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 联系方式: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或者工程承包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乙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乙方:本协议所称的乙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甲方:本协议所称的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权利保证: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二、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三、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乙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不能将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除乙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外情况:

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专有信息的交回:

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救济方法: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除非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第二篇:自定义软件开发协议

自定义软件开发协议

本自定义软件开发协议(“协议”)于 [日期] 签订并生效。

签订协议的一方:

[客户名称](“客户”),根据 [省/市] 的法律成立和存续的公司,其总部位于: [完整地址]

另一方:

[贵公司名称](“开发方”),根据 [省/市] 法律成立和存续的公司,其总部位于: [贵公司的完整地址]

事实陈述

鉴于客户希望 [描述待解决的需求],且期望开发方开发这些自定义软件包;

鉴于开发方希望为客户开发这些自定义软件包;

兹考虑到此处包含的相互承诺及协议,协议各方在此同意以下事项并愿意受其法律约束:

1. 协议目的

客户希望雇佣开发方(作为独立缔约方),以开发功能规格(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参见附件 A)中描述的计算机软件(“软件”)。开发方已做好准备,愿意且能够承担该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与条件开展上述工作。

2. 准备开发计划

开发方应准备软件开发计划(“开发计划”),该计划应满足功能规格中规定的要求。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详细介绍软件的规格;

B. 本协议下将交付给客户的所有项目的清单(“交付物”);

C. 包含各交付物交付日期的交付进度表;以及

D. 规定开发方报酬金额及支付时间的付款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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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受开发计划

开发方应在 [开发计划最终期限] 前向客户提交开发计划。客户应在 [数量] 天内审查该开发计划。开发计划经客户审批后将如附件 B 所示,将被协议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以参照方式包括在本协议内。开发方将开始开发实质上符合开发计划中所规定要求的软件。

如果客户经合理判断认为该开发计划的任何实质性方面不令人满意,则客户应准备详细的书面异议声明。客户应在收到开发计划后 [数量] 天内提交该等异议。开发方应在 [数量] 天内修改开发计划,以答复客户的异议。客户应在 [数量] 天内审查经修改的开发计划。如果客户认为无法接受经修改的开发计划,客户有权做出以下选择:通过向开发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或允许开发方根据本节规定的程序再次修改开发计划。如果本协议终止,除由客户承担、向开发方支付准备开发计划的所有款项的义务,以及本协议“保密”条款中规定的持续性保密义务外,协议下双方的其他义务均应终止。

4. 为开发计划付款

如果客户不接受开发计划且终止本协议,那么开发方有权基于时间和材料获得报酬,按每小时费率 [每小时费率] 加上终止日前的费用来计算。开发方应提交帐单,详细说明准备开发计划花费的时间和费用。如果帐单金额少于在协议终止前客户已向开发方支付的金额,则开发方应立即将超额部分退还给客户。如果帐单金额大于在协议终止前客户已向开发方支付的金额,则客户应立即向开发方补齐差额。但,开发方因准备开发报告而获取的总报酬不得超过 [金额]。

5. 付款

[时间和材料协议]

开发方应按照每小时 [或“天”、“周”、“月”] 费率 [费率] 获取报酬。应在开发方提交所完成工作的帐单后 [天数] 内付款。[可选:“除非客户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客户就在协议期限内执行的全部服务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 [最大金额]。”]

或者

[固定价格协议]

总合同价款应在开发计划中规定。客户应在合同签署后向开发方支付 [初始金额],在客户审批开发计划后支付 [如果计划获得审批的金额]。剩下的合同价款应根据开发计划中包含的付款进度表分期支付。

应在开发方完成各项目阶段且由客户根据本协议“软件验收测试”条款验收后,支付各期付款。

6. 支付开发方的成本

就开发方执行本协议下的服务而导致的现金费用,客户应向开发方进行偿付。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A. 所有通讯费用

