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水、电费代收代缴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承租位于xxxxxx房屋。乙方为xxxx单位。现甲乙双方就水、电费代收代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水、电费的代收代缴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设备设施托管费

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1. 水费:6.21元/吨。

2. 电费:执行政府商业用电标准,依据使用量计算电费。配电室运行维护费用、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产生的费用从电费中分摊。

3. 上述费用的收费标准,若遇北京市政策法规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 缴费时间:代收代缴费用应在乙方提供相应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

款项,逾期一天,应按欠款每日千分之三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三、 上述费用为乙方代收代缴费用,由乙方出具#5@p。

四、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

一方有权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水电费代收代缴协议

水电费代收代缴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 )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加盖物业公章的相关缴费通知单、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帐帐号等便于甲方及时转帐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关缴费非经营性收据;

2、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3、甲方按相关部门向甲方收取的水电费为依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乙方应将代收代缴的费用及时代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滞纳金或其它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签订之日至甲方在该物业租赁期满为止。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共二页,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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