工许可证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等。

(3)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4)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使用的测量设备应进行标定。

(2)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3)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4)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5)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4.签认材料的报验:

(1)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2)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业主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4)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并应:

   ①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②对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

5.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1)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2)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3)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4)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1)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使用《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对需要定期标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秤等),承包单位应有标定证明。

7.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程序:

①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定。

②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批准实施;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并重新审定直至批准。

③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后再签认发给承包单位。

④经项目监理部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如须做较大的变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同意。

⑤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定。

(2)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②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③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④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⑤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⑥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先进性、经济性。

⑦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3)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①项目监理部可规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②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提前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③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五、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回检查和旁站。

(1)应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应对施工过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

(3)对所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4)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复查。

2.核查工程预检:

(1)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2)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以文件形式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隐蔽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报验申请表》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测、核查,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签认《报验申请表》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对隐蔽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将检查检测的问题和结果记录在《报验申请表》中,由承包单位整改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直至合格。

4.检验批验收:

(1)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报验申请表》和《检验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测、核查,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签认《报验申请表》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对检验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将检查检测的问题和结果记录在《报验申请表》中,承包单位整改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直至合格。

5.分项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对分项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报验申请表》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内容进行检测、核查,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签认《报验申请表》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将检查检测的问题和结果记录在《报验申请表》中,承包单位整改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直至合格。

(4)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5)建筑采暖、卫生与燃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5.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对分项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报验申请表》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要求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由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签认《报验申请表》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六、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单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亲临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业主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竣工验收的初验:

(1)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3)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

(4)检查结果需要对局部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符合要求后再验,直至符合合同要求。

(5)检查结果符合合同要求后,由业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并报送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质量等级。

4、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业主盖章后,送承包单位一份。

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质量事故级别(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别处理。

(1)对一般质量问题且可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业主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一般质量事故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方案,签发《工程暂停令》,再与业主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完毕后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立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2.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3.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八、对承包单位的处罚规定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1)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

(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施工单位人员变化必须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经批准后方可改变。

     以上每项不符合要求的,将罚款50元。

    2.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报送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批准实施。凡未有施工方案或未有经监理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而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将予以2500元的重罚。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作业队伍和施工工人的技术交底工作,必要时要进行核查。凡未技术交底、而擅自施工的,将罚款50元。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1)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豫施工许可证等。

(3)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4)经审查合格后,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此分包单位不得使用。分包单位未经审查同意进场施工者,对总包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4.隐蔽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应有自检记录),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未进行自检或者自检不合格就进行报验的,监理将对其提出批评,要求其改正,出现3次类似情况,予以500元罚款。

(2)对隐蔽工程监理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复查。未经监理查验或者验收不合格就擅自进行隐蔽的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所造成的返工、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负责并予以1000元罚款。

   5.分项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分项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内容进行现场检测、核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3)对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复查。

(4)复查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将罚款500元。

7.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

(1)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将产品合格证、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并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上注明该批材料将用于工程的具体部位。

(2)承包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见证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原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并将复试结果、见证取样单报送项目监理部。

(3)施工单位应有取样员证的试验员,在监理见证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样。

(4)混凝土浇筑前,承包单位应填写《混凝土浇筑单》报送项目监理部。

(5)商品混凝土到场前,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及质量证明文件等。承包单位对到场的混凝土进行坍落度、试块留置(在监理见证下)检测,如发现混凝土有坍落度超标、离析、沁水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使其退场,并填写《混凝土坍落度试验记录》以及在项目监理部的《旁站记录》上签字。

(6)审查砌筑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并应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7)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①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②承包单位应对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报送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签认,签认后方可使用。

(8)未经检验合格就擅自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将责令其更换,并予以处罚1000元。

8.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1)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使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

(2)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承包单位应对需要定期标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秤等)进行标定,并应有标定证明。

以上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处罚100元。

9.核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成果:

(1)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测量设备年度鉴定证书,并要求施工单位对合格的测量设备进行标定。

(2)承包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将测量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按照测量施工方案执行。

(3)承包单位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将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4)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5)核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以上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处罚50元。

10.旁站监理措施:

(1)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以便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2)根据本工程情况,初步确定了该工程的质量控制点部位:

①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环节以及隐蔽工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绑扎、模板支撑、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的浇筑、水电管隐蔽过程、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等。

②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工序、部位或对象,如基础工程卷材防水层的细部构造处理。

③对后续工序施工或后续工程施工质量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对象。

④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

⑤施工中无足够把握的、施工条件困难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如剪力墙和防水层的施工、结构转换层的施工。

