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采购及施工安装合同书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房一期工程

门采购及施工安装合同书

采购方(甲方):四川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施工方(乙方):

合同订立地点:拉萨市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门采购及施工安装合同书

采购方:四川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房一期工程,因建设需要采购和安装一批单元门(带对讲系统)、防盗门、钢木套装门,经市场比选并报请业主、监理批准,决定由乙方供应并安装,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确保材料供应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拟定本合同,以之共同遵守。

一、采购材料名称:单元门(带对讲系统)、防盗门、钢木套装门等包安装。

二、采购方式:包工包料

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颜色:单元门(带对讲系统)、防盗门、钢木套装门,品牌、颜色同7#楼二层东侧样板间一致。

四、材料单价:货到工地待施工安装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综合单价,具体见下表,材料、人工跌涨均不作任何调整,出具税票时,另加3%的税费。

单元对讲门(带对讲系统)1500*2000

入户成品防盗门1000*2100

出便间防盗门1000*2100

管道井门(钢质门)

卧室钢木套装门900*2100

山顶间钢质门1200*2000

卫生间钢木套装门800*2100

若因承包人人力不足、人员技术力量差造成工期完不成,发包方有权另派人或甲方单方面另行安排其它施工队伍入场施工,费用从承包单价中按相应单价计算扣除,若承包人在中途退场,发包人按承包人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不合部分不予结算。

五、采购材料数量:以实际安装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数量为准。本合同暂定采购量:按下表执行:

供货数量必须满足甲方工程所需,若不能满足,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工期)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总价:以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安装数量乘以单价为最终合同价。本合同暂定总价为5153195.00 元,大写:伍佰贰拾伍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七、质量要求:乙方所有供货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材质必须满足国家有关的规范要求,施工安装具体要求:门框的安装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位置正确,门扇安装牢固,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门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并认真阅读施工图,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

若不能达到此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施工安装必须达到验收标准,不合格的由乙方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房一期工程施工现场。拉萨市八一路以西,北京中路以南。

九、色差:因货到工地检查时无法有效分辨色差,乙方应确保所供材料颜色一致。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颜色不一致,影响工程交付验收或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付款方式:根据暂定合同总价,在合同签定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预付款,即1575958.50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伍角整,所有材料全部到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50%的货款和人工费,即2626597.50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陆仟伍佰玖拾柒元伍角整,工序施工完毕且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等按本协议进行结算,扣除3%保修金余款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尾款。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厂家的增值税发票、检测报告、合格证及有关的试验报告等能够证明材料的质保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承包人必须提供准确的工人人数、姓名、身份证、个人劳务合同、每人每月工资表并需本人签字手续。未提供上述材料,甲方不承认乙方施工人员在本工地施工带话,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人工工资。

十二、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分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十三、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1、安全生产必需达标

2、严禁发生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由甲方负责购买负责购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若乙方发生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全额支付给乙方,保险赔偿不足部份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供货时间: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所需,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五、其它事项:1、钢木室内套装门在进行安装施工前,施工条件须达到以几点:(1)、卫生间须墙砖与地砖全部铺设完毕。(2)卧室与客户墙面须粉护完毕。

2、与甲方技术主管协商预留洞口尺寸,甲方技术主管在预留尺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室内套装门及防盗门,钢质门在安装作业时,所需用电由甲方免费提供。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与乙方无关。

5、在合同总价未付清时,未付款等价部分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套装门及防盗门正常安装作业时间不能小于55天。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各自完成各自的义务后自动失效,若有争议或产生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四川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小屋门采购合同书

香溪茗苑3.7.8#楼地下室小屋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 方(发包方):保定市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承包方):保定市宏创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自愿签订本

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地下室小屋防盗门

产品数量、金额:共计 332 樘,每樘 280 元 合同金额:注:已上价格包含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税金、保管

费、政府部门检查验收费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以上产品价格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二、进场交货时间、地点

1、进场时间:年

2、交货地点:

三、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

1、小屋门所用材料为镀锌钢材,材料厚度:门板0.70厚、框板1.0

厚,表面做防锈处理,喷塑,压花表面,配暗锁,喷小屋门号。

2、乙方负责并保证小屋门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

乙方承担。

3、小屋门进场及安装完毕后,监理、甲方、乙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

求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工地

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4、乙方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测量所有地下室小屋门的尺寸及开启方向,

并出具文字性资料报甲方工程部门及总工办认可后,方可生产、施工。

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甲方将工程交付业主时,乙方必须到施工现场配合交房,对业主

提出的问题当天内修好。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施工条件

1、乙方负责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 20xx年 月 日前安装完毕,乙方必须按国家规范及图纸施工,

保质保量。

2、甲方提供使用水、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只负责室外打胶

密封,室内缝隙由乙方采用碎纸板塞实,以便于甲方收口。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及工地有关生产及安全管

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没有预付款,货到现场,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一次性付

清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按总货款的2%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

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

失由甲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没有质保金,但除人为原因损坏外,维保配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且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及义务。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若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保定仲裁委员会裁决。

4、 本合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5、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定市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保定市宏创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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