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金管理协议

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工程资金管理协议书

业 主: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单位: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丙方”)

经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以下简称“丁方”) 经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以下简称“戊方”)

为了确保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施工承包单位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相关文件和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中有关条款规定,经甲、乙、丙、丁、戊五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资金管理的内容:

1、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第 合同段内的施工工程而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丁方和戊方开设结算帐户,其中在戊方开设的帐户负责丙方的对外支付;

2、甲方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工程计量及本项目跟踪审计组对计量审核情况,将丙方应得的工程款(保留金及其他应扣款除外)汇入丙方在丁方开设的结算帐户;

3、丙方应将在丁方和戊方开设的结算帐户内的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第 合同段的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建设;

4、丁方和戊方应为甲、乙、丙三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根据甲方授权对丙方结算帐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一、甲方的权责

1、按照与丙方签订的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方式,向丙方支付符合支付条件的工程款;

2、有权对丙方就本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督,发现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或用于抵押、担保等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工程款支付,直至丙方改正为止;

3、有权审查丁方对丙方的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如丁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4、在乙、丙、丁、戊四方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时,甲方负责协调。

二、乙方的权责

1、作为监督主体对丙方就本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或用于抵押、担保等情况时,有权及时制止,并向甲方报送处理意见;

2、审查丁方对丙方的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如丁方不能履行其责任,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3、履行建设管理单位职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审批丙方各类款项划拨;

三、丙方的权责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在具备相应条件后丙方应尽快在丁方和戊方开设本工程项目的结算帐户,以便资金往来。丙方不得购买用于该结算帐户的转帐支票,只能

采用业务结算委托书及现金支票结算;

2、甲方支付给丙方的所有款项丙方均应用于本工程,不得用于购买丙方按合同承诺应该配备的机械设备及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能考虑到为本工程所配备的其他机械设备。

3、丙方应将拟由丁方处开设的结算帐户中支付的款项相关的合同报乙方备案,经乙方审核后,抄送丁方和戊方;已备案合同范围内的受款单位,作为本工程项目合法的受款单位;

4、接受并配合甲、乙方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按季将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书面抄送甲方、乙方、丁方和戊方;按月随同中间计量资料一并报送“资金支出计划表”,由乙方审核后作为丙方资金支出的重要审核凭证;

5、工程建设期间,丙方不得向总公司上缴除职工保险、养老及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工会经费以外的任何款项,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向总公司缴纳,则须经乙方书面批准;

6、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本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每月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丙方项目经理部予以公示;

四、丁方和戊方的权责

1、丁方和戊方应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丙方办理结算业务,杜绝“压票”现象;

2、丁方和戊方应按照本协议第3和4款规定限额及备案合同的付款方式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的款项,及时办理划拨;

3、戊方将为丙方支取现金提供便利,丙方可按规定在戊方所在银行支取现金,也可在丙方就近戊方银行的其他分理处支取现金,但就近支取现金必须与戊方签订现金管理协议。

4、丁方在收到丙方报送的“资金支出计划表”2日内,将当月资金支出计划表所列资金总额的25%划拨到丙方在戊方开立的帐户,丁方在收到丙方报送的“资金支出计划表”12日内,将当月资金支出计划表所列资金总额的25%第二次划拨到丙方在戊方开立的帐户;丁方在收到丙方报送的“资金支出计划表”22日内,将当月资金支出计划表所列资金总额的50%第三次划拨到丙方在戊方开立的帐户。划拨的依据为:资金支出计划表、乙方审核同意的凭证。当丙方在戊方的帐户余额不足以丙方对外支付款项时,丙方应当立即通知丁方进行资金划拨,划拨金额为丙方此次提款金额,划拨依据为乙方审核同意的凭证、资金支出计划表、资金支付的依据、戊方提供的台帐;丁方应于收到丙方书面划拨依据之日起2日内划拨完毕。

5、当丙方资金支付不列入当月资金计划表或受款单位未在合同备案单位范围内,丙方应先向丁方提供此次款项系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凭证和资金支付的依据,丁方应在收到丙方书面通知2日内将资金划拨至丙方在戊方开立的帐户,由戊方及时为丙方办理对外支付。对丙方提出的未经乙方同意的付款要求,丁方须拒绝受理。

6、当发生临时划拨情况时,丁方在发生该情况的下一个划拨日,划拨给戊方的金额为:按第四款约定的划拨额扣除临时划拨的金额;

7、在丁方每次划拨资金给戊方的前1日,戊方应向丁方书面提供关于丙方资金帐户余额的情况,以便于丁方进行资金监管;

8、戊方按月向甲方、乙方书面抄送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9、丁方和戊方承诺为甲方、乙方提供的资金监管等相关服务为免费服务;

10、为确保工程支付的及时性,丁方和戊方承诺尽可能提供最快速、最先进的新技术和办法;

五、甲、乙、丙、丁、戊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

第五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五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方式明确。

八、本协议一式十份,五方各执二份。

业主(盖章): 代建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承包人(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话:

经办银行(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经办银行(盖章):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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