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 ,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00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 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 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协议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协议书

为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职责,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全年生产无重大事故,特鉴定本责任状。

发包方:无锡锡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盐城市中豪涂装环保设备厂

一、 工程名称:涂装生产线安装工程

二、 责任管理目标

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应由工程项目部制定,形成文件,并由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批准,并跟踪落实检查。 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全面的负责。

1. 确保每个工程施工无重大事故。

1)

2)

3)

4) 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无0起; 轻伤事故率小于等于1% 无爆炸事故、无急慢性中毒、窒息事故‘ 员工无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违纪的行为,万元以上损失的设备事故为0起;

5)

6)

7)

8)

三、 责任内容及要求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条例,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发包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保证从业人员必备的安全生产素质,对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管理新建、扩建、抢修工程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三同时”;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消防设备完好率100%; 违章动火检修事故为0起; 员工无刑事案件发生。

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研究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日常的生产管理内容中。

3. 制定、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制定、实施消防安全措施计划,切实做到生产消防安全。

4. 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网络体系,制定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减产、督促对制度的落实;组织防火及安全生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整改。

5. 全管理目标应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明确到各部门、各岗位,确保施工现场每个员工正确理解并明确掌握要求;自觉关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部落实到实处。

6. 对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的指导思想,不隐瞒、谎报,并在员工中展开事故分析、教育,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7. 对安装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应组织人员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8.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由于工作不实,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发生,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 处罚制度

1、 凡道路路沿石外1米内禁止推土及物料、杂物等。不得损坏、污染路面。抛洒泥土、沙石应及时清扫,对不及时前扫及限定时间内仍不能清扫处理的,由锡粮公司另行委托进行清扫处理,每次按3000元~5000元人民币在工程款中扣罚。

2、 路两侧进行施工需占用道路应办理申请批报手续,并设置占用警告线、标志牌,对随意占用、堵塞道路、通道的,经查实后予以1000元~2000元人民币处罚。

3、 产设备、设施施工前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防发生损坏及意外伤害事故,对随意乱涂乱画、损坏破坏生产设施、设备引发事故的,予以重罚(赔偿损失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4、 用电应坚持安全用电、文明用电原则,禁止私拉乱接。对无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故障的每次按10000~30000元人民币处罚。

5、 生产区域不得随意进入,如因施工需要的需要的必须办理申请皮批办手续,对无关施工内容,随意进入生产重地人员,经查实后进行500元人民币处罚。

6、 建筑垃圾、废材料集中堆放,垃圾处理按规定方式处理,禁止乱倒、乱堆,对限期不处理的有锡粮公司另行委托处理,费用按每次1000元人民币扣罚。

7、 开工报告应于开工前三日办理报批,并附现场平面布置图。未经批准自行开工、乱搭、乱建按5000~10000元人民币处罚,并限期拆除。

8、 工程项目开工应取得发包方的批准,在取得确认施工范围内,地下无消防、网络、供排水、电缆、通讯等设施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开工。否则造成损失、故障,将进行加重处罚。

9、 凡地面以下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以书面报告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相关专业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10、 施工动火凡公司范围内,任何部位需动火,必须申请办理动火相关手续,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经业主方根据动火等级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动火。未经批准擅自动火,经检查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与1000~10000元人民币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

11、 加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一律佩戴工牌、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设置安全标志哦哎、并落实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工完、料清、场地请。每周组织员工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以被待查。每周应不少于二次进行施工现场的清理。

12、 凡各施工单位承担的基建项目在公司范围内,必需严格遵守发包方

的管理制度,一律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随意损坏践踏草坪、绿化。进入厂区禁止吸烟,进入厂区施工车辆按限速规定形式,违反规定应接受处罚规定处罚。

13、 其它处罚条例详见附表1:

五、 其他

1、 本责任状为单项工程项目一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工程项目交付验收后失效。本责任状作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附件。

发包方: 无锡锡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盐城市中豪涂装环保设备厂

设备工程部: 工程项目部:

主管责任人: 主管责任人:

日期: 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附表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协议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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