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作协议书

广告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武汉灵星新品饮料规划和整合推广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武汉灵星新品饮料进行品牌规划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策划、创意、摄影、设计、制作、发布、监控等事宜。

二、合作期限

项目服务期为壹年,自 20##  7    1  日至 20##  6  30  日。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第二年的服务费视第一年的合作效果另行商议,但不得低于第一年的付费。

三、合作期间的项目内容

1、策略类

l  品牌命名

l  竞争对手分析

l  目标消费者研究

l  品牌战略规划(包括品牌定位、品牌价值、品牌愿景、品牌利益、品牌风格的规划)

2、创意设计及制作类

l  饮料包装设计

l  饮料VI设计

l  平面广告设计(含杂志、报纸、户外广告设计)

l  影视广告创意及制作

l  广播广告

l  网络广告

l  海报、DM、货架、产品手册设计

3、推广类

l  新品上市策略

l  年度推广计划

年度主题推广策略、阶段性推广策略、促销策略

l  季度推广计划

l  月度推广计划

4、媒介策略

l  制定区域媒介策略

l  提供创新媒体建议

l  媒介预算

部分工作内容具体明细如下见附件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最终确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即执行此方案。

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作为附件2,与附件一以及本《广告合作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作方式

双方采取年度品牌策划及传播代理服务方式。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品牌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付款方式:

款项包括预付款和进度款两项。

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自2011

月—20##年5月,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肆万元/月40000/月,乙方完成全部工作成果后甲方支付余款陆万元60000)。

3、进度款付款标准。根据乙方提交并经甲方认可的《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

以及乙方提供并经甲方认可的当月工作计划,甲方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根据乙方上月实际进度完成情况进行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作成果不能及时交付的,或者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行业规范、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甲方同时有权推迟付款时间。

双方如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工作成果的规范标准、质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广告业协会、或者双方共同认可的广告机构、人员进行咨询。

  4、每次价款结算前,乙方应对甲方开具正规广告服务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第三方费用说明

  定义:本合同所称第三方是指为了实现本合同目的,由乙方委托的独立依靠自身设备、信息、人员和技术条件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公司、团体、个人。

1、以下第三方费用经甲方认可,由乙方委托,费用由甲方承担:

1)广告制作过程中所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

  印刷、模特、化妆造型、图片租赁、摄影器材租赁

2)广告投放所发生的费用

   报纸广告投放、电视广告投放、户外广告投放、网络广告投放等。

  乙方根据工作需要产生以上费用时,询价对象不少于3家,并记录询价对象的服务内容、报价、公司名称、联系方式,以及乙方关于性价比测算的结论性意见,以供甲方核实。具体解释权归甲方财务所有。

2、以上费用以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为进行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支付给市场调查公司、咨询公司、单位、学生团体的费用;

2)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的策划、设计、创意,将部分非主体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或直接采用、借鉴第三方工作成果的,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禁止乙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全部工作或主体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甲方同时不提倡乙方大量采用分包方式完成工作成果,乙方将部分非主体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须征得甲方同意。

七、重点市场调研

 1、乙方为甲方提供区域市场调查计划及广告计划,至少包含3个市场。

2、区域市场调查的费用(礼品、调查对象的车马费、问卷打印费)由乙方承担。

若超过3个市场,新增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进行书面问卷、网络投票、电话拜访等方式进行的市场调查,必须将全部调查内容进行记录,乙方应将以上记录作为工作成果的附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调查,应与第三方约定提供调查记录。调查记录应记载被调查对象的姓名、职业、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记录。

八、有关乙方工作人员差旅费用的规定

1、乙方为甲方进行的市场考察,甲方为乙方所有人员提供交通及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2、乙方人员到甲方开会、提案、外派,甲方为乙方所有人员提供交通及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交通、住宿标准由甲方财务根据本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具体标解释权归甲方财务所有。

九、双方工作机制

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为        ,该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乙方联系人为           ,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对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月度工作例会:甲、乙双方每月    15   在甲方工作地点召开工作会议(特殊情况通过网络视频会议进行),由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及分析、建议、预期执行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等,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并由乙方根据共识撰写沟通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项目组长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之工作计划对每月、每周工作进程严格把关。

备注:进驻时间、进驻期限及进驻人员组成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甲方要求确定。

十、服务团队主要成员

十一、工作成果及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最终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

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

2、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通过书面方式同意,并加盖公章。情况紧急时甲方可通

过传真通知确认,并随后发出书面确认通知书。经甲方确认的创意、制作的平面广告、影视广告、包装设计、DM等作品,乙方最终以电子文档的格式提供给甲方。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确认的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3、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平面及影视广告须提供最少两个方案以供甲方选择。

4、甲方向乙方下达工作指令后,乙方须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尽力完成。

十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甲方的权利及责任

1、 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产品图片及文字资料,并对上述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方案、创意设计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

3、 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4、 重大会议必须有甲方董事长或其他领导在场,以便快速做决定,提高工作效率。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等代理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3、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组织甲方主要人员每半月开展一次工作会议。

4乙方有权将作品送往相关机构进行竞赛评比活动。所得荣誉归乙方所有。

5、在本合同期限及期限届满两年内,乙方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不再承接蛋乳类等其它同类型饮料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

6、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宣传的所有文字、图片,以及与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所有文件、数据、信息、图纸等相关资料拥有所有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乙方在未经甲方批准情况下不得外泄任何图片和资料,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删除甲方提供的原始文档,书面文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共同处理。一旦出现因乙方原因导致资料信息的泄露,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和并提出赔偿。

十三、有关知识产权的约定

1、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著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各种创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需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按照侵权内容制作但无法发布的宣传品、广告片的设计制作成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因乙方侵权已经和将要支出的其他费用,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由侵权导致甲方推迟投产日期的,另按合同总金额的0.05%每日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违约责任

1、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原因,乙方应按本协议中的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乙方超过经甲方认可的月度工作计划中限定的工作时间20个工作日未完成相关工作,或在接收甲方工作指令后超过20个工作日未完成相关工作,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每项工作乙方须按合同总额的1%给予甲方赔偿。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或设计作品须尽快给乙方回复,如超过20个工作日未回复,可视甲方违约,由此为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在本合同期限及期限届满两年内,如乙方承接其它同类型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

项目,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合同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甲

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如有新增项目,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起生效。                         

 

第二篇:广告合作协议书模板

广告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解决,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广告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栏目内广告宣传。具体内容方式如下:

广告形式:

广告位置:

详细内容:

起止日期:

广告费用:

付款时间:

2、广告文字及内容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具体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本协议期内,乙方将无权取消该项合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广告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

2、广告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甲方为乙方提供广告费,金额为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对方守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协议,但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如不能将广告费用交予乙方,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2、除协议另有明确规定需按该规定处理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的十天内不予纠正,对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则由另一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生效,期满后终止。

6、凡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海口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五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