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 总则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全员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法制观念,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我国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安全规范、制度、规程、标准,新疆达坂城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2 乙方在承包本公司的,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取费资格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委托书,有施工简历、业绩和安全管理制度。以上证件的原件需交我公司审核后,将证件的影印件加盖持证单位公章后交我公司存档备案。(如附表一)
2.2 乙方必须持与资质证件名称相符的合同专用章,由乙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施工协议书和安全施工协议书上盖章和签字。
2.3 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2.4 乙方必须设置满足工程安全施工的机构、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用具。
2.5 乙方须凭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由用工部门和工程负责人到我公司登记备案、办理“临时工作证”,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6 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的合格的安全员并能负起监督安全施工的职责。
3 同一作业区域内双方共同承担的安全责任:
3.1 按照国家及电力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共同管理施工现场的
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工作。
3.2 双方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包括消防)、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于整个施工过程。
3.3 双方对项目施工开工前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和许可手续履行各自相应的责任。
3.4 发生(施工、机械、风电施工区内交通、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双方共同控制事故扩大,要尽全力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5 发生事故,责任方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予以经济赔偿。
3.6 进场前安全教育由甲方和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填写并按三级安全教育卡教育内容教育。
4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4.1 签订安全合同前,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必须对乙方的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控制乙方在资质允许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施工,并出具安全资质审查意见:(如附表一)
4.1.1 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施工合格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及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纪录;
4.1.2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必须符合工程要求;
4.1.3 具有两级机构的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上的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施工队伍必须配有兼职安全员;
4.1.4 甲方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乙方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卡。
4.1.5 甲方的安全监察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违章作业等,有权纠正或停止其工作。
4.1.6 甲方的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制度的违章操作行为和对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不予整改给予经济处罚。
4.1.7 在有危险性(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器伤害、烧烫伤)和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作业,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和监理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1.8 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如附表三)。
4.1.9 甲方第一安全责任者(指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有乙方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形势分析会,甲方安监部门组织各级分包单位安监人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周例会,不定期(项目部每周一次,施工单位每天一次)进行安全检查。
4.1.10 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情况。
4.1.11 监督检查乙方每周安全活动情况、安全例会情况及安全台帐填写情况。
4.2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甲、乙方均应根据当时条件尽可能控制事故扩大,抢救人员,给受害者提供一切救助。
4.3 甲方任何审批、检查、处罚并不免除乙方安全责任。
5 同一作业区域内两个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5.1 乙方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乙方不得将施工项目另行转包。
5.2 工程开工前必须制订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防火灾、汛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按规定组织修订、学习和演练。
5.3 乙方必须组织三级安全教育,不得擅自批准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在更换或增加施工人员时,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安全监察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5.4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人员、电工、电气焊工、起重作业和指挥人员、高处作业人员、车辆驾驶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必须持证(保证在年检有效期内)上岗,不得擅自批准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如附表二)
5.5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和正确穿戴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等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劳动部门许可的资质证书及试验报告,接受甲方安监部门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6 乙方必须保证进入甲方工程施工区域的工程设备、车辆的安全性能,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安全检测和年检合格。所有人员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违章驾驶机动车辆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
5.7 乙方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指导书必须经甲方和监理有关部门批准,经安全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实施。安全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危险点预知卡必须认真填写 ,采取的预防措施得当,责任落实到人并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作业指导书覆盖率达到100%。(附表四)
5.8 复杂的和高危险、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如爆破拆除、起重吊装、高空作业、深基坑和大型开挖、大型模板、脚手架搭设等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监理审查批准后贯彻落实,高危险作业要办理《危险工程施工安全作业票》:(还要填写附表四)
5.8.1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1986》,按程序爆破作业票,保护施工人员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警戒与信号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5.8.2 起重吊装作业填写吊装作业票,作业时吊件和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使用安全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和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驾驶、操作、指挥人员(其他特种作业也要持证操作);
5.8.3 高空作业的下方、深井作业、起重机械下方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物体打击和物体坠落的场所必须正确戴安全帽,不得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除起重吊装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以上作业的下方停留、作业;
5.8.4 高空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担任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如发现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进行任何操作和登高作业。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搭设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方可进行施工;
5.8.5 开挖工程土质差或有塌方隐患的边坡必须进行支护,采取加固、支撑或锚喷措施,达到安全稳定后再行施工。施工现场各个方向有高压线路时,施工时人员和各种机械必须与高压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5.9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规定要求。
5.9.1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持证操作,严禁无证违章操作;
