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1 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战略合作事宜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下协议有限公司简称为甲方;供方简称为乙方。

一、 合作的具体事项

1. 产品价格

乙方应提供诚信的价格给甲方,并传真报价单给甲方签字确认。如发生价格上浮,对于新价格,应在甲方同意并书面回签后15天生效。如发生价格下降,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实施新价格。如未能及时通知,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前6个月内所采购之该产品以目前市场最低价格计算。以上产品所产生的差异金额,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除。

2. 订货要求

双方约定:甲方以电话或传真或E-MAIL方式将订单发送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必须确认交货期并签单回传给甲方以示确认交期。不回传视为乙方不合作。甲方将视情况减少给乙方订单的配额,甚至终止合作关系。

3. 乙方生产(或者乙方的第三方合作商)

① 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和检验产品,并且生

产的产品的品质不能低于行业标准。

② 乙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特别是中国禁止或严

格限制的有害化学品目录现行规定符合,禁用的及有害的物品必须事先全部详细说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③ 乙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之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产

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海关法、环境保护法等。

④ 乙方必须在该产品的行业规定有效期限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产品的质

量全面负责。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包括自产/代理)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或由甲方售予给客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附带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 交货管理

① 乙方依确认的日期将甲方订购之产品按甲方的具体通知要求(电话,传真,

邮件等形式),送至甲方指定地方。停水、停电、人员不足、设备损坏、堵

2 车等不能成为延期交货的理由。未经过甲方的允许,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分批交货(送货),乙方送货给甲方未经甲方要求应该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时间内。

②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将按订单商品总额之3%/天收取乙方违约金,如

果3%的违约金低于500元人民币/天,则甲方按500元每天收取。

③ 乙方送货时必须随货提供本批次货物的且已经判定合格的QA检验报告。 ④ 不良品、短装、补货、换货等,乙方都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处理(除非确认

无法做到,并且在可挽回的时间内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5. 收货标准

① 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之产品后,由仓库暂收货物和QA检验报告并由仓库部

门在甲方的到货送货单上填写实际收货数量,品名,规格等。并将单据和货物一起移交品管部待检,经甲方品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待检货物方可入库。但是乙方的货物甲方收货时和收货后的IQC检验均进行的是抽检,不能保证完全发现数量的短缺和品质的问题。因此如果后续发现乙方有短装现象将按照甲方最后实际清点和挑选的数量结算。

② 乙方送货时,产品项目不在订单上,产品数量超出订单数量部分,产品外

包装破损,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标示不符等情形甲方无法收货。 ③ 乙方应该把质量放在首位,与甲方的相关人员保持沟通,防患于未然,不

能为了提高效率和减低成本而影响品质。

6. 退货及补货

① 甲方以到货、退货通知单或者电话、E-mail(通知乙方退货、乙方收到甲方

的退货通知后必须及时补货,退货后如果乙方补货的时间不能满足甲方生产交货期则甲方可以取消本次的订单,并且乙方须承担不能按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要另行补货的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以将损失减到最少。所退货物乙方必须按照退货通知日起5个工作日将退货取回。否则甲方将自行处理乙方的货物,并且不支付货款和废物处理所得款项。

② 经检验后如果合格品不够,并且甲方需要补充货物,则乙方须在订单约定

的交期或者后来重新约定的交期内补充足额的合格品。以免影响甲方出货,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延迟交货的相应直接和间接损失。

7. 赔偿准则

① 一切由于乙方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产品品质问题,延期交货而产生的甲

3 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以及第三方人员或者财物的损害),而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均应该承担及做相应的赔偿。该条所指的乙方责任,包括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有心及无心之过。损失指直接和间接损失。各种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项目。为了保证到货日期而产生的空运或者快递费、客户罚款、客户取消订单的损失、客户退货产生的相应费用,产品品质问题导致的甲方或者甲方客户及其它第三方的人员和财物损失,为了让客户不取消订单做的降价让步,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② 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对乙方的任意一笔或者多笔应付货款中扣除乙方赔偿

给甲方的各种款项,乙方的违约金等(货物发生后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甲方客户退货,一切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

③乙方严禁私自给予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货款回扣、送礼及请客吃饭等

不良行为;如涉及到贪污受贿一切行动的,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直接在未付款全部金额扣除50%或者以上。(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是:直接人员是指甲方的采购人员,生产品质人员,管理人员等;间接人员是指非甲方工作人员,但与甲方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

9.对账和收款

①双方约定,乙方财务人员每月30日之前将对账单提供给甲方。经双方财务

人员确认货款总金额无误后,由甲方财务签字确认回传后方能生效,并按双方约定的付款周期给予付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对账或未能及时提供#5@p等。则货款顺延至下个月,对此所造成之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付款形式视甲方具体情况而定(网上转账,转账支票,汇款,承兑或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乙方)

