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代理合同

公司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安徽法荣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代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事务达成一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

二、法人: 身份证号码: 占 %的股份。

股东1占的股份。

股东2: 身份证号码: 占 %的股份。

股东3: 身份证号码: 占 %的股份。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四、办理费用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大写: 贰佰万元整。前期由乙方代付,办理完成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按时带钱取证,如有延误按违约承担责任(按本合同第六条履行)。

五、乙方应在两个月内为甲方办完经营许可证业务,如因政策性

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注册后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委托,如变更或撤销,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佰万元整。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保证申请注册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需提供材料。

八、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办理时间的延误,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九、如在办理过程中因注册公司相关法规改变按相关新法规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委托代理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年12月7公司册委托代理协议

公司注册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钰海同创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代理范围:

1、工商设立登记代理( ); 2、公司税务登记代理( );3、组织机构登记代理( );

4、公司印鉴刻制代理( );5、公司验资报告代理( );6、企业银行开户代理( );

二、各项代理费用:

1、工商设立登记代理费 元; 2、公司税务登记代理费 元 ;

3、组织机构登记代理费 元 ; 4、公司印鉴刻制代理费 元(无#5@p) ;

5、企业银行开户代理费 元 ; 6、公司验资报告代理费 元(无#5@p) ;

7、租房#5@p费用 元 ; 8、复印费 元 ;

注:1乙方只负责开户费(目前各银行最多不超过300元),其余金融产品或金融套餐费用(如网银、回单柜、财智卡等)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乙方按相关票据向甲方收取。 2根据各区情况若刻章规定不变(公章和合同章材质还是胶皮)则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大兴、昌平、房山、海淀、石景山、怀柔等区刻章有新规定(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全是铜章,并刻有数字),则刻章费用乙方一共只承担100元,其余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枚章价格280元(有#5@p)(不要#5@p每枚章200元)。

3验资报告(没有#5@p)收费 元 ( 万注册资金 )。

4怀柔和密云和门头沟区(需要会计身份证原件和会计证原件)办税务登记证,若不在本公司代理记账,变更财务负责人前需要缴纳3000元押金,国税所报道收取200元,地税所报道收取200元。国税变更财务负责人收取300元服务费,地税变更财务负责人收取100元,待办税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变更后,退还3000元押金,变更期间记账费统一按300元/月收取。

本次委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若甲方愿意与本公司签订代理记账协议,并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再预付至少6个月代理记账费用,则代理记账费可以优惠 元,其他区代理记账费用每月260元,年付2400元。(每年工本费200元)。怀柔、密云、门头沟代理记账费用每月300元,年付:3000元/年.(每年工本费200元)(怀柔需申请地税#5@p的客户可选择每年加收600元套餐:每月代理授权、代买#5@p)。

三、乙方拿到甲方的正式企业名称(盖有工商行政许可专用章)并收到甲方50%预付款之后,才能开始进入正式注册程序,一般会在20—4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工商注册手续(特殊原因除外)。甲乙双方结算费用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乙方的代理费和服务费。若注册过程中,甲方预付款未能按时支付或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中途使用证件,完成工商注册手续的时间会往后延迟。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事项所需资料清单,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凡属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或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终止办理后续事宜并责成甲方赔偿乙方受损费用;

2、为确保乙方利益,甲方无权过问或指定具体开户银行,也无权指定开户银行或开户地点。

3、上述各项代理费用,甲方预付款一般为50%,签协议当天预付 元,领取正式名称

时补齐50%预付款(即再补交 元),乙方开始启动正式注册程序,余款于乙方完成

甲方委托事项、交付甲方时一次付清;若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 ,乙方所收取的预付款不予

退还,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索取赔偿。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终止

协议;

2、协议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或价格有较大波动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将已取得的预付款全部退还给甲方,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

何经济损失,甲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赔偿,乙方之前所做工作也不得向甲方收取

任何费用。

3、协议履行期间,凡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甲方人员失去联系等原因,致使乙

方服务工作连续一个月毫无进展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履行义务,乙方所收取的预付款不予退

还;

六、补刻章加收200(怀柔区加收100),代刻代取#5@p专用章加收200元(怀柔

区加收100元)。

七、其他费用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怀柔区、密云区、门头沟区客户请确定是否在本公司记账____________________,若不

在本公司,办照时请把会计的会计证原件(必须是北京财政局发的)和身份证原件给我们,

若办理税务登记证时用我们的会计证,办完以后国税变更财务负责人收费300元,地税变更

财务负责人收取100元,国税所报道收取200元,地税所报道收取200元。

九、本公司不能开具#5@p。

十、本公司不上门结算费用,必须来本公司结账(也可以先转款,我们再快递给甲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北京钰海同创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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