⑥针对设置的质量控制点,事先分析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隐患和问题,分析可能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制定对策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先控制,以防止在施工中发生问题。

(3)施工单位的试验员应会同监理见证人员对材料进行进场检查试验,工程试验和材料抽样率达到规范要求,如发现施工单位的试验员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取样试验的,除按照规范规定补做试验外,将对施工单位予以每次处罚250元。

(4)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的主要分管工长要到位,如发现不到位或者安排不得力或者对工程质量未高度重视者,将对施工单位予以每次处罚50元。

(5)特种操作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并做到定岗定人,未经监理部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人员,对无证上岗者和随意更换主要施工人员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给予500—1000元罚款。

11.监理对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施工过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及时改正,若对监理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或者改正不力的,将对施工单位予以罚款250元。

12.施工单位每月应有管理月报,其中应有质量月报和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施工单位尽量避免质量问题的出现,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质量问题的改正费用,除由施工单位全部负责外,将对其予以处罚500元。

13.对于施工单位现场主要的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经常不到岗或脱岗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给予500—1000元处罚。

第三章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一、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计划图

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计划图由施工单位提报、监理单位及业主方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要确保合同工期,力争压缩合同工期。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控制。

三、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施工管理手册范本
                         

四、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1.审批进度计划

(1)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在图纸会审结束后7日内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报送月进度计划,每周一报送周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和业主方审核,且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按横道图和网络图编制。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签署审核意见。

(3)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

(4)对年度、月计划,分析承包单位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供应等方面的配套安排。

(5)有重要的修改意见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编制。

(6)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批准实施并报送业主批准。

2.进度计划实施监督

(1)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的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实际情况做出记录。

(2)根据检查的记录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

(3)发现工程进度计划发生偏离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调整。

(4)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料、机动态表。

3.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1)发现工程进度计划严重偏离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措施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需采取的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

(3)延长工期时,要求施工单位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和业主方批准。

五、处罚规定

1.承包单位不按时报审《进度计划报审表》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的进度计划与实际情况应相符,有可行性。否则处以100元罚款,并责令重新报审。

3.承包单位在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对总监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未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误1天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承包单位按合同节点工期完成,所涉及该进度方面的罚款一并返回。

 4、本制度不影响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执行。

第四章 工程成本控制制度

一、现场经济签证及现场技术核定单

一、现场经济签证

1.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

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1)由承包商提前24小时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3)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及经理确认签名。

3.办理经济签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顺序: 承包单位代表、监理单位总监、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部经理。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项目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承包单位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用工用途及用工时间。

5.签证的效力:承包单位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项目部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承包单位承担。承包单位对项目部或监理的指令确有异议,在项目部或监理坚持要求执行时,承包单位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单位造成的损失由项目部或监理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承包单位承担。承包单位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项目部有权拒签。

6.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计划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二、现场技术核定

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

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承包商提前24小时提出现场技术核定单内容,并事前经设计同意,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共同现场核定确认。

3.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报项目部经理核定;为提高工作效率,需项目经理决定的应在一天内回复,需报至上级批准的,在一周内回复。

二、设 计 变 更 原 则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

(1)、承包商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项目经理、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4)、由项目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3.因业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项目经理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

(2)、由项目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第五章 综合管理制度

一、施工例会暂行规定

一、例会形式:

分为每周例会及月度例会两种。特殊情况举行专题技术协调会议。

二、召开时间:

每周五上午9:00召开监理一标段工程例会,上午10:30召开监理三标段工程例会。每月最后一周例会作为月度例会。

三、会议由监理公司总监主持,参加人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有关领导及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会议程序及内容:

1.各施工单位汇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汇报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末完成者说明理由和整改补救措施),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汇报工程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2.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上周存在的问题,检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本周工作安排及进度目标。

3.建设单位提出要求。

四、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3.现场专题技术会议规定参加人员: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及相关单位人员。

4.现场专题技术会议内容:听取承包商就工程项目某特定技术问题的解决办法、施工措施的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提出的解决办法措施;项目部的决定意见;项目部、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就工程项目某特定技术问题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

5.一般现场专题技术会议在完成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有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

6.重要的专题技术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上级领导批准。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并签到。

2.与会人员迟到、早退者各罚款50元,缺席者罚款100元。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于周一上午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处理。

3.与会人员开会时应关闭通讯工具。

4.会议结束后,由监理单位将会议内容整理为会议纪要,于次日上午发放。

5.对会议上布置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布置的临时任务,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者,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二、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制度

一、施工图纸自审:

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承包商进场前或单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应自行主持施工图纸自审,写出施工图纸自审记录。

