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及补充协议

装修合同及补充协议

信息来源:广州装修公司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的矛盾纠纷,大都是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有合同,但合同的内容条款过于简单、笼统,对合同双方的责任约定不明确,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这是装潢合同中普通存在的问题。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为了规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统一合同文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其主要内容有: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合同中的发包商(简称甲方)的装饰房应系合法居住用房、租赁房或产权房;承包方(简称乙方)应为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代表,并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合同中应写清装饰施工地点、面积。

2)装饰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

合同中装饰内容及要求是合同的基本内容之一,施工纠纷往往由此而出。装饰施工内容应当具体,以居室为单位,分别写清装饰内容、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要求。

装饰施工承包方式可分为二种:

(1)包工包料,习惯称为“双包”。现在人们的工作节奏、生活节奏快,选择这种方式装饰住房最为方便、省时、省力,但是目前京城的消费者很少采用这种方式。

(2)部分承包。这种承包方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清包与不包的内容,双方的权责清楚,避免因内容遗漏、权责不明而引发纠纷。

(3)明确工程价款

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无论何种承包方式,工程价款必须在合同中写清楚。在合同中,总价款中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税金、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指导价》中都有规定,容易测算,双方商定后,即可写入合同。

(4)开工、竣工日期

开、竣工日期在合同中必须写明,并严格遵守,因为它涉及违约责任的认定。

(5)材料供应的方式及质量约定

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部分承包都应在合同附件的材料单上详细写上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价,在甲供材料的料单上还应明确写上材料送达地点和时间。(《合同》规定: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送达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必须进行签字确认,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抵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保管,甲方应支付乙方保管费,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应保证给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用于该居室装修。)所以在装修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在一些程序和细节问题上把好关。

(6)明确的质量验收标准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质量不象一般的商品那样容易测定,因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质量标准是综合效果,其中包括设计效果、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及家具、软装潢等组合效果。加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属手工操作,难免有偏差,只要在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就算合格。

(7)确定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和期限,在日常纠纷中也常见不鲜。(《合同》规定:工程价款分三期

付清,甲方对乙方的设计、工程预算认可,签订合同后,在工程队进场施工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50—60%;第二次工程款数在工期过半时支付,支付额为工程款总额的35—45%,尾款5%在竣工时付清,同时保修期开始。)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多变,发包施工中,甲方要增加装饰项目必须分签补充协议,并付清该增加项目的费用,乙方方能施工。

关于定金问题的说明: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回定金。”

(8)双方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合同双方的责任,责权对等,甲方主要义务是提供施工条件,按时支付工程款,保质按时供应材料(指清包工)、按时参加中期和竣工验收等相对应的责任,违反了上述条款约定则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或停工损失等。

乙方的主要义务是,保质提供材料,如期完工保证质量等,如违背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按合同规定的补充条款赔偿给甲方。

(9)纠纷解决

《合同》中明确消费者可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来解决。但如果消费者是在家居市场中选择的装饰公司,可以通过市场方来协调解决。

(10 )其他约定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2、居然之家的补充协议

对广大消费者来讲,居室装修不但是一项比较大的资金支出,而且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因此选择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市场和装饰公司,并且尽可能地把合同签订完善是非常重要的事。而目前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时,不但要签订北京市工商局统一印制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还要分别与市场、家装公司签订多项补充协议,这些协议条文琐碎繁杂,许多条款甚至相互矛盾,让消费者无所适从。居然之家通过总结几年来的家装管理经验,结合“先行赔付”、“环保装修”的承诺,制定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统一文本,目的是明确消费者、装饰公司、居然之家的三方责任,让家装变得透明简单,更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各装饰公司在本补充协议之外与消费者签订的其它补充协议,关于装饰公司的责任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不得低于《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居然之家根据《合同》和《补充协议》规定承诺先行赔付责任。

 

第二篇:装修合同-补充协议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                              (全称)

承包人(乙方):                              (全称)

鉴于施工现场特殊要求及甲方要求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工程量相应有变化。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                                     办公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基础上追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                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1,工程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减少,以及应甲方或物业要求出现的项目变更,统称为项目变更单,项目变更单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质保时间。

2,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3,项目变更单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变更款的50%,剩余项目变更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二、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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