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年 月 日出生,现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七道湾乡七道湾村组 号;姓名: ,身份证号: 。

乙方: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组 号;姓名: ,身份证号: 。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宅基地有偿转让一事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现将水磨沟区七道湾乡七道湾村划给本人的宅基地使用权以有偿使用的方式转让给乙方,宅基地号: 。

第三条: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乡七道湾村,宅地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宅基地使用费: 元,大写:

补偿甲方————元,大写:———————————————元。

第五条:乙方自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之日起,此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乙方。

第六条: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完成该宅基地的建房项目,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该宅基地的土地、房产证等有关事宜,所办理的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乙方支付给甲方上述全部款项后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宅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如遇国家政策或其它原因征迁此土地及房屋,所得的全款甲方自得到此款后,须于一周内给付与乙方。甲方自得到征购款一周内未将此款交付给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此款,且可向其追讨征购款20%违约金,若甲方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宅基地时,乙方的全部投

资经评估后,甲方按其评估值无条件支付给乙方,且应支付房产总造价五倍的赔偿金。

第八条:乙方如退该宅基地地号应赔偿甲方全款: 万元的五倍赔偿。

第九条:如甲方收回该宅基地地号应按甲方收取的 万元的五倍赔偿。

第十条:乙方必须遵守乌鲁木齐市的规划部门建设规定以及七道湾村的相关规定(详见甲方与七道湾村签订的建房协议),并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因上述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的可诉至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公正裁决。

甲方: 乙方: 公证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市、×××区、×××村集体规划小区,四字分明为界,面积×××平方米。 二、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叁拾万零陆佰元整(000.00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拾万零陆佰元整(000.00元)。 四、产权归属: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道路有人干涉,甲方全部负责。 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造成乙方损失(如基建费、装修费、安装费),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七、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赔偿金由乙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证明人: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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