B. 为转换客户数据库而提供转换服务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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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媒体成本

D. 除正常上下班外的差旅费用,包括飞机票价、汽车租金、公司或个人汽车高速公路每英里费用 [每英里费用(单位分)]

E. 因执行本协议下的工作而导致的其他费用。

开发方应提交逐项列举的开发方费用报告。客户应在各报告日期后 [数量] 天数内向开发方付款。

7. 滞纳金

客户逾期付款应支付从到期日到支付日每月 [%] 的滞纳罚金。

8. 材料

客户应自付费用使开发方可获得以下材料、设置和设备:

[清单]

这些项目应在 [日期] 前提供给客户。

9. 项目范围的变更

在客户接受开发计划后的任何时间,如果客户希望开发方对本协议的履行发生变更,且该变更将改变或修正开发计划的规格或其他元素,则客户应向开发方提交书面建议,说明所希望的变更。

开发方将按照标准费率和费用评估上述各建议。开发方应在收到建议后 [数量] 个工作日内针对各建议提交书面回复。开发方的书面回复应包括开发方人员和资源可用性,以及提议的变更将对本协议合同价款、交付日期或保证条款产生的任何影响的报告。

开发计划的变更应通过“开发计划修改协议”证明。开发计划修改协议应适当修改开发计划以包含希望的变更,并承认该等变更对本协议条款产生的任何影响。开发计划修改协议应由客户和开发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开发方应根据该协议开始履行义务。

如果开发方未批准开发计划修改书面协议,开发方将在收到开发计划修改协议后 [数量] 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在开发计划修改协议获得批准前,开发方无义务执行开发计划要求之外的任何服务。

本协议中,由客户和开发方正式书面批准的各开发计划修改协议应视为包括在本协议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上述各开发计划修改协议应构成对本协议的正式变更,并根据最终协商来调整费用和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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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迟延

开发方应使用合理努力来按照进度表交付软件。但开发方可选择,通过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延展任何交付物的到期日期。全部延展期限不得超过 [数量] 天。

因履行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条件而导致迟延履行或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但迟延方需采用合理措施就迟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迟延方的履行时间应视为被延长,延长期限等于控制范围外的条件的持续时间。

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协议日期后的政府行为、停电、火灾、洪灾、不可抗力、劳动争端、暴乱、战争行为和时疫。子承包商不履行协议以及无法获得材料,不属于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条件。

11. 软件验收测试

开发计划的交付进度表中规定的各开发阶段完成后,开发方应立即交付软件并进行安装,且交付所有文档及根据交付进度表的要求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从软件交付开始,客户应在 [数量] 内根据开发计划中规定的或测试前由开发方制定且客户批准的程序检查、测试和评估软件,以决定该软件是否满足验收标准。

如果软件不能满足验收标准,客户应向开发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软件无法接受的原因。从收到该等通知之日起,开发方应在 [数量] 天内纠正软件的不足。客户应在 [数量] 天内检查、测试并重新评估软件。如果软件仍无法满足验收标准,客户可进行以下选择:(1) 重复上面规定的程序或 (2) 根据本协议“终止”部分的规定终止本协议。如果客户未在初始 [数量] 天检查、测试和评估期限内或任何该期限的延展期内,向开发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软件未达到验收标准,则应视为客户已在上述期限届满时接受该软件。

完成开发计划规定的最后开发阶段后,应对软件执行全面的验收测试,以决定软件是否达到验收标准,以及操作是否具有内部一致性。客户应在 [数量] 天内执行该测试。如果完成的软件不能达到验收标准,协议方应遵循前一节规定的验收程序。

