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书

农庄转让合同书

甲方:海南弘庄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转让其承包经营的临高县马袅乡昌富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并依法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农庄地点、面积和资产

甲方将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与海南盛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鉴定的农庄转让合同书的权益转让给乙方,该权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含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与海南省临高县马袅乡吕富村委会对外签订的《承包经营土地合同书》所经营的农庄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承包经营,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拥有上述财产的收益权、处置权及土地使用权。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临高县国土管理局测量的《用地红线图》,土地面积为225.2462亩。

四至界线为:东至昌富村水田坎,南至海燕农场橡胶林防风林带,西至小路边,北至吕富村水田坎。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根据临高县马袅乡昌富村委会签订的《承包经营上地合同书》,甲方保证乙方拥有上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至二○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止。

第三条 转让金额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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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转让上述农庄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权益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不含因此产生的税费,税费由乙方承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待甲乙双方签订的《农庄转让合同书》经临高公证处公证及临高县马袅乡昌富村委会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中承包方的权利及义务已转让至乙方承担后,乙方在三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即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含已付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甲方收到此款后提供财务收据。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完全拥有上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财产,且剩余的土地使用权承包金己全部付清。甲方转让该农庄之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转让之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让的资产未对外设置抵押及未受到任何限制性转让制约。

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一个月内必须办妥上述有关手续,待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转让金后,甲方必须当即将上述农庄及时交付乙方生产经营。且甲方必须将上述关联转让合同原件:即甲方、盛昌公司、临高县马袅乡昌富村委会签订的《承包经营土地合同书》原件、临高县国土管理局测量的《用地红线图》原件交给乙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甲方有义务在交接时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当地用电用水部门的 2

关系。

5、甲方有义务在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全部转让金。

2、按有关部门规定缴纳水电费,水电费由甲方交纳.以后的水电费由乙方交纳。

3、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乙方与临高县马袅乡昌富村委会签订的《承包经营土地合同书》中承包方应承担的义务。

4、乙方支付定金后,即着手准备工作,待己方支付全部款项后,甲方立即办理交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l、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支付定金,若三天内乙方未支付定,合同自行解除;如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依约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未依约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2、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因自身债务或土地使用权未付清或抵押涉及该农庄产权纠纷,并对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如不属甲方自身原因涉及纠纷,双方共同负责解决,如最终未能解决,甲方要退回乙方所支付的定金,界时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 3

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宣,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公证。

甲方: 海南弘庄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法定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法定地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于4 签订

 

第二篇:辅导班转让合同

辅导班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英才辅导班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自愿将自己位于东风路小南门9号楼的英才辅导班 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辅导班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三、房屋内现有装饰,设备(除三张办公桌、两幅字画、房东所属物品和一台挂式空调外)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包括硬件及学生 元、房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个月 元,房屋押金 元),剩余人民币(大写) 元于20xx年6月12日之前结清。

五、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的辅导班名称(英才辅导中心),乙方接手前该辅导班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在此之前所有学生名单、学生联系信息、以及教材,资料无偿转让给乙方。

七、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对方上述转让费的50%。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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