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协议书

 

第二篇:合作办学协议书(讨论稿)

合作办学协议书(讨论稿)

甲方: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北京分校

乙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实验学校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办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教育接轨”试点等学历教育项目。按照“打基础、探模式、抓典型”的试点原则,积极探索全新的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大中专教育接轨”试点学历教育开设专业:

1.电子商务; 2.计算机应用; 3.现代文员;

4.物流管理; 5.计算机网络; 6.旅游英语;

7.会计; 8.新闻传媒; 9.法学; 10.金融。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办学资质、指导学籍管理、督导教学教务、提供教学资源、负责为合格毕业学生颁发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2.甲方为“大中专教育接轨”试点学历教育教学提供支持服务,对教学过程及教学管理实施全程监控,以保证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3.甲方负责按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的“五统一”原则,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组织好考务工作。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日常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甲方有权对财务进行监督及审计。

5.甲方负责新生注册,办理相关证件。负责学生中专阶段合格毕业后升入大专阶段学习,大专阶段合格毕业后协助乙方推荐就业。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大中专教育接轨”试点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及

学生的安全责任,并承担责任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双方共同编制办学预算及效益分配方案。乙方按规定收取学

费并严格执行办学预算,确保办学开支,不得提前支取办学经费挪作

它用,并接受甲方的财务监督及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

3.合作办学中,乙方负责招生的广告宣传、招生及相关工作,

宣传材料经甲方核准后执行。

4.乙方承担办学期间的全部费用支出,协助甲方做好每学期的

考试工作。

5.合作期间,乙方应妥善处理好自身的债权债务,甲方不承担

任何责任。

五、其他事项

合作期满或合作中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双方无法合作,双方应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妥善安置合作招生的学生,待学生各种问题得

到解决后,方能终止合作。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八年(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到期后经

双方协商后可续新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产生法律效

力。

甲方: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京分校 实验学校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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