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补充协议

家庭装修合同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未尽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

1、本工程乙方施工队进场前负责房屋验收确认,如乙方对房屋质量无疑义,则在施工期及保修期内,出现的装修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干活的其他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不得在居室内吸烟,不得使用己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员施工,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3、本工程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引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4、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工作而导致的管理机关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指示下发生被管理机关罚款由甲方支付。

5、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全程监督、协调,施工期间到达施工现场次数不得少于每周两次。

6、乙方在进行电路施工时,施工人员应事先经过甲方确认走线方案。经过相同位置的强电、弱电线路分管包裹:经过相同位置同是强电〈或弱电〉的线路同管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乙方应在工程验收时提供标的电路布线图。

7、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合同(部分辅料见《辅料清单》)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实行自查自检;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确认,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经过甲方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如有变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果系伪劣商品,则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乙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业主所购材料施工方认为可能造成环保超标的应及时提出并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8、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瓷砖铺贴 C.底漆、面漆 D.墙、顶面基础处理 E.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F.工程中期验收 G.工程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业主验收,施工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9、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10、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2年的保修和终生维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

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解决问题,甲方自行解决的,则甲方另外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11、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施工方计算失误或漏项的,工程款由施工方承担;施工过程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费用在施工验收完成后一次结清,未经甲方确认增加的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负责工程设计和预算,由于乙方设计或预算造成实现工程量小于设计或预算的工程量,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从尾款中扣除误差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

13、付款方式:开工前3日支付30%工程款,水电改造结束验收合格后付30%的工程款,工程到中期验收合格付30%(中期标准:水电路改造结束,厨卫间的墙地砖铺贴完毕,墙顶面基础处理完毕,吊顶、家具门窗基本制作完成,木器收口),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付5%,保修期过后付5%(保修期两年)。如因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甲方需与乙方共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14、本合同甲方供货清单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5、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后3日内提供标的居室的电路、管线图,及隐蔽工程图纸。

1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由甲方选择仲裁或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

17、本补充协议为《装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装修合同中有与本协议内容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补充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 方: 乙 方:

 

第二篇:家庭装修合同补充协议条款

家庭装修合同补充协议条款

业   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未尽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条款。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和相应法规进行施工,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环保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同时执行《家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高级标准执行DBJ/T01-27-2003(建设部110号令),未达到标准的乙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向甲方提供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名单,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方可上岗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3,施工期间管理机关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支付或垫付,出入证、开工证费用除外。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指示下发生被管理机关罚款由甲方支付。
     4,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实行自查自检;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到达现场,施工单位经品质、数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乙方不能以甲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 
     5,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水电材料、油漆、胶类、涂料、腻子粉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品牌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如甲方不能及时到场,在电话征求甲方意见后,乙方需在事后补上甲方关于此情况的签字认定证明。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供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并严格执行。同时乙方必须至少提前5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乙方同时须提供大致精确(正、负差值小于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负责搬运至楼上施工,搬运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有义务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8,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擅自挪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9,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在未接到甲方书面申请时乙方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图纸的现场制作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其设计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0,水路改造后进行打压试验,实验方法和试验结果要符合国家标准;如果乙方未能打压或未安国家标准打压,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水电路改造的方案均须经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重新修改,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及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如甲方不能按时到场,乙方可电话通知,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3,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不得使用与施工无关的大功率电器;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同时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木地板、木门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或者赔偿。
     14,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15,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报价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减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合同总价相应随之增减。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方签字(或双方约定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进行更换窗户、楼梯踏步、踢脚线铺装、开关面板安装以及协助橱柜、门窗、扶手、灯具等相关配套订制项目及设备厂家安装的工作,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16,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是紧急报修则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1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套。竣工资料包括:
    (1)给排水竣工图和电气竣工图,图纸应特别标明暗埋或暗敷设管道的位置、尺寸、材质、管径、线径等。
    (2)工程洽商记录:在整个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内容,必要的应附图。
    (3)工程阶段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记录:主要包括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构造、骨架的验收记录、闭水试验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
    (4)乙方提供的板材、油漆、涂料、墙衬、各种胶、给水管材、电力管材、电线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等。
    (5)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
    (6)其他双方书面约定的资料。
如乙方竣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能按时提供,甲方有权有暂缓支付结算款。
     18,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9,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协议所列条款与合同正文或其他附件所列条款有冲突时,执行本协议条款。 
     20,本补充条款共3页,甲乙双方在每页右下角小签后生效,内容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



业主(甲方):                           施工方(乙方):                    


日期:                                     日期:                              

相关材料品牌及要求

注:相关辅材未标注部分均使用国内一线品牌,或相关行业指定品牌(如有线电视信号线,宽带光纤等)

业主(甲方):                           施工方(乙方):                    


日期:                                     日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