如果验收测试确定交付的、完成任何开发阶段的软件符合验收标准,则此时客户应立即通知开发方,对交付的软件予以接受。

12. 培训

开发方应至少由一名(但不得超过 [最多培训师人数])合格的开发方人员(“培训师”),就使用软件提供 [数量] 天的培训。培训将在协议方协商一致的日期和地点进行。

客户将负责其所有受培训人员的全部费用和支出,包括,房间、膳食、交通、薪金、保险和其他福利,以及参加培训期间的其他支出。

客户应向开发方支付每名培训师每 [小时/天] 培训 [金额],加上每名培训师的差旅支出。

13. 软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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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保证”部分规定的保证期限届满后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开发方应提供以下纠错和支持服务:

A. 开发方正常营业时间内的电话热线支持。该等支持应包括操作咨询和软件利用。客户应负责与该等支持相关的所有电话设备和通讯费用;

B. 纠错服务包括开发方使用全部合理努力对软件设计、编码和实施编程变化,修改文档,纠正可重现错误,以使软件能够从实质上符合规格。

14. 支付维护款项

客户应就错误纠正和支持服务向开发方每年支付 [金额],从任何保证期限届满后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按照季度分期付款。从客户最后软件验收日期起三年后,开发方有权增加维护费用,但至少应提前 [数量] 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

15. 维护过程中客户的角色

上述纠错和支持服务条款应明确取决于,客户是否立即将软件或文档的任何错误以书面形式向开发方报告,以及是否未经开发方书面同意未对软件进行修改。

16. 支持期限

在客户及时支付维护费用的规限下,开发方应至少提供本协议下的开发工作完成后 [数量] 年的上述维护。

17. 客户终止维护服务

客户可终止上述维护服务,但至少需要提前 [数量] 天向开发方发出书面通知。

18. 软件所有权

[客户享有所有权]

开发方向客户让渡其就本协议下为客户创造或开发的任何事物(“工作产品”)所享有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全部专利、版权、商业秘密和其他专有权利。该权利让渡以开发方获得在本协议下应得的全部报酬付款为条件。

开发方应签署并协助准备保护工作产品的版权、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所需的任何文档,且不得向客户收取费用。但,客户应向开发方偿付合理的现金费用。

客户授予开发方 [年数] 年使用工作产品的非独占许可。

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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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方享有所有权,授予客户独占性许可]

对开发方在本协议下为客户创造或开发的任何事物(“工作产品”),开发方应保留其对该等事物享有的全部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开发方授予客户使用该工作产品的不可转让性许可。该许可以开发方获得在本协议下应得的全部报酬付款为条件。

该许可在 [指定区域] 内为独占性的,许可期限为本协议规定的客户验收软件后 [时间期限]。独占期限后,该许可应自动恢复为永久性非独占许可。

该许可应授权客户:

A. 在客户拥有、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软件;

B. 出于内部数据处理目的利用软件(但不是为分时处理或服务机构的目的),仅在为行使本协议授予的权利而需要时复制本软件

或者

[开发方享有所有权,授予客户非独占性许可]

对开发方在本协议下为客户创造或开发的任何事物(“工作产品”),开发方应保留其对该等事物享有的全部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在开发方获得本协议下应得的全部报酬付款的条件下,开发方授予客户使用工作产品的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免交特许使用费的许可。

该许可应授权客户:

A. 在客户拥有、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软件

B. 出于内部数据处理目的利用软件(但不是为分时处理或服务机构的目的),以及

C. 仅在为行使本协议授予的权利而需要时复制本软件。

或者

[共有]

开发方在此授予客户软件和随附文档的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任一方可自由使用软件,无需向另一方说明。客户与开发方同意签署在法律上确立其对软件的共有权合理所需的全部文件。

19. 背景技术所有权

客户承认开发方拥有并持有一项许可,可使用和转许可开发方在本协议下开发的软件中可能包含的各种先前存在的开发工具、例行程序、子程序和其他程序、数据和材料。将材料称之为“背景技术”。开发方的背景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附件 C 中规定的项目,附件 C 附在本协议中且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开发方保留背景技术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所有版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权。在开发方获得其在本协议下应得的全部咨询费付款的规限下,开发方授予客户一项非独占性、永久存续的全球范围的许可,许可其使用本协议下开发并提交给客户的软件的背景技术,以及其全部更新和修订。但未经开发方的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背景技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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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获取源代码

