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入股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_____ 住 址: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乙 方:_____ 住 址: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XX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XX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50万元

5、经营范围:时尚服装销售,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其中:

(1)甲方出项目运营技术加出资20万占总股份的49%;

(2)乙方出资30万元,占总股份的51%;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品牌包装推广,人工开支费用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5000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5000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5000元/月,

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自负盈亏。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

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2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3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融资的,乙方负责完成增融资,公司承担利息,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

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1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签订时间:20xx年 10月 日

 

第二篇:投资入股协议书_新1

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月×日在中国成都签订:

甲方:入股人××

身份证号码:

原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为标的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

标的公司:××砖厂(简称公司,下同)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砖厂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现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标的公司现有登记股东1人,即乙方,其中乙方出资认购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现乙方同意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公司全部新增资本由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其中甲方认购××万元,占××砖厂51%股份,乙方保持原有认购的××万元,占××砖厂49%股份。乙方不认购本次新发行资本。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各方确认,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双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2、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公司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认可;

3、公司及乙方已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不存在有任何欺骗或者

故意隐瞒的行为;

4、乙方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出资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5、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文件正本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三条 甲方同意此协议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后,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资,即 万元。

第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出资款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甲方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甲方将出资款支付至公司账户之日起60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修改并签署的公司章程及等在工商局的变更备案)。

第六条 如果公司未按约定按时办理相关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30天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乙方对公司上述款项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甲方同意豁免的情形除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甲方有权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公司出资份额,乙方具有按本协议规定的回购价格受让该等出资份额的义务;但是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购买该等出资份额的条件优于乙方回购价格的,则甲方有权决定将该等出资份额转让给第三方。

第八条 乙方应在证照齐全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并提供所有证照的复印件。乙方如提供虚假证照,本协议视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公司应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协议签订前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及相关财务报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享有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取得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第十条 入股完成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出资额,或进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出资份额质押等任何其它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额时,甲方享有下列优先权:(1)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乙方拟出售的出资额;

(2) 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优先出售出资份额给受让方。

第十二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份额的,乙方应保证出资受让方签署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协议。

第十三条 在双方共同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开拓的业务往来,各自负责收回销售货款。如不能按时收回货款,应在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日内自行将货款交回公司账户。

第十四条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先承担相应的责任,再根据各自责任向对方追偿。

第十五条 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所需资金从公司账户中支取;公司账户余额不足时,甲乙双方须按控股比例支付生产经营所需的经费。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无力支付生产经费,可向另一方借贷,如不能按时归还则按所借金额抵扣公司股权。 第十六条 属公司所有的土地,如遇政府拆迁占用,甲乙双方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分得相应的赔偿款项及企业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其他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任一方丧失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或能力,影响本协议履行的,该方应承担在合理时间内通对方的义务。协议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构成违约。

第二十条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甲方投资总额的10%。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

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在根据本条仲裁程序进行期间,除仲裁事项之外,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保持全部效力。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义务之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附则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应自行支付其各自与本协议及本协议述及的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有关公司增资审批、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由公司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 (签字)

原股东:乙方: (签字)

标的公司:×砖厂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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