5.9.2 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乙方安全部门监督对起重工器具、电动工具、电焊机、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安全部门,确保安全性能符合规程要求;
5.9.3 配电箱要符合临时用电安全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调试漏电断路开关的灵敏度,配电箱应设防雨棚,悬挂小心触电安全标志牌;
5.9.4 电缆一律使用5芯电缆;照明电线不得乱拉、架;所有用电器具必须有保护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要符合安全要求;
5.9.5 手持式电动工具(砼振动棒)有接零保护,手握部分绝缘必须良好, 使用时戴绝缘手套、手不得接触传动部分,用完及时关闭电源;砂轮机把手应绝缘良好,不得使用破损的砂轮片,操作时人站在侧面并戴绝缘手套;其他电动设备都要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5.9.6 井下、金属环境作业、潮湿环境作业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行灯电压是24V,潮湿部位、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应是12V;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必要时急救。
5.10 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国家安全检查标准》的检查评分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必须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危险作业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票。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整改。
5.10.1 施工现场的井、口、基坑、临边防护必须加设高于1.2米牢固的防护栏杆,施工现场外围必须加设牢固的高于2米的彩钢围档;
5.10.2 现场及围档周围按施工规范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夜间照明必须有足够亮度,必要的场地开启红色照明警示灯,竣工前以上措施不得随意撤除,由于施工原因拆除的必须及时恢复;
5.10.3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三清、六好”;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应按照搭设规范要求,安装地面应夯实,架子要牢固;架板应铺满并与架子固定牢固,严禁搭设摊头板,堆料严禁超负荷;工作完成及时打扫现场,以免落物伤人;
5.10.4 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得酒后上岗,不得违反劳动纪律,擅自脱离岗位,上班不得睡觉或打闹嬉耍;
5.10.5 施工现场必须制订防火防爆的现场安全制度,配备消防用品器材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5.10.6 氧气、乙炔瓶使用、运输与存放必须保证8米以上安全距离;氧气、乙炔瓶与明火必须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乙炔瓶必须悬挂严禁烟火警示标志,严禁卧放,加装防回火阀。
5.1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安全检查,对监理、甲方安全监察人员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指令和通知单,乙方必须立即签收和整改;必须执行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理或甲方提出的安全施工要求、通知、命令和反事故措施;发生事故或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重大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抢救人员控制事故或消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甲方工程部的安全监察人员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5.12 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相关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统计上报。在施工现场因施工发生的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受到处罚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事故后,由乙方统计上报,无论发生何种事故,乙方必须给事故受害者提供一切救助。
5.13 凡是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制度中明确要求必须做到的,或不得违反明确规定不准、不得、禁止、严禁的事项,必须要遵守。
6 同一作业区域两个乙方保证金和违法、违约及事故责任
6.1 工程开工前,两个乙方预留合同总包价的10%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施工中发生一般性违法违章按规定处罚现金,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预留保证金。扣除保证金并不免除乙方安全责任。
6.2 违章违约依据《施工合同》和《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条款从严处罚。
6.3 造成事故双方必须坚持 “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扣除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6.3.1 发生一起特大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扣除全额安全保证金。
6.3.2 发生一起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6.3.3 发生一起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6.3.4 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的安全保证金。
6.3.5 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6.3.6 工地范围内发生一起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重大和特大交通事故,扣除全额的安全保证金。
6.3.7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扣除3~5万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各持一份,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专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保证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凡是进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分包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建设部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和施工人员及其现场的住所,料场,加工场地,仓库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停工,罚款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施工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容如下: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一、总包单位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总包单位的权利、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严格对分包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4、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5、日常的维护和拆改工作根据施工任务性质确定负责方。有权按照上海市有关安全标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6、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7、总包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 级配电箱,该级以下部分由分包负责。
8、有权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分包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9、对于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要求分包予以整改。
10、对分包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有权要求分包提供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
操作人员名单和操作证复印件。
11、有权对分包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
12、有权纠正分包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13、对于在分包施工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14、分包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有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有责任对分包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责任对分包的事故隐患提出
整改意见。
17、有责任对分包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提供帮助。
18、有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器材。
19、有义务在分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求援服务。
20、有义务对分包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21、由于总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员伤亡时,由总包方承担
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22、由于分包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总包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承担事
故责任和经济责任。总包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
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总包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1、与不具备主体资质(或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
2、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安全管理责任归属不清,或口头协议在调查中
难以确认的;
3、工程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的;
4、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的案件调查人员依法确认的其他属工
程总承包单位责任的。
二、分包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分包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分包承包施