客户同意,仅应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向客户提交本协议下开发的软件。开发方同意,软件源代码版本的一份副本及随附文档应存放在专务软件托管的、开发方和客户在善意协商后一致书面同意的托管代理处。客户和开发方应与托管代理签订补充托管协议。

源代码应在向客户交付目标代码后 [数量] 天内交付给托管代理。其后,由开发方代表客户创造的软件源代码版本的所有更新、增强和修改,均应由开发方存放在托管代理处。客户应支付确立和维持托管所需的全部费用。

开发方在此授予客户一项或有许可,许可客户从托管代理接收源代码以及使用源代码来支持其以可机读形式使用软件,但前提是出现以下条件:

A. 开发方停止从事软件业务,无论是直接停止还是通过其继承方或分支机构停止。

B. 开发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下的维护软件的义务。

C. 开发方无力偿债或承认无力偿债或在债务到期时总体上无力支付债务。

D. 开发方根据 [国家] 破产法令提交保护申请,或被提起强制申请且未在 [数量] 天内被驳回。

E. 开放商受客户竞争对手的控制。

源代码仅可由客户用于维护软件,且应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使用限制。客户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源代码,除非第三方需要知道源代码且承担适当的保密责任。

21. 保证

本协议下提供的软件按“现状”提供,不包括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保证或陈述,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性能、非侵权性、适销性或特殊目的适用性。交易过程、履行过程和交易习惯均不会产生任何保证。开发方不保证软件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或没有错误,或软件操作将不会中断。前述免责条款和免责声明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部分,且是决定软件价款的基础。

或者

[明示保证]

A. 软件性能的保证:开发方保证在客户验收软件后的 [保证期限] 内,软件将不会出现重大可重现编程错误以及工艺和材料缺陷,且在根据开发方指示进行维护和操作时软件将实质性符合开发计划中的规格。如果在保证期限内发现重大可重现编程错误,开发方应立即纠正该等错误,且不得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如果客户违反本协议或软件不符合规格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则该保证将无效:

1. 由于缺陷、电源问题、环境问题或软件自身之外的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硬件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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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发方之外的任何方对软件操作系统或计算机硬件进行了修改;或

3. 客户、其雇员或代理在操作软件时误用、出现错误或疏忽。除非客户在发现缺陷后立即

就缺陷的存在和性质通知开发方,否则开发方无义务纠正任何缺陷。

B. 所有权的保证:开发方拥有本协议包含的软件和文档的所有权,并有权就该所有权进行许可或转让。开发方将不会就任何知识产权或技术授予与本协议规定的开发方义务相冲突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C. 针对禁用的保证:开发方明确保证,软件的任何部分均不包含或将不会包含旨在阻止其使用的任何保护特性。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计算机病毒、蠕虫、软件锁、设备锁定程序、特洛伊木马程序、陷门、时间炸弹或其他可用于访问、修改、删除、损坏或禁用客户软件或计算机系统的任何代码或指令。开发方还保证,除非法院发布决议,否则该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损害软件的操作。

D. 兼容性的保证:开发方保证,软件应与开发计划规格中规定的客户的硬件和软件兼容。

本协议中规定的保证为唯一经开发方认可的保证。开发方不对所有其他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适销性或特殊目的适用性的暗示保证。

22. 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开发方保证,在执行本协议服务的过程中,开发方不会故意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商业秘密。在开发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包含了第三方的专有事物范围内,开发方应从其所有人处获得许可,许可开发方使用该等事物,并授予开发方就使用该事物进行转许可的权利。在执行本协议要求的服务时,开发方将不会故意侵害第三方的任何已存在的专利,但开发方不保证在任何 [国家] 都不侵权。

