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备租赁合同1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1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1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设备、设施。

如因人为原因致使该厂房及设备、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

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需经得甲方

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转借给第三方。

如未经的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

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活动。

2、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

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自己工作人员必要安全措

施。在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与甲方无关。

3、厂房、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如洪水、修

路封路)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双

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多退少补。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七、续租与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租期共 年,后 年租金共计 万元整人民币,乙方应提前 个月交纳后 年租金,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总租金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甲、乙双方 年租期结束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及设备时,同等租金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承租,甲、乙双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八、其他条款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或者搬出,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2、租赁协议范围仅限厂房、设备。

3、乙方承租期间经营所需的各种税金、管理费由乙方按章缴纳,使用之水、电等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提供的设备照片明细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承租期间,如设备遗失或者损坏,乙方应购买补足或者照价赔偿。

十、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应首付定金 万元整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于 ( 年 月 日)一次性

付完剩余租金,甲方保证乙方可如期搬入使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含附件),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第二篇: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

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宁海县新世纪金属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竺兆飞,总经理。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厂房及机器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财产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财产包括:

(1)座落于甲方公司内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的厂房,包括车间、仓库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对厂房进行明显划分;

(2)甲方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即压铸机4台(包含给汤机、喷雾机)、煤气发生炉1台、溶锅炉4台、空压机1台、喷粉涂装设备1套(含喷枪2支)、功丝机2台、砂带机3台、高频焊机2台、抛砂机3台,5吨冲床5台、自制压头设备一套、分体铝型材切割机一台,具体详见清单。年产150万片暖气片,不足之部分设备由乙方购进。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必须到位,并办理书面实物清点交接手续。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厂房及机器设备主要为乙方宁波旺旭压铸有限公司

的生产及办公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日前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财产;

2、租赁期自年 日起至年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双方约定乙方租用甲方厂房及全部设备的年租金合计为玖拾万元。

2、双方约定乙方租金按季度平均支付,是先用后付。即合同签订后第一个季度届满之日支付第一次的租金。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本合同项下一切财产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热能、通讯等费用由租方承担。租赁期之前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应交纳结清。若甲方属统一代扣缴的,在垫付后,乙方应在15天内支付给甲方。

2、在房屋租赁期间,房租税由甲方承担。

3、甲方经营所需办理的消防、环保、工商等应已办妥,未办理的应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代为办理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4、承租期间,对因乙方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财产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房屋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后二个月,乙方发现该房屋及非由乙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后的三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可对租赁场地进行必要的装修与改建。

2、配套及设备维护费用的约定:甲方出租设备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财产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的10日内返还本合同项下财产,并保证财产按完整返还。

2、乙方返还的房屋及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返还时,乙方出资装修部分应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任意破坏、拆除的,应当予以赔偿。

4、乙方承租期间非因不可抗力而致财产损失、灭失的,乙方应予赔

偿。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财产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进行交换。

九、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所有财产,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使用的,则应予租赁期届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财产损坏、灭失,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无需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出租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

(2)出租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甲方未按约交付厂房、设备的;

(4)甲方交付的财产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财产(厂房、设备)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且甲方无法进行维修的;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致使房屋损坏的;

(6)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7)乙方擅自转租财产、非法转让全部或部分财产的;

(8)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在甲方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后,乙方自收到催款通知超过30天扔未支付的;

(9)乙方擅自改变用途,或使用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 十一、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财产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

2、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实际交付厂房及设备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二00七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