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合同书

广告发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告代理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

二、发布时间

月日 。

三、发布内容

采用甲方签字认可之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

四、发布形式

1、规格:

2、形式:五、发布媒体: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2、付款方式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确保本广告发布审批手续的齐全、合法,如因乙方审批手续不全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样稿侵犯第三人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甲方前期签字确认的样稿;如甲方在 1 日内未对广告发布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对广告发布质量无异议。

4)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广告发布义务,履行不当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 甲方应严格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7) 乙方应在广告发布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的实景照片作为发布证明。

8) 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按照实际发布时间计算,或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9) 如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作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广告发布合同书(适用于公交车)

广告发布合同书

(适用于公交车广告)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 广告。

二、广告发布期为 (正式发布日期以广告发布通知函确定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

三、广告发布媒体

四、广告发布形式为 。

五、乙方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的所有审批、备案或登记手续。该费用已含在合同总金额内。因审批、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合法而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提出设计稿和制作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发布、及维护等广告发布事项。

七、甲方提供的设计稿应符合法律、法规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设计稿。

八、设计稿、制作要求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九、合同总金额(含税)为 元人民币。

十、付款方式: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第一次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5@p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定金,即 元,乙方开始制作发布,第二次甲方在广告正式发布,收到乙方#5@p、验收单、上刊照片后,第一次支付的定金作为广告费用, 日内甲方另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 %的广告费用,即 元,第三次甲方在广告正式发布到期后,若无制作、发布之质量问题,收到乙方#5@p、下刊照片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 %的广告费用,即 元。

十一、乙方收到设计稿后,使用甲方提供光盘里的元素(包含设计稿中所需的所有元素)严格按甲方设计、尺寸及色标号制作。 七日内制作完工,若乙方不能如期完工而影响发布,乙方将在双方确定的正式发布日期到期后补偿相应的发布时间。若逾期 三 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不能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十二、乙方制作完工后,寄照片给甲方,并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甲方必须在7天内派员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订广告发布通知函。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及时修理改善或重做,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十三、乙方负责广告发布的所有问题,发布期间画面如有破损,乙方负责在 3 天内无条件修复,如有褪色,乙方应负责在 7 天内无条件翻新,发布期相应延续。

十四、广告发布期内,车辆有异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广告在原线路上继续发布,并免收制作费。若调换线路,应征求甲方意见,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合同签订后,发布期内如广告因故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应按比例退还未发布的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全年广告费除以365天再乘以未发布天数),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赔偿金。如遇不可抗力则只须按比例退还未发布的广告费(具体计算方法为:全年广告费除以365天再乘以未发布天数)。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包8级以上台风、洪水、6级以上地震及战争等)、政府征用、政府改变市政规划等双方不能预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外界因素。

十六、本合同之车身不得有其他产品广告。

十七、本合同期满,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十八、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方式。以传真方式发送的通知或回复,收到对方签收并回传的通知或回复才视为该通知或回复已送达。

十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后,对本合同任何未尽事宜,可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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