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装修合同书

宾馆装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沅江市沅田路175号门面及二三楼所有木工装修包工给乙方。

一、所有木工装修工资为捌仟伍佰元整(¥:8500)。装修在十五天内完工(从20xx年8月24日至20xx年9月8日止)。

二、装修项目

宾馆所有木工装修(室内全部装修)。

三、施工质量按甲方协商时的要求,乙方应保质保量。

四、工程期间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五、付款方式:在工程装修期间,甲方在开工十天之内付给乙方叁万元生活费。剩余部分在甲方宾馆开业十天之内一次性全部付清。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碧水蓝天宾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碧水蓝天宾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碧水蓝天宾馆 韩孝文(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乙方):蔡勇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碧水蓝天宾馆经营法定代表人:韩孝文,性别:男,撒拉族,19xx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63xxxxxxxxxxxx,家庭地址:青海省循化县积石镇西沟村大庄四社66号

乙方:蓝天宾馆装修施工承包人:蔡勇,性别:男,汉族,19xx年9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542xxxxxxxxxxxx4,家庭住址: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白日街六号。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承包及施工事项,经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碧水蓝天宾馆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政府院内

工程内容:土建改造、室内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安装。 工程面积:以施工图为准(约为2750㎡)(不包括一至二楼) 承包方式:甲方将碧水蓝天宾馆装修工程的土建改造、室内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安装等子项目的材料和 工实行双包形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材料供应和安装施工。该装修工程中的 - 1 -

同规定及相关法律追究甲方经济责任。

十二、公正、仲裁

双方约定,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调解,或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注

夕阳红大厦经过承包企业西藏那曲地区安多县孝文石膏矿厂,法人 的决定,现已将夕阳红大厦更改为碧水蓝天宾馆。 委托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承接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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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项目

乙方包括六楼三间房、沐浴房、铜灯、插卡锁、卫生间的毛巾架、纸巾盒、浴霸、沐浴喷头、吧台,卫生间只包括装修,说明:普通标准间大灯、照明灯,共计标准价格不超过200元。

以上补充项目总造价为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合计总造价: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年 月 日

- 3 -

未预算(项目)

1、吊灯(豪华包间的照明灯、会议室的照明灯、所有的移动灯具)

2、太阳能

3、客户家具

4、电视

5、空调

6、地毯

7、电梯

8、电话机

9、消防设施

10、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11、自动干手器

12、沐浴房中冲浪浴(包括池子)

以上项目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共计9页

- 4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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