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软件违反了其专利、版权或商业秘密权的主张而起诉客户,且被认定为存在该等侵权,则开发方应使客户免受因该主张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支出或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的伤害。

只有在下列情形下,赔偿义务才生效:

A. 开发方在交付软件前已经知道涉及的第三方知识产权权利

B. 客户已经支付本协议要求的全部款项

C. 客户就该主张立即向开发方发出了通知且允许开发方抗辩,以及

D. 该主张并非由客户修改软件而导致。

为减少或减轻损害,开发方应以非侵权产品替换软件并自付费用。

23. 开发方向客户承担责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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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任何情况下,开发方均不对客户损失的利润、或特殊或结果性损害赔偿负责,即使开发方已被告知可能会发生该等损害赔偿。

B. 无论出于何种事由,本协议下开发方就损害赔偿、费用和支出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本协议下客户向开发方支付的费用总额或 [金额],两者之中取金额较高者。

C. 对任何第三方向客户提起的任何索赔或要求,开发方均不应负责,除非该等索赔或要求与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权利相关,仅如本协议“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部分的规定。

D. 客户应赔偿开发方对使用本协议下提供的软件而引起的第三方索赔或诉讼进行抗辩而产生的所有索赔金额、债务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就侵犯知识产权产生的索赔金额、债务和费用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开发方应立即就第三方索赔或诉讼书面通知客户,客户有权全面控制该等索赔或诉讼的抗辩和任何和解。

24. 保密

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 [数量] 年后,开发方将使用合理注意来防止擅自使用或分发客户的机密信息。合理注意是指,至少与开发方保护自己机密信息不被擅自使用的注意程度相同。

机密信息仅限于清楚地标注为机密的信息,或被视为机密的口头披露信息(在披露后 [数量] 天内作为机密信息披露、概述和确认并以书面形式交付给开发方的信息)。机密信息不包括:

A. 客户披露前开发方已经知道的信息

B. 并非因开发方过错而成为公共知识的信息

C. 开发方从对客户不负有保密责任的客户之外的其他来源获得的信息;或

D. 开发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客户承认软件是开发方的独有、专有财产 [如果事实如此,则包含本节]。客户应将软件作为机密对待,且任何时候都不得向无需获得软件中包含的商业秘密或支持文档的任何人、公司、组织或员工披露该商业秘密或支持文档,符合客户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任何情况下,客户均不得修改、反编译或反组译转软件中包含的目标代码。客户应使用其合理的最大努力,确保提供获得软件和支持文档访问权的所有人员保护开发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擅自使用、分发或披露。

25.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应持续到双方完全履行协议时止,或到一方根据本协议条款提前终止协议时止。

26. 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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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且其违约行为在另一方就该等违约行为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后 [数量] 天内未得到纠正,则另一方有权通过向其发出书面通知来终止本协议。

如果开发方因为客户违约而终止本协议,则应适用以下条款:

A. 客户应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

B. 客户应在协议终止后 [数量] 天内,向开发方交付开发方在本协议下向客户交付、由客户拥有的所有软件副本和部分、相关材料和文档。

C. 在本协议下开发方应得或累积的全部金额应立即到期,成为应付款项。

D. 本协议下授予客户的所有权利和许可应立即终止。

客户可出于自身便利而提前 [数量] 天向开发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该等终止后,因开发方的工作被接受而应由其获得的本协议下的全部款项,应立即到期并成为应付款项;且开发方在本协议下授予客户的全部权利和许可也应立即终止。

27. 税款

此处包含的费用不包括税款。如果开发方被要求根据本协议下提供的服务,支付任何中央、省或地方的营业税、使用税、财产或增值税,该等税款应分别由客户支付。因客户迟延支付或未支付该等税款而产生的任何利息或罚金,开发方概不负责。