②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付款期按时付给乙方,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之盖有我

司收货章作为请款凭证。如乙方不慎将货单丢失,应出具乙方证明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付款。

③ 双方协议,因产品在交货时不能每箱开验,甲方在交货后开箱如发现质量

问题和短货问题,将会通知乙方,并且在结款时扣减短货、退款、挑选特殊的费用及赔偿和罚金。

④ 乙方应尽量固定收款账号及接受我方电脑转账以防货款被冒领,否则应该

固定某人到我司收款。收款前应该将有收款人身份证及照片等。详细资料的收款人确认函交我方财务,确认函必须有乙方的公章及总经理签字。收

4 款人收款时应该带乙方公司的收款委托书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给我方查验。乙方如果有与我方联系过的工作人员离职或者岗位调动应该书面通知我方财务人员,若未能尽到通知义务而引起的我方错误付款,所以责任乙方承担。

⑤乙方应该在与甲方对帐,开#5@p给我司之后再能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付款。

⑥乙方给甲方帐期为 天,即 ,货款到期如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的,

可以让乙方申请廷期付款,但廷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货款按约定期期超过15个工作日甲乙还未能付款给乙方的,则每天另交违约金0.3%。

三、合作终止:

①乙方如果不想再供货给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至少2个月通知甲方采购

人员,以使甲方能有足够时间找到替代的供应商。

②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退货、返工、价格赔偿等生产纠纷暂未能达成一致不能

成为乙方立即拒绝为甲方供货的理由;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乙方可以提出于2个月后终止合作。

③乙方为甲方开模具、开发产品、提供产品,如果不能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双方协商不能达成新一致而导致该合作项目终止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已经收取的订金,货款都应该在当实初协议完成时间后的五个工作日如数退还。

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协议原件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将具法律保障。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第二篇: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供 应 商 合 作 协 议 书

合约编号:

甲方:深圳市易驱电气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采购材料零组件或委托加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签订本合同。 1.0适用范围

1.1本合同系甲、乙之间的长期协议,适用于今后双方的一切买卖及委托加工行为。

1.2今后双方因具体业务签订的购销合同、订单、采购单等,如未约定相应条款的,依本合同执行。

1.3已约定的条款与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

2、易驱公司只向各项资格认证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产品。

3、乙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经工商、税务、技监、环保、公安等相关国家机关认可批准的合法企业且经济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开户银行资料、一般纳税人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代理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和相关的资料复印件供甲方备查。乙方隐瞒资质或者在资质上做假引起的法律或者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人员,发生相应的变化有义务通知甲方。

5、甲方组成供应商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包括现场审查、样品确认、体系审查、员工访谈等形式选择评估乙方,合格则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方可开始合作。甲方将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供应商评审,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甲方对乙方评估审查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供应商资质上做假所产生的责任。

6、甲方每月会对供应商进行包括品质、价格、交期、售后服务等项目的综合评估,分A、B、C、D级。C级须限期改善;D级则被取缔供应商资格列入拒绝往来供应商名录。

7、甲方的知识产权应在乙方处应得到有效保护,乙方不能把供给甲方的产品展示给其它第三方或者展示在乙方的产品展示柜内,也不能对外,尤其是甲方的同行告知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果违反甲方将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如因乙方泄密等原因导致甲方的知识产权受损,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该条所指的违反包括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有心及无心之过。

8、甲方在乙方处放置的财产(模具、钢网、货物、工具等)应该得到乙方的很好保护,甲方会不定期安排人员去乙方处盘点,乙方应该全力配合,发生损坏应该在发现损坏后一周内照价赔偿。

+、我方发给乙方的任何单据和公文,包括采购单、到货、退货通知单、联络单及其它的单据,乙方都必须于一个工作日内回签(同意与否都要回签),如果收到单据不按时回签的视为同意单据和公文所述的内容,日后反悔无效。

二、合作的具体事项:

1. 签样:

在供货之前乙方应该主动要求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样板,并确认样板上贴有甲方有权责的研发或者工程、品质人员的签字确认的标贴(必须有日期)。乙方应该妥善保管样板及上面的标贴,如果出现样板破损及标贴损毁则此样板无效。样板是明确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乙方必须认真保管,若双方对产品品质出现分歧乙方又不能出示甲方样板的视为乙方未按照甲方样板生产。

甲方有权签样的人员及其权力如下:初次用到的物料由相应的研发工程师签样;以后由生技的工程师签样;外观的确认由品管部主管签样。乙方应该注意甲方没有权限的人的签样是无效的,故不要找没有权限的人签样。

2. 价格:

