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协议书

编号:

                         协  议 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京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概况:                

1.3承包范围:  见施工图纸    

1.4具体工作内容:

铺装工程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内所有的土建工程,包括平整场地、土方挖填、广场地面铺装、施工现场内卸运(包含现场内的二次搬运和夜间装卸车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构筑物工程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内所有的构筑物工程,包括平整场地、土方挖填、围墙砌筑、仿石漆刷涂、小品砌筑及贴面、景石安装、陶粒铺设、井盖安装、小品预埋铁件、井体升降、原有道路拆除及改造、施工现场内卸运(包含现场内的二次搬运和夜间装卸车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绿化工程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内所有的绿化工程,包括绿化整理绿地、苗木栽植、种植土回填、挖树坑、浇水施肥、修剪并喷自喷漆、支撑、施工现场内卸运(包含现场内的二次搬运和夜间装卸车等)、修树盆、现场清理、场内倒运、渣土外运装车、渣土及垃圾攒堆(甲方项目部指定位置)以及场内卫生、种植后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养护浇水及景观效果调整等。甲供材料苗木、农药、肥料、支撑材料、草绳、自喷漆等,其他均由乙方提供;绿化种植所用的吊车、钩机、农用车等机械由甲方提供,其他绿化施工机具由乙方提供。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水电工程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内水电管道挖填、配电箱基础、灯具基础、阀门井、雨水口、泵坑砌筑。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乙方供应材料及设备表详见协议书附表(1)

乙方按本合同内容、合同图纸、施工操作规程、深化设计的要求及描述的工程范围和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在图纸范围内所有的 土建、构筑物、绿化、水电    专业工程供应与安装施工、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

另,明确提出下列内容和费用也包括在承包工作内容以及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做任何费用调整和增加:

(1)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

(2)为满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而必须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整改、成品保护费用;

 (3)工程施工中的垃圾清运(或/和垃圾收集到场内适宜堆积的地方攒堆的费用)及竣工清理,工完场清费用;

 (4)因不可抗力造成停工;

(5)工程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费用;

(6)甲供材料的保管费用;

(7)工程范围内的工程保修、维修费用及因基础下沉返修风险费用;

(8)因乙方原因遭受的政府各种罚款。

(9)临时设施费用(整项包死,不因工期等因素而调整);

(10)各种交通费用、临设区至施工现场交通费用含在各项综合单价中。

1.5承包方式:本合同固定价包干,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1.6甲供材料及机械仅限于:花岗岩制品、黄锈石、青石板、烧结砖、不锈钢隐形井盖、草树脂隐形井盖、混凝土道牙、花岗岩道牙、陶粒、无纺布、植草板、景石、花钵、苗木、农药、肥料、土壤改良用草炭土等、土方;吊车、甲供苗木运输车、地形修整用挖掘机及铲车。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4.1暂估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整(RMB:        元)。  

4.1.1 本协议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2付款方式 详见专用条款

    第四条 工期

       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第五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以下无正文)

双方特此立据、签字及盖章如下:

甲方:北京京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邮编):                        地址(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地址: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日期:                               日期:

协议书附表(1)

乙方供应材料及设备表

 

第二篇: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签订地: 签订日期: 1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合同书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 一 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一)

(二)

(三)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工程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园林工程面积约 承包范围: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经甲方审批认可后平方米,绿化种植面积 平方米)。 进行施工,其中包括园建工程,绿化种植,供水、供电、排水,围墙护栏,场地平整,清理原有场地等。

(四)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按照《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及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收费规定,按二类乙收费,预算包干费1.5%,工程总造价下浮2.5%。

第 二 条: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预算总造价————————,其中园林工程———————,水电工程————————,绿化工程————————。结算时按实结算。 第 三 条: 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为止,为 天(日历天)。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有关建设批文手续,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办理签字为准。在履行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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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赶工措施费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 四 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养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确保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绿化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草皮覆盖率达到85%以上,甲方工程总造价留款3%为质量保养金,保养期满没有施工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将保养金付还给乙方。

(二) 工程保养期:

①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

②水电工程保修期为6个月。

③绿化工程为3个月。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 五 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二)

(三)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订购施工,特殊苗木须先报价由甲方认工程材料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施工期间,广州市建委各时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可,方可采购进场。 期颁布的有关材差规定进行调整。 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 六 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办法

(一) 在合同签字生效后三天内,甲方支付总造价的10%给乙方做为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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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款。

(二) 工程进度累计达到40%时,甲方按合同总造价付20%,进度达到70%时,付合同总造价20%,进度达到100%时,付合同总造价30%;余额20%待验收后结算,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结算完付17%工程款,留下3%待保养期满后 10 天内付清。

第 七 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2)

(3)

(4)

(5) 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供水、供电等报批手续。 开工前 3 天完成由设计方的设计方案参加图纸会审。 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以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损失。

(6)

(7) 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养期内,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 八 条: 乙方责任:

(1)

(2) 在开工前 3 天完成施工方案会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分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发生的施阶段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 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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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8)

(9) 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即以书面通知甲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对竣工验收后保养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须在 5 天内撤离现场(除绿化保养人问题。 方。 担。 员例外)。

第 九 条: 工程验收

(1)

(2)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隐蔽工程在乙方自验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1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 后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反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必须顺延。

第 十 条: 违约责任

(一)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承担,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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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7) 因图纸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不按期支付工程款。 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逾期组织验收。 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或逾期组织竣工验收,从逾期次日起,每天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拖欠数额的0.04%违约金。

(二) 乙方责任

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总造价付给甲方万分之一罚金。

(三) 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 十一 条: 其它事项

(1) 甲方支付工程设计费按工程造价2.5%计算。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养期满并结清款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以备查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6

乙方代表:

乙方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7

年 月 甲方代表: 甲方银行帐号: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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