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接受总包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建筑法》和市有关规定,保证不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部责任,并对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负有具体责任,服从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要求拒绝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
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当地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和总承包单位协调。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责任。二级配电箱及以下部分必须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总包方备案。
7
8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市有关安全规定,应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总包方备案。
9、按照市有关安全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总包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有义务向总包方及时报告。
10、 按照市有关安全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总包方提供帮助时可向总包方提出。
11、 使用总包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已发生、未遂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二)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必须履行以下责任内容:
1、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工地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与总包单位相符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进津资质证以及经过注册的全体施工人员花名册,分包单位工地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和全体管理人员从事本岗位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分包单位根据分包施工人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包单位要建立健全适应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A)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全体干部职工进场后必须接受总包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壹级教育、书面考试。教育及书面考试的覆盖面要达到100%。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B)分包项目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工种责任师,必须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贰级、叁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好教育记录存档, 并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
(C)分包各工种责任师每周一必须对所辖班组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周一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认真写好教育记录,定期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
D、分包各工种班组长每日工作前必须对所辖班组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好教育记录定期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
4、分包单位聘用的操作工人由分包单位负责与操作工人签定劳动合同,为操作工人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负责本单位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包单位聘用的操作工人必须符合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并办理办全各项手续。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及其它证件:
(A)分包项目经理部全体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及上级有关规定,全员办理(安全资格上岗证、健康证、就业证)。
(B)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电工、焊工、架子工、信号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各种钢筋机械工、各种木工机械工、防水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市经贸委及集团五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6、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书:
分包项目经理部将根据施工的进展情况;施工季节的变化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对分包项目经理部各工种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书,分包项目经理部领导、各工种责任师必须签字确认并向全体操作人员逐级传达、各工种班组长及全体操作人员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书的有关内容操作。
7、分包单位使用的特殊工种必须符合市有关规定,持有关部门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8生防疫指定部门为操作工人进行健康身体检查并办理办全相关手续报总包单位备案。在有毒有害岗位操作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9、总包单位施工的防护架、防护通道、防护栏杆、安全防护网等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拆除,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总包单位工长和总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共同同意并采
取有效措施方可移动或拆除。
10、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区域内施工必须按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为内容,即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消防保卫管理、机械管理、环卫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搞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
1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采取好防范措施,防止掉物伤人。禁止高空交叉作业。严禁高空乱投物品、垃圾。
12、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方案)并报总包单位主任工程师审批。分包单位根据总包单位主任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方案)报送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备案。分包单位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方案)的禁止施工。
13、分包单位进入总包单位工程施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4、分包单位不得将分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劳务分包。
15、分包单位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签定使用、拆装、维修、保养合同。不得使用无资质的出租机械设备单位或无证操作人员。
(三)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方负全部责任:
1、将承包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的;
2、分包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3、分包方未按总包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4、分包方违章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或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5、分包方劳动组织不合理,使用不合格劳务人员的,进场施工人员未取得成都
市安全资格上岗证的;
6、由于分包方的原因,作业点安全防护存在缺陷或隐患的;
7、市、区,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派出的案件调查人员依法确认的其他属分
包方责任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触电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疾病传播等,由分包方负全部责任:
1.分包单位违反国家,建设部、卫生部、 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及本协议内容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的。
2、分包单位使用维修电工、机械工、信号工、架子工、电气焊工、防水工,炊事员,机动车驾驶员及特殊工种违反特殊工种规定的,未办理有效证件的,未给特殊工种配置劳动保护用品的,未对操作人员办理进京注册及办理就业证、安全资格上岗证、健康证等相关手续。
3.分包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防火知识、防触电知识、防毒知识、防食物中毒知识、交通安全知识,文明施工知识等进行培训,未经书面考试合格上岗发生事故的。
4、分包单位未规定采取施工防护措施、生活设施及使用、采购、配置不符合国家、成都市有关标准机械,电动工具,电闸箱、电缆、食品等发生事故的。
5、违反协议外其他责任状,责任书等内容的。
三、法律时效
本协议自双方领导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履行各自职责,在时效期内发生的事故,按责任划分承担经济责任,同时承担伤亡事故指标。如事故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经济索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本协议共二份,总包和分包单位各持一份。
总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工程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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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
范本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
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总包单位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地点昆山…
施工安全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