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协议》—适用海运进出口业务月结业务

货运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

办公地址:

公司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1)美元开户银行及账号:

(2)人民币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

总经理: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1)美元开户银行及账号:

(2)人民币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海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适用范围

1、业务:具体业务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同意将该起货运代理业务全权委托乙方代理。

2、乙方将按甲方委托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理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 1

理进行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检、内陆运输、装船、文件交接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二、职责范围

2.1甲方应填制内容完整、真实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传真或交由乙方订舱。委托书应列明甲方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注明所托运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2甲方应及时提供委托代理事项所需合法、有效的文件、单证。

2.3若甲方实际出运货物与委托书内容不符,或夹带国家规定禁止进出口之物品,甲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处理该风险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2.4如甲方需更改或取消委托事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同时,依据乙方提供的费用明细清单及相关证明票据,甲方支付乙方已产生的实际费用。

2.5甲方应对乙方办理委托事项中发生的相关单据及时书面确认。

2.6当甲方为货运代理企业时,甲方同意承担其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等相关运输事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而不论该货物的实际托运人是否为甲方。甲方亦不得以实际托运人未支付相关费用为由拒绝支付以上费用。

2.7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书及时订舱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并根据甲方委托安排订舱、拖车、仓储、装箱、报关、报验、签单等工作。凡因甲方提供单据不及时、不准确,或船公司舱位已满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能上船出运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联系有关各方,力争货物能装船或安排下航次出运,但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

2.8根据美国海关舱单预报制度, 甲方及时提供正确完整的舱单资料, 并委托乙方在装船前24小时向美国海关直接申报, 或通过船公司申报。 乙方不承担因所申报资料不能通过美国海关查阅而导致货物延期出运或无法出运的后果。同时甲方同意承担因申报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符, 或装船后更改舱单而导致的货物在目的港无法卸船, 海关查验扣货等一切风险、费用及责任, 包括美国海关罚金。

三、费用与结算

3.1运杂费按双方确认的费率计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费用确认单后立即进行书面确认并及时结清。同时,甲方同意将运费或杂费差价作为委托乙方的代理费,该差价的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海运、陆路运输等。

3.2协议期间,如承运船公司调整运费水平或增收附加费,乙方将按新调整后运价或 2

在协议费率基础上加收附加费后与甲方结算。

3.3甲方订舱发生的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国内操作费按 种方式结算:

A) 付款买单,即乙方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前,有权留置甲方的所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和核销单,甲方承担留置期间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B) 备用金结帐:甲方先汇付 备用金至乙方帐户,乙方根据实际进出口货物的应付费用进行销帐,并签发提单。甲方在备用金不足时应及时将不足部分汇付至乙方帐户,否则,乙方有权留置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

C) 航次结帐: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在实际开航 天内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费用的#5@p号,以便双方对帐。

D) 月度结算:次月 日前结清上一月全部运杂费。

3.4当甲方欠乙方运费及其他费用折成美金达到 时,甲方必须立即与乙方进行结算,而不论是否到了结算期。

一般乙方不接受甲方将美金运费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如甲方确有困难,则经乙方同意后,可按双方协商一致的汇率支付人民币。

3.5甲方对乙方处理委托事项发生的费用确认前,乙方有权留置相关单据。

3.6无论甲方是否为提单上载明的或实际的托运人,若收货人迟延提货的,因此在目的港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甲方和收货人连带承担,若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或拒绝提取货物则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3.7由于甲方原因而产生的提单更改费、重签费、电放费、船公司滞箱费、提箱费、还箱费以及单独征收的订舱费、港务局征收的移箱费、转船费、堆存费、海关商检查验费等额外费用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因结算时间原因, 乙方可在事后按实际凭证或相关证明单独开具#5@p向甲方收取。甲方应于收到上述#5@p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3.8甲方若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支付运杂费,乙方有权通知承运人/目的港代理暂缓交付货物,或留置提单或货物,或留置外汇核销单等相关单据,或留置甲方其他委托出口货物相应的运输单据,直至甲方付款。留置期间发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若甲方逾期付款,甲方同意每天按欠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同意若连续三周以上未委托乙方订舱,需付清在此之前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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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及第三人代为收转任何费用,甲方自行承担此类的支付风险。

3.10如甲、乙双方约定由收货人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上述费用,在收货人或者该第三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上述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不得以该约定为理由拒绝支付。

四、协议终止

4.1如遇甲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准时付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4.2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4.3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之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修改及生效

5.1本协议生效后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修改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对乙方有未履行的债务的,甲方应结清所有费用,本协议方生效。

5.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一年为限。

六、法律与仲裁

6.1本协议签章以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为凭。

6.2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3协议双方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为大连。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财产损失。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4

 

第二篇:货运代理协议(范本)

货运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甲、乙双方就乙方作为货代所揽货物或作为无船承运人所承运货物向甲方(代理船公司接受订舱)办理出口订舱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的资格要求:乙方确认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或无船承运人经营者的资格。

一、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船期预报等有关信息。该信息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订舱的参考。

(二) 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订舱手续。

(三) 甲方实行见款放单,甲方在确认乙方缴清所有之相关费用后,履行放单。

二、乙方责任:

(一) 乙方应积极负责地履行货运代理的职责,并对其提供给甲方的托运货物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

责,不得损害甲方利益;由于包括且不限于下述原因引起的任何针对甲方及其关联方的,和/或由甲方及其关联方承担的索赔、处罚、诉讼以及损失、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等,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及其关联方,使其免受损害:

1、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代理的托运人在订舱前已取得合法的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资格证,配额等合法性证明,若因乙方未能依约获得前述证明而导致任何针对甲方的处罚和/或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或损失;

2、 乙方应当保证所托运的货物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乙双方的约定,因乙方订舱货物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偷渡、走私、未申明的危险货物、违禁品、假冒货物等原因而导致的任何针对甲方的处罚和/或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或损失;

3、 由于乙方在执行本订舱代理协议过程中全部或部分的疏忽或过错,而导致任何针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代理的处罚和/或由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代理承担的责任和/或损失。

(二) 无论是船舶开航前或开航后,乙方同意对所订舱货物的单证更改与货主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三) 对于乙方订舱的货物,乙方应及时与船公司确认海运费及其他费用,并在船舶开航后15天之内向

甲方支付海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签领提单。否则,甲方将向乙方收取相应的滞签费。 (四)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按照甲方所代理船公司和甲方所要求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包括电子订舱、排载

及提单等网上业务。

三、费用与结算:

(一) 在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之前,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本票货物或乙方其它委托出口货物相应的运输单

据,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 在乙方结清所有费用之后,如有揽货佣金,甲方应根据相关佣金费率,支付乙方「货代佣金」。在每

航次开航后45天之内,乙方将佣金清单或依据给甲方核对,经甲方核对无误后,将佣金汇至乙方公司帐户。

(三) 甲方有权依照船东的指示,随市场变化,调整退佣费率,并于调整时告知乙方。

四、甲方美元账户:

五、乙方美元帐号:

户名: 联系人:

帐号: 电话:

开户行: 传真: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七、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若双方合作顺利且无异议,

本协议自动顺延。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产生的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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