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租赁合同

办公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向乙方租赁以下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应严格按照如下清单的要求提交设备:

二、供货时间: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厂家出厂标准,所有功能能正常使用。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因公司业务发展所至乙方设备的功能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更换设备或终止合同。

五、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设备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设备押金:3000元(□需要□不需要 提供押金收据)

2、基本月租金400元/台, 每月可免费使用复印张数为10000 张。超出10000张的部分每张0.04元收费。若实际张数低于10000张,则收基本租金400元。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发票内容为:复印机配件及耗材.可转账或现金。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无条件为甲方免费提供整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以及在使用中所需的零配件和消耗材料,包括零配件、墨粉、硒鼓、人工维修等费用(复印纸除外);

2、复印机发生故障时,应电话及时通知乙方上门维修,乙方接通知后4个小时内上门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配件;

3、如因特殊原因机器在2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乙方必须提供备用机器供甲方使用,直至甲方的机器恢复正常使用; 

4、提供电话咨询服务,甲方可在节假日期间(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通知乙方前往维修工作;

八、甲方义务

1、甲方有保管设备安全的义务,若设备丢失、雨淋、设备进水、虫害、鼠害、电压不稳造成损坏、甲方保管不当、操作者使用不当等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照价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授权而对产品进行拆卸、修理、改装造成的故障、损坏;在运输、装卸、搬运转移产品时造成的故障、损坏;因地震、火灾、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损坏以及其他不属于正常使用产品情况下出现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人为损坏、其他外力作用下的损坏等)由甲方照价赔偿

3、乙方所提供的的设备有网络功能的,在设备首次安装时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驱动程序等软件的安装调试服务,甲方需有专人学习及保存驱动程序以便日后增加计  算机或重装系统时自行安装。首次安装之后,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电话咨询及电脑远程安装调试服务。甲方若需要已方派专人再次提供上门安装驱动程序、软件等的服务(非硬件故障)要额外支付服务费30元/次。

4、甲方需要使用乙方所提供设备的网络或传真等功能时,需自行提供网络或电话端口,乙方可以免费提供不长于5米的网络或电话线(不包含布线)。甲方若有网络布线、其他网络设备等其他要求的情况,需要另行付费具体金额根据甲方要求及环境进一步商定。

九、违约责任:如所用设备因故障严重需调换设备应当及时更换,更换的设备仍无法正常使用客户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应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是每台设备月租金的叁倍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十、合同争议处理方式: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租赁时间:         日至        

  本合同期满,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无需另行签订新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壹年,      租金不变。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第二篇:复印机合同

复印机合同

甲方:

乙方:聊城市东昌府区科鹏办公设备销售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提供复印机给甲方使用并签订一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复印机:机型: 复印机 张开始收费

二、租用内容:

1、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整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以及在使用中所需的零配件和消耗材料,包括零配件,硒鼓,墨粉,人工维修等所有费用。

2、甲方的复印机发生故障时,应电话通知乙方上门维修,乙方接通知后尽快上门免费维修及更换零件。

3、如因特殊原因机器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乙方可以提供备用机器供甲方使用,直至甲方的机器恢复正常使用。

4、合同期间将会提供无限次电话咨询服务,以便及时解答甲方的疑难问题,甲方可在节假日期间(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通知乙方前往维修工作。

5、乙方在合同期内的维修保养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必须保证打印图像效果清晰,整洁。

三、收费标准 费用结算

以每次结算时抄表读数计算,每月基本租赁费350元免印10000张,超出10000张以上部分,单张按0.035元/张收取。乙方收取甲方复印机押金6000元。

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随时终止租赁关系。

五、租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条款和规定。

甲方: 乙方:聊城市东昌府区科鹏办公设备销售部 地址: 地址:聊城市花园北路29号

电话: 电话:0635-8362720 Fax:0635-8362721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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