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装修协议样板

个人房屋装修协议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住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

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

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

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

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装修工程协议(模板)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依法必须是具有装修资质的单位】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施工负责人:

公司地址:

甲方因办公室和贵宾楼需进行装饰装修,决定将本项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顺利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了如下一致合同条款,特签订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湖南纯木纺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贵宾楼

1.2房屋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见施工图)。

1.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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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程期限: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2.1鉴于本项装修属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只应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 (¥ 元)。

2.2本合同第2.1项规定工程款按下列进度分期支付:

房屋装修工程协议模板

2.3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不合格装修项目整改合格后为止。

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5@p。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由甲方自行设计并向乙方提供。

3.2施工图纸应当完整,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的要求。

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图纸。

第四条 甲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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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应在装修前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并向乙方现场交底。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协调施工人员与周边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保证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提供装修所需材料。

4.5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4.6施工期间如仍需部分使用房屋,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 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7不得强令乙方违章施工作业。

4.8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4.9应在装修工程完成后3日内进行验收。

4.10其他需甲方配合和协助的工作。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和甲方的装修要求进行装修,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若装修期间缺乏必备材料,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5.3施工中做好半成品、成品、设备和房间留存家具、陈设及甲方所购装修材料的保护、保管工作,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安全。因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5遵守甲方物业、保安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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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承担装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装修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顺延的依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甲方应当保证按照工程进度供应装修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能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影响施工时,应当相应的顺延工期。

7.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时应通知乙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中的保管由乙方负责。

7.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损耗率按照湖南省室内装修协会发布的《住宅装修一般项目参考基价》之附录《主要装饰装修材料损耗率参考表》执行。若损耗率超出此约定致使材料短缺由乙方补足。

7.4甲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 质量标准。本项工程质量执行下列标准:

1、省标《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262-2005)

2、省标《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Q/OCLK002-2005)

3、国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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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本工程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水电改造工程);

3、基层处理工程验收(吊顶工程、防水工程);

4、竣工验收。

9.2本工程各阶段验收前,乙方应当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单3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9.3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对不合格装修项目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无力整改或不愿整改或不按约定时间及时整改,甲方可以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4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防水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工程款总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协议,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10.2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和方式支付工程款,每延迟 5

一天,应按实际欠付工程款金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

10.3在装修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工的,工期相应顺延;由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装修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装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工程变更的签证、补充协议等均是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纯木纺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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