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

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吉林市宏海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市宏海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承揽的施工工程项目实行公司内部承包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内部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承包内容:

五、开竣工日期:

六、工程质量:

七、合同价款: (最终以建设单位总决算为准)

第二条 承包指标

一、承包费用

(一)承包费用的支付

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的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款总额(含人工费、材料、管理费)的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不包括应缴的税费,税费由乙方据实承担。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计价方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和现场签证为准。

二、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缴纳各种税、费,按时缴纳,税金按工程总造价计取。(以实际工程结算为准)

三、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图纸和合同要求)

第三条 内部承包方式

一、乙方自行成立该工程的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因本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用于缴纳建委的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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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是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由甲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工程完工甲方收到返还的欠薪保证金后5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三、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本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如需要垫资,亦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本工程发生亏损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后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 承包管理

一、施工管理

(一)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合同约定内容事项,认真组织施工。

(二)乙方必须遵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搭设外防护架。

(三)乙方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方和甲方指令,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二、财务管理

(一)工程价款管理。乙方工程款必须存入甲方账户,如不存入甲方账户所发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及建设单位承担。在工程价款到甲方账户后,符合支付手续的,在两个工作日内,甲方返还给乙方。

(二)税费核算管理。乙方工程款存入甲方账户后,甲方有权按国家税法规定扣除乙方上缴税款及费用。

(三)人工费核算管理。乙方工程款存入甲方账户后,乙方必须持有近期发放的人工工资表及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甲方备案审批。甲方有权到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预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各项保险管理。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并办理项目全体员工(包括甲方委派的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保险、人身伤害保险、人工治安费等费用。

(五)财务核算管理。乙方为甲方下属项目部,实行二级核算方式。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按月向甲方申报财务报表,以备甲方核查。

三、安全管理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

(三)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安全标志、警示牌等,易燃、易爆地点放置灭火器等,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周边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乙方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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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五)其他有关安全事宜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六)由甲方指定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负责检测、安装、拆卸、运输及日常维护等(起重机械设备相关手续由安拆单位办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经营管理

(一)乙方承包工程的其他经营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即乙方对承包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工程的全部经济、质量、安全、赔偿、违约等法律责任。

(二)如乙方没有违规或者违法行为,甲方原则上不参与乙方的其他经营管理;如乙方发生违规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发生根本违约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出施工场地,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三)甲方协调施工期间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时,代乙方办理申报缴纳税、费手续。

第五条 承包工程款的结算

一、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完整的竣工和结算资料;竣工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盖章后,由乙方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后5日内,乙方将结算资料交给甲方。

二、预结算资料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预结算书或进度报表,其单项工程的工程量误差不能超过±5%,否则将视为该预结算书或进度报表不合格,甲方和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直到合格为止,同时按该预结算书所确定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为了加快进度报表及预结算审核,乙方提交施工图预算,进度报表及结算书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如为软件计算亦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本)及预结算书的电子文本。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二、分部分项验收必须是乙方自检合格,才能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报验。

三、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方组织设计、质监、地勘、施工、监理、质检等有关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查、验收、评定,施工质量必须合格。

四、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项专项验收(规划、防雷、电梯、环保、消防)工作。

第七条 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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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等提出需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经检查整改的项目已合格和未发现新的施工质量问题后方可视为竣工验收合格。

二、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部交付甲方或建设单位。交付前工程的照管、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照管的费用。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若委托甲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乙方除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等计取的违约费用外,尚需追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期间由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工期、质量及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三、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使用的施工队伍,有权对施工队伍进行调整。负责监督乙方各项费用的支出及采购支出情况,如发生拖欠劳务费用,材料采购费用、租赁设备费用及其他施工费用有权扣留工程款,用于支付乙方所欠付的各项费用,该费用视同支付乙方。

第十条 附加条款

一、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对公司形象、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

二、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企业受到上级部门处罚的,除罚金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外,乙方向甲方支付二万元违约金。

三、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企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相关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外,暂扣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暂扣两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暂扣三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四、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勒令企业停产整改的,除相关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外,乙方向甲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

五、因项目发生不安全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相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外,乙方向甲方支付150万元违约金。

六、由于项目部的原因,造成企业年终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扣分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分1万元违约金。

七、因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技术标准施工等违规行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或在媒体上曝光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

