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租赁合同

复印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合同编号:20150301

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条款

一、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  租金:自租赁期第一天起应按期交纳租金,月租 300 元,月包 3000   张,

   超出黑色 3000 张部份按 0.06 元/张计(以A4幅面5%的覆盖率为标准计算)。

2、租金的交纳期限:收到甲方开出票据起30天内付清,支付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转帐。

3、租金超过交纳期限则按每天1%的滞纳金收取。

二、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三、             租赁设备的保管使用及维修保养

1、乙方负责机器的使用及保管,在租赁期限内,租赁设备及随机附件和配置丢失或乙方人为损坏之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人为损坏范围:如表面人为碰撞破裂,可开启部件人为扭断,用带钉或其它金属复印导致鼓组件等零件的破损;其他损坏范围:因电压不稳导致机器或配件损坏)。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次数实施定期保养和检查,一旦复印机发生故障,乙方应迅速与甲方联系,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并负责免费维修,并对维修过程做出详细的《检修报告》,乙方对《检修报告》的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字。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设备转交他人使用。

4、如复印机修理时间估计需1天或以上时,甲方需提供备用复印机给乙方使用。

5、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如:雷击、地震、洪水等)导致机器及配件损坏,则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四、             有关费用的支付

1、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复印机押金,押金为人民币 3000 元,合约期满时,若机器无任何由乙方导致的人为损坏(范围:如表面人为碰撞破裂,可开启部件人为扭断,用带钉或其它金属复印导致鼓组件等零件的破损),甲方凭押金收据原件将该押金如数退还乙方(不含利息)。

2、在租赁期限内,机器所使用的零配件费用及碳粉均由甲方承担(纸张除外),甲方上门服务之交通费用亦由甲方承担。

3、甲方每月按时向乙方开票据,乙方收到票据后30天内付清,逾期不付,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五、机器购买、:乙方对租赁的机器设备有优先购买权。

六、有关机器使用地址的变更

若乙方需要移动本合同所登记的复印机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将进行新地址的登记与机器调试。

七、             违反合同处理

1、如果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及时付清全部租金及其它一切应付款项;

 (2)、收回租赁设备,并由乙方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果甲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要求退还全部押金;

  (2)、要求甲方承担因设备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伍仟元赔偿给对方。

八、             有关合同的解除

1、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将租赁设备转租他人;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支付租金;

2、乙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租赁设备已不能正常使用,甲方不能提供其它符合乙方要求的设备给乙方使用;(2)租赁设备的故障率偏高,乙方有权提出更换机器,经多次更换仍有故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据此乙方不用赔偿一切损失。

九、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

十、             合同如有任何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一、合同终止

双方全部履行完毕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甲方验收租赁设备,如设备正常配置齐全无由乙方导致的人为损坏(范围:如表面人为碰撞破裂,可开启部件人为扭断,用带钉或其它金属复印导致鼓组件等零件的破损),此合同立即终止。

十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盖  章:                                  盖 章;

 

第二篇:复印机合同

复印机合同

甲方:

乙方:聊城市东昌府区科鹏办公设备销售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提供复印机给甲方使用并签订一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复印机:机型: 复印机 张开始收费

二、租用内容:

1、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整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以及在使用中所需的零配件和消耗材料,包括零配件,硒鼓,墨粉,人工维修等所有费用。

2、甲方的复印机发生故障时,应电话通知乙方上门维修,乙方接通知后尽快上门免费维修及更换零件。

3、如因特殊原因机器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乙方可以提供备用机器供甲方使用,直至甲方的机器恢复正常使用。

4、合同期间将会提供无限次电话咨询服务,以便及时解答甲方的疑难问题,甲方可在节假日期间(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通知乙方前往维修工作。

5、乙方在合同期内的维修保养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必须保证打印图像效果清晰,整洁。

三、收费标准 费用结算

以每次结算时抄表读数计算,每月基本租赁费350元免印10000张,超出10000张以上部分,单张按0.035元/张收取。乙方收取甲方复印机押金6000元。

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随时终止租赁关系。

五、租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条款和规定。

甲方: 乙方:聊城市东昌府区科鹏办公设备销售部 地址: 地址:聊城市花园北路29号

电话: 电话:0635-8362720 Fax:0635-8362721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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