28. 协议方的关系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在协议方之间创建了任何代理关系、合伙关系、合资关系或其他形式的合办企业关系。

开发方为独立缔约方,开发方及开发方员工均不是、也不得被视为是客户的员工。以独立缔约方的身份,开发方同意并陈述及客户同意以下内容:

A. 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条款的规限下,开发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有权为他方执行服务(如果有)。

B. 开发方享有控制和支配本协议所要求服务的执行手段、方式和方法的专有权利。

C. 开发方有权在自己决定的地点、位置和时间执行本协议要求的服务。

D. 用于提供本协议所要求服务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将由开发方提供;开发方的工作必须在客户的计算机或已有软件上执行,或者必须借助客户的计算机或已有软件来执行的除外。

E. 本协议要求的服务应由开发方或开发方的员工执行,不得要求客户为帮助开发方而雇佣、管理任何助理并支付其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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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开发方负责支付其员工的全部通常和必要支出。

G. 开发方及其员工均不得从客户获得有关执行本协议要求的服务所必需的任何专业技能的培训。

H. 不得要求开发方及其员工将其全部时间用于执行本协议要求的服务。

I. 客户不为开发方或开发方的员工提供任何保险险种。

29. 禁止招揽开发方的员工

客户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以及本协议终止后 [时间期限],未经开发方的书面同意,客户不得故意雇佣或招揽开发方的员工。

30. 调停和仲裁

如果在本协议下产生任何争议,协议方同意首先在彼此同意的、位于 [列出城市或国家] 的调停人的帮助下解决该争议。除律师费用之外、与调停相关的任何成本和费用应由协议方平摊。

如果证明通过调停无法达成协议方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则协议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给有约束力的仲裁来解决,仲裁地点位于以下位置 [列出城市或国家],仲裁根据 [协会/机构] 的规则进行。

31. 律师酬金

如果实施本协议需要任何法律诉讼,胜诉方有权获得合理的律师酬金、费用和支出。

32. 完整协议

本协议以及以参照方式包括在协议内的所有附件、附录或其他附属文件,是协议方达成的唯一和完整协议。本协议替代与上述标的有关的、协议方之前达成的全部理解、协议和文档。如果本协议主体条款与随附的任何附件、附录或其他材料存在冲突,以协议为准。

33. 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包括任何附件或附录)的修改和修正,只有通过书面形式并经由协议方授权代表签字,方具有可实施性。

34. 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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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应依照 [省/市] 的法律进行解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及全部法律诉讼应由 [省/市] 的法院审理。

35. 通知

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通知和其他通讯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在以下情形视为已发出:

A. 专人递送到本协议介绍性段落中所载的收件人地址时;

B. 以邮资预付的 [国家] 邮件发送到本协议介绍性段落中所载的收件人地址的,在投邮之后三日;

C. 通过传真或电报发送到通知发出方最近知悉的收件人传真号码或电传号码时。通知对收件人生效,但需立即通过一类邮件或挂号信发出该通知的副本,或由收件人提交收悉书面确认书。

任何一方均可根据本节规定通过向另一方发出地址变更通知,来变更本协议介绍性段落中所载的地址。

36. 转让

各方可自由转让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受让人未能履行本协议要求的支付义务,则客户应继续承担该支付义务。

37. 签名

各方陈述并保证,在本日各方通过在下方签名被正式授权约束其各自负责人。

兹证明,协议方全面了解本协议的内容和重要性并将受协议条款的法律约束,且于上方首次提及的日期签署了本协议。

客户 开发方

授权签名 授权签名

用正楷体填写姓名和职务

用正楷体填写姓名和职务

自定义软件开发协议 第 12 页,共 15 页

附件 A 软件的功能规格

自定义软件开发协议 第 13 页,共 15 页

附件 B 开发计划

自定义软件开发协议 第 14 页,共 15 页

附件 C 背景技术

自定义软件开发协议 第 15 页,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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