乙方应提供诚信的价格给甲方,并传真报价单给甲方签字确认。如发生价格上浮,对于新价格,应在甲方同意并书面回签后15天生效。如发生价格下降,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实施新价格,如未能及时通知,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前6个月内所采购之该产品以目前市场价格计算,以上价格所产生的差异金额,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除。

3. 订货:

双方约定:甲方以电话或传真或E-mail方式将订单发送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必须确认交货期并签单回传

给甲方以示确认交期,不回传的视为乙方不合作,甲方将视情况减少给乙方订单的配额甚至终止合作关系。

4. 乙方生产:

1)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和检验产品,并且生产的产品的品质不能低于行业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有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海关法、环境保护法等。

3)乙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特别是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现行规定符合。禁用的及有害的物品必须事先全部详细说明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的各个工序中,属于乙方自己工厂可以完成的工序禁止外包,如遇生产能力不足需要外包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将停止采购和拒绝收货。

5)乙方必须在该产品的行业规定有效期限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包括自产/代理)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或由甲方售予客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附带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 交货:

1)乙方依确认的日期将甲方订购之产品按甲方的具体通知要求(电话、传真、邮件等型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停水、停电、人员不足、设备损坏、堵车等不能成为延期交货的理由。未经过甲方的允许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分批交货(送货),乙方送货给甲方未经甲方要求应该在甲方正常工作的时间内。

2)乙方的交期一般为 日,最长交期为 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回签的交货时间不能超过最长交期。

3)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将按订单商品总额之3%/天收取乙方违约金,如果3%的违约金低于300元人民币/天则甲方按300元每天收取。

4)乙方送货时必须随货提供本批次货物的且已经判定合格的QA检验报告。

5)不良品、短装、补货、换货等…乙方都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处理(除非确实无法做到,并且在可挽回的时间内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6. 收货:

1)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之产品后,由仓库暂收货物和QA检验报告并由仓库部门在甲方的到货送检单上填写实际收货数量、品名、规格等,并将单据和货物一起移交品管部待检,经我司品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待检货物方可入库,同时开具采购入库单。日后供应商拿送货时我方开具的到货送检单换取采购入库单做为请款凭证。供应商的货物我方收货时和收货后的IQC检验均进行的是抽检,不能保证完全发现数量的短缺和品质的问题,因此如果后续发现供应商有短装现象将按照我方最后实际清点和挑选的数量结算。

2)甲方收货标准:

A、甲方无法收货之情形:产品项目不在订单上;产品数量超出订单数量部分;送货时乙方没有提供本批次产品的QA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破损;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是标识不符等。

B、质量协定:

①、易驱公司来料依MIL-STD-105E LEVELⅡ抽样计划,AQL为电子料/委外加工品CR=0,MA=0.4,MI=1.5;塑

胶/包装/五金CR=0,MA=0.65,MI=1.5;甲方有权到乙方处进行验货,乙方提供协助;甲方抽检合格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于甲方日后发现的乙方产品品质问题的品质责任。

②、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和检验产品,并且生产的产品的品质不能低于行业标准。

乙方应该保留和甲方订单产品有关的生产管控和检验报告一年以上,以备以后查验。乙方交货时要提供本批次产品的QA检验报告。

③、乙方应该把质量放在首位,与甲方的品管、研发及其他相关人员多联系多沟通,防患于未然,不能为了提高效

率和减低成本而影响品质。

④、乙方产品的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合格后的 天。

7. 退货及补货:

1)甲方以到货、退货通知单通知乙方退货,乙方收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单后必须回签此单。退货后如果乙方补货的时间不能满足甲方生产交货期则甲方可以取消本次的订单,并且乙方须承担不能按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要另行补货的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以将损失减到最小。所退货物乙方必须按照到货退货单上签署的日期于10日内将退货取回,否则甲方将自行处理乙方的货物,并且不支付货款和废物处理所得款项。

2)经检验后如果合格品不够,并且甲方需要补充货物,则乙方须在订单约定的交期或者后来重新约定的交期内补充足额的合格品,以免影响甲方出货,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延迟交货的相应直接和间接损失。

8. 品质改善:

供应商需在收到甲方品质改善要求2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改善报告(包括措施、执行时间、改善品标识等),并力争今后杜绝同样的品质问题。乙方请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贵司相关责任人联系方式,以便工作沟通。

9. 赔偿:

1)一切由于乙方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产品品质问题、延期交货而产生的甲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及对第三方人员或者财物的损害)而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均应该承担及做相应的赔偿。该条所指的乙方责任包括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有心及无心之过。损失指直接和间接损失。各种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项目:我方发生的拣选费、为了保证到货日期而产生的空运或者快递费、客户罚款、更改信用证的费用、客户取消订单的损失、客户退货产生的相应费用、产品品质问题导致的甲方或者甲方客户及其它第三方的人员和财物损失、为了让客户不取消定单做的降价让步、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2)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对乙方的任意一笔或者多笔应付货款中扣除乙方赔偿给甲方的各种款项、乙方的违约金等。