2.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项目部、项目部。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项目部对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项目部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二、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由项目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三、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1.施工图纸是否完整和齐全,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程规范。

2.施工图纸与其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图纸及其各组成部分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3.建筑图与其相关的结构图,在尺寸、座标、标高和说明书方面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4.审查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的土建图纸,在座标和标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质量标准能否满足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5.基础设计或地基处理方案同建造地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管线间的相互关系。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式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对于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审查现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8.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9.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0.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三、施工用水电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项目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项目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2.水、电费的收取:按照供电局电费单及自来水公司的水费单据收取,在进度款中予以扣除,损耗部分按用量分摊。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用电线路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敷设。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项目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项目部将停止供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由此造成的后果施工单位自负。

四、工地文明、卫生及安保工作暂行规定

一、各单位应建立文明、卫生、安保体系,成立文明施工小组。

二、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水泥入库,砂、石堆方,钢材上架。

三、建立完善的保洁制度度专人负责保洁工作作做到场地平整地晴天不起尘,雨天道路不泥泞。

四、生活及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

五、做到五统一:生产指挥统一,胸卡、服装统一,安全帽统一,安全网、脚手架统一,临建外观统一,施工人员宿舍统一。

六、行为、语言应文明,各单位人员之间及与周边群众之间不准发生打骂现象。

七、每月底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

五、质量、安全、进度联合检查考核规定

1、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时间定为每月25日。

2、成立考核评比小组:

   成员:项目部成员及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及各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主管技术员。

3、以每栋楼为被检查考核单元。

4、根据实际检查情况,排出名次,对第一名奖励1500元,对倒数第二名处500元罚款,对倒数第一名处1000元罚款。

六、门 卫 制 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

2.严格执行佩带胸卡出入制度,车辆凭证出入,严禁无证进入施工场地。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3.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4.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发生。

5.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6.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7.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办公室。

8.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及时向项目部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9.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办公室电话68328677

七、防洪应急预案

1.防洪应急管理措施

1)  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施工现场的排水措施,脚手架的加固以及电器设备的管理检查,加强天气预报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2)  防洪组织

各标段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队长的防洪抢险队,每队不得少于10人,并在项目部办公室醒目位置张挂相应的制度及名单。遇大雨天气,队员要自觉集中,做好抢险的准备。

3)  材料储备

根据各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备足备好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特别是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麻袋等,要求各项目部备好下列防洪物资:

1.  铁锨、麻袋、水泵、水管

2.  雨衣、雨裤、雨鞋

3.  水泥、中沙、

4.  抬筐、防雨篷布等其他必需品

4)  技术保证措施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应对工地现有场地先期硬化,且在四周设置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及时、无积水。

2. 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损、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线必须完好无损,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3. 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作业面、外架子、上人电梯进行检查,并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4. 防洪物资堆放在场地专用区域内,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5. 脚手架、塔吊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6. 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电源线路要绝缘良好,要有完善的保护接零。

5)  应急处理

1. 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收看并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洪工作。

2.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上报的同时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

办公室电话:68328677

2.防洪分工:

1) 领导小组组长了解并掌握险情,负责现场的整体指挥工作,并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  副组长:配合组长搞好现场的指挥与抢险。

3)  办公室:保持与当地防汛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

4)  各标段项目负责人、监理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各自标段区域内的防洪应急工作,具体安排与落实各项指令与抢险任务,定期有组织的检查汛期防洪物资的储备。

5)  施工大门防洪分工:陇海路大门由一标段负责,庆丰街大门由二标段负责。

3.领导小组见后附图:

八、防火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⑴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

⑵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措施。

⑶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3.5米。

⑷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⑸临时性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⑹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 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标段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队长的防火抢险队,每队不得少于10人,并在项目部办公室醒目位置张挂相应的制度及名单。

2)建立防火责任制,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建筑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落实防火责任。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5)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必须实施每月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巡查)记录。

6)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7)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消防安全措施

1)领导措施。各项目部经理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防火预警机制,防止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组织措施。应当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并设立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2)技术措施。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防火重点部位,制定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3)物质保障。要作出消防设施的建立、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定期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推广和使用新型的防火建筑材料,淘汰易燃可燃的建筑材料。

4)火灾险情的处置。如因意外情况发生火灾事故,不要惊慌,应一方面迅速拨打119报警,一方面组织人力积极扑救。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尽量迅速地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迅速地进入现场。各项目部熟悉或者了解建筑物的技术人员,应当及时将受损建筑物的构造、结构情况向消防官兵通报,并提出有关扑救的工作建议,保障救火官兵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4.领导小组见后附图:

施工管理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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