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招标编号( )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了考察,认为能够满足该工程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工 程 名称:

2、工 程 地址:

3、工 程 规模:

4、本工程投资额:

4、结构及层数:

5、发 包 方式:包工包料

6、发 包 范围:招标人所发本项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7、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 天。

8、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 合格 标准。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 (大写)

2、价格计算依据:

(2)、执行的取费标准: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到:

三、材料采购供应

1、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 (1)、执行的定额为:

2、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15日内预付造价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付款;

3、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 %;留 %作为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内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由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3、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规模、标准)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xx年第五号公告《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说明: 无

八、本协议共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招标办、合同办各一份。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代 理 人:(签字、章) 代 理 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招标编号( )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2、地址:3、规模:4、结构及层数:5、发包方式:6、发包范围:7、年月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

人民币: 元(大写: )

人民币: 元(大写: )

2、价格计算依据:

(1)标定的定额为:

(2)标定的取费标准: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日期:

三、材料采购供应

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

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作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向乙方准时付款。

3、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 %;留 %做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过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有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与调整。

3、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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