2.1甲方退货和特采:来料检验判退后如果未能及时补货则依上述的规定扣减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延期交货的其它损失.;可以特采处理的产品由于对甲方的产品的品质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故如果乙方愿意甲方特采,则甲乙双方就本批次的货物另行议价,如果达成一致共识则甲方收货,不能达成一致共识则甲方做退货处理,乙方需要及时补货,否则也须依上述的规定扣减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延期交货的其它损失.。

2.2代工费:乙方必须及时到甲方处理挑选、加工、重检等事故,并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非紧急情况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之内到达甲方处理,紧急情况下需要在4个小时之内到达甲方处理;如时间紧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则甲方将代工处理,并依照统计的参与处理人员所用的总工时,按照30元人民币/小时向乙方收取代工费。

2.3 伪造QA检验报告、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将产品全部或者部分外发加工、私自更改标准和流程: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不按约定的标准和流程生产和检验产品、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订单、退货或者处以本批货货款的20%的罚款及追究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延迟交货的损失。

2.4同一批货日后发现的其它问题:乙方因为某个原因接受了甲方的处罚后,并不能免除乙方的所有责任,乙方仍需对其它的责任负责,比如甲方发现了一个质量问题对乙方进行了处罚,但是之后又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么甲方有权就新的问题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6乙方失职:如根据现有技术水准应考虑到,而乙方却未能考虑到的后果或者没有采取积极的预访措施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7甲方客户取消订单:因乙方品质问题或者延迟交货导致的客户取消订单,乙方至少要赔偿甲方该笔订单货款的50%。

2.8客户退货:货物发出后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甲方客户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10. 对帐和收款:

1)双方约定,乙方财务人员每月30日前将对帐单提供给甲方,经双方财务人员确认货款总金额无误后,由甲方财务签字确认回传后方能生效,并按双方约定的付款周期给予付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对帐或未能及时提供#5@p等则货款顺延至下个月,对此所造成之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付款形式视甲方的具体情况而定(网上转帐、转帐支票、汇票、承兑或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乙方。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付款期按时付款给乙方。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之盖有我司收货章的采购入库单的黄联作为请款凭证,在我方IQC检验合格后的规定结款日来结款;如乙方不慎将到货单或者入库单丢失,应出具乙方书面证明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付款。我方的到货送检单不能做为收款凭证。

2)双方协议,因产品在交货时不能每箱开验,甲方在交货后开箱如发现质量问题和短装问题,将会通知乙方,并且在结款时扣减短装、退货、挑选、特采的费用及赔偿金和罚金。

3)乙方应尽量固定收款帐号及接受我方的电脑转帐以防货款被冒领,否则应该固定专人到我司收款,收款前应该将有收款人身份及照片等详细资料的收款人确认函交我方财务,确认函必须有乙方的公章及总经理签字。收款人收款时应该带乙方公司的收款委托书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我方查验。乙方如果有与我方联系过的工作人员离职或者岗位调动应该书面通知我方财务人员,若未能尽到通知义务而引起的我方错误付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该在与甲方对帐、开#5@p给我司之后再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乙方给甲方的帐期为 即 ,该日期前甲方没有义务支付货款给乙方。如果乙方资金周围困难可以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提前请款,但是甲方将依乙方提前请款的日期,按该笔货款的2‰每日收取违约金,并且在货款中扣除。提前日期是指从到期结款日到实际收款当日所提前的天数。

三、合作的终止:

1、乙方如果不想再供货给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至少三个月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能有足够时间找到替代的供应商。

2、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退货、返工、价格、赔偿等产生纠纷暂未能达成一致不能成为乙方立即拒绝为甲方供货的理由,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乙方可以提出于三个月后终止合作。

3、如果甲方在乙方处开了模具,且模具费是达到了一定条件就可以退还的,如果乙方提出不与甲方合作或者是由于乙方的产品品质或者交期和服务明显存在问题而导致的甲方提出终止合作,那么即便模具款退还的条件还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条件,乙方也应该退还模具费给甲方。

4、甲方付费的模具、钢网等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该将模具完好的退还甲方,塑胶模具的退还包括铜公。

5、乙方为甲方开模具、开发产品、提供产品,如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双方协商不能达成新的一致而导致该合作项目终止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的费用,乙方已经收取的订金、货款都应该在当初协议完成时间后的一个星期内如数退还

五、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或者政治而导致本合同完全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本协议文本正本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仲裁和诉讼: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要在深圳的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在深圳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深圳市易驱电气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油松东环二路靖轩工业区11栋 地址:

电话:(0755)82409271 电话:

传真:(0755)82409270 传真: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公 章: 公 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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