八、因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等违规行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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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资格的处罚,影响公司晋级、增项、评优、投标3个月以上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九、因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等违规行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总承包资质取消投标资格6个月以上的处罚,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开标前乙方先行办理手续时直接向甲方缴纳人员证件使用费等相关费用(按公司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合作项目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投标前期费用的分配与缴纳。

二、本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执行。

三、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部过程管理,施工过程中要满足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所需的资源配置满足图纸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乙方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等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支付竣工业绩交档保证金(2000元/楼),待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证及其他必要的业绩资料交付甲方后,返回保证金。

四、乙方负责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索赔等工作,负责承担工程款的收缴与清欠,承担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

五、由乙方承担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人身伤亡、机械、火灾、失盗等所有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行政管理部门因此工程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承诺该工程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承包负责人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本合同约定应承担各种民事责任的无限连带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甲方有权追偿。

七、甲方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对乙方与建设单位发生的工程结算书、工程款往来和竣工材料等必须使用吉林市宏海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专用章,使用其他印章无效,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乙方在借条或欠条盖有甲方公章无效,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如乙方发生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的,自甲方向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发出解除通知,即为本合同解除。

九、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满后,扣除维修费用,返回保证金(建设单位扣工程保证金,甲方不再扣留)。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往来信函,都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组成部分,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签订正式合同时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元。

十四、内部承包人对外分包水暖、电气、焊接等工程劳务分包须同吉林市北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按建筑面积 元/米交纳合同本案费。

※双方在认真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各项条款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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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吉林市宏海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市宏海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6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JX

编号:JX—2011—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

阜康市金鑫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 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阜康市金鑫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颜 玉 江

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人: (简称乙方)

担保人: (简称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各项条款,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经各方协商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名称: 阜康重化工业园区白杨河水库至园区引水工程三期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与建设方(业主) 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

三、工程安全要求: 无安全事故

四、承包方式及核算原则:

1、实行内部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以320元/米单价将白杨河水库至园区引水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变更为准,除管材、阀门及配件由甲方供外,其它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以建设单位与甲方最终形成的工程决算审定长度为准。

3、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必须经甲方统一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由建设单位打入甲方账户,公司统一管理。严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违者按所收取的工程款额10%进行处罚。

4、工程竣工验收,公司财务科依据决算审定价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并与乙方核算该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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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及时监督、检查、控制工程进度,促使乙方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中所确定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乙方违反相关安全、质量规范标准的,甲方责令改正并有权依照有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2、甲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并在公司设立专项户头管理工程款,保障乙方自主使用工程款。

3、工程验收完工后,双方积极配合,尽快核对账目,填制对账单,做为结算依据进行最终决算,项目经理要积极配合公司催收工程款。

4、因工程问题发生纠纷,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后,有权就该责任向乙方主张权利。

5、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监督,拒不执行甲方监督检查的整改通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向甲方提供 4 份完整的工程资料留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安监部门及本公司的管理规定,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保障,并按规定的标准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乙方组织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进行施工及安全方面的培训,方可进入工地工作。施工期间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目标为无轻伤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2、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对施工生产、质量、安全、 2

工程进度、现场管理、工资发放和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并彻底清除现场建筑垃圾。

3、编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分别报质检科、安全科备查考核。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若因此影响工程交工,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严禁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协议赊欠任何材料、物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乙方必须向甲方报月工资计划,甲方根据计划预留工资款并监督乙方在当月将工人的劳务报酬清算兑现,直接发到个人手中,并将工资表报甲方审核备案。决不允许克扣工资及其它损害工人利益的行为发生,如因此发生任何事端,一切行政、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与用户共同填写验收合格单,报公司存档。

8、必须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标准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按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工程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公司、建设单位报送完整工程资料。

10、提供材料、设备、供货合同报公司存档。

11、提供项目与各工种合同(协议)报公司存档。

12、乙方所用劳务工,须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1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更不得私自修改设计图纸,发现上述现象,限期责令改正。所造成的损失按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对项目部进行调整,或申请有关部门对其执业资格注销。 14、乙方应按规范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对影响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见证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造成的损失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15、①乙方以以下物品作为担保并以乙方全部名下财产作为担保,若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处置乙方名下全部财产。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JX

②乙方提供担保人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工程回访保修

乙方应履行保修义务,接到甲方或建设单位保修通知后,在一天内派专人进行维修。若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有意拖延时间,公司有权委托他人保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乙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1 %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向阜康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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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门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阜康市金鑫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 玉 江

5 乙方: 丙方: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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