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X项目)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X

出售方(团购方(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出售方(甲方):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团购方(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照顾乙方福利,实现团购商品房优惠,就乙方团购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宁乡县春城路的(高层住宅)商品房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团购商品房概况

1、团购住宅商品房位于宁乡县春城路地块(详见附图红线范围),甲方已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团购住宅商品房共 幢。

3、团购分为以下

A1: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32.58平方米;

A2: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28.72平方米;

A3: 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09.37平方米;

A4: 四房二厅两卫,建筑面积约141.14平方米;

B1: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33.4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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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29.54平方米;

B3: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10.07平方米;

B4: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08.84平方米。

C1: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32.58平方米;

C2: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28.72平方米;

C3:三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09.37平方米;

C4:四房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41.14平方米。

最终结算商品房价格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和长沙市房管部门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4、团购商品房为整体环境符合规划设计,实现绿化、美化要求。

5、团购商品房建成后可由甲方负责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招标并由物业管理公司对该物业管理。

第二条 团购商品房的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团购商品房价格

团购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均价 元计算,

二、付款方式

团购商品房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两种付款方式,因乙方享受了团购商品房的价格优惠,故同意按以下约定支付购房款给甲方。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分期付款和按揭付款的购房者名单,并应按以下约定,负责通知购房职工按时付款。 2

1、一次性付款方式:

(1) 年 月底之前,每套商品房交购房定金,每套定金 元。

(2) 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15日内,由出卖人与购房者个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买受人应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三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付清全部购房款。

(3)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购房者,在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时支付购房款的前提下,可享受按总房价97.5%付款的优惠,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购房款的,不享受该97.5%付款优惠(预期多少日内,仍可办理,但须支付违约金,预期多少日内,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按揭付款方式:

(1) 年 月底之前,每套商品房交购房定金,每套定金 元。

(2) 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15日内,由出卖人与购房者个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买受人应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三个工作日内,按贷款的要求,向出卖人付清全部按揭首期房款,并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十个工作日内,办妥按揭贷款手续。按揭金额以银行实际批准金额为准, 按揭贷款未获批准部份,买受人须以现金方式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可抵作首期款的部份付款。

(3)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在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按时支付按揭首期房款和按时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前提下,可享受按总房 3

价99%付款的优惠,逾期任何一项的,不享受该99%付款优惠

(4)(预期多少日内,仍可办理,但须支付违约金,预期多少日内,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工期及工程进度

甲方应于6个月内取得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开始计算工期,甲方应于18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其中:

1、开始计算工期后3个月内,完成基础部分施工至正负零;

2、开始计算工期后6个月内,完成主体框架施工;

3、开始计算工期后9个月内,完成主体封顶施工;

4、开始计算工期后12个月内,完成砌间墙施工;

5、开始计算工期后18个月内,完成各项安装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甲方在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因有关部门原因(非出卖人可控), 导致#b@2期延误的,上述3个月#b@2期可相应顺延。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施工困难、政策性因素、政府行为或政府方面责任,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非甲方责任原因,从而导致工期延误的,上述工期可相应顺延,但顺延工期最长不得超过开始计算工期后20个月。

第四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交房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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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应于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5日内,按已提供给甲方的购房者名单,组织购房者按本协议基本条款的约定,分别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有权拒绝与乙方购房者名单以外的购房者,签订团购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开始计算工期后18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完成团购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并应于团购商品房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购房者使用。

如遇下列非甲方责任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水灾、大雨、暴雨等;

2、因水、电部门的原因(非出卖人可控),如迟延安装、或停水、停电;

3、因政府行为或政府方面责任、政策性因素,如规划调整或变更、有关检查、重大活动,或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等。

4、施工过程中遇特殊困难等。

5、买受人没有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付清房价款的。

三、交接手续

团购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以书面及电话的方式,通知乙方或购买人办理交房手续,。

第五条:乙方的知情权

因乙方团购商品房目的为本单位职工居住使用,故甲方应保证乙方获得 5

如下内容的知情权:

1、有权获知项目施工的工程进度,并有权知悉有关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机构的相关资质;

2、有权查阅、复印与本协议团购房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以及有关批文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有权获得与团购商品房相关的诉讼信息;

3、有权了解相关设备的采购情况,并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

4、有权成立由购房者代表组成的五人小组,负责在团购房施工过程中与甲方协调沟通,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毁约本合同,违约方应按本协议团购商品房总标的的10%计算,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逾期超过24个月交付团购商品房的,应按已收乙方购房者购房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或乙方的实际购房者支付违约金;但甲方逾期超过26个月仍未能交付商品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除应向乙方或乙方的实际购房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外,还应于协议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购房款给乙方的实际购房者(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已收购房款的利息给乙方的实际购房者。

3、乙方或乙方的实际购房者,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约定的金额、时间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或未按时办妥按揭手续的,乙方或乙方的实际购房者,应按逾期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或乙 6

方的实际购房者,逾期付款或逾期办妥按揭贷款手续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解除与乙方实际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有权直接将逾期付款涉及的商品房另售他人。协议解除后,乙方或乙方的直接购房者,除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外,乙方实际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待甲方将涉及违约的商品房另售他人,并收回购房款后,无息退回给乙方的实际购房者。

4、乙方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购房者,逾期办妥按揭贷款手续,或因乙方购房者的原因,导致银行不接受或不审批其按揭贷款申请的,均视为乙方购房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成立。

5、乙方或乙方的购房者违反本协议书第四条第一项,逾期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或乙方的购房者,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第3项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团购商品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聊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团购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附件一》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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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签章):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团购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年___ 月__日 附件一:

1、能从公共通道进入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该栋楼宇的全部业主所共有。不能从公共通道进入楼宇屋面、露台的使用权归相应单位,买受人在使用时不得改变其用途和外观,并应遵守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以上部分未计入产权登记面积,其使用权归各该相应单位买受人使用,其它买受人对此放弃使用权。

2、未计入分摊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和架空层、地下停车场(库)、商铺等配套建筑,其所有权、收益权属于出卖人。

3、买受人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天内向有关部门履行纳税义务,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同时与出卖人委托对“教师公寓”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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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团购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买受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保证人:司

注册地址: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买受人和保证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出卖人建设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2、出卖人在该地块上建

设商品房,商品房定名为雁滩家园D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号。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特征

买受人自愿以团购方式购买雁滩家园住房,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9号楼 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框剪结构,层高为2.9米,建筑层数为 34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期房。

第三条 商品房的面积

该商品房暂定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的价款,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暂定总房款为¥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面积界定后 ,合同约定面积与交易中心产权界定面积有差异的,出卖人与买受人同意以交易中心产权界定面积为准,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每平方米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方式、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

帐户名称:

一、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15%;

3、主体框架工程完成一半,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15%;

4、主体封顶后, 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38%;

5、竣工验收交付钥匙时付清剩余房款。

二、按揭贷款

1、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时买受人在公积金中心或商业按揭贷款银行贷款后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的70%;若买受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在工程进度未达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时,买受人须选择分期付款或商业按揭贷款,待工程进度达到公积金贷款要求时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出卖人积极配合;若买受人提交的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资料经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查,买受人不具备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按第一种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3、具体首付款比例按公积金中心或商业按揭贷款银行

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买受人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妥贷款的,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到支付购房款时间节点而贷款仍未到账时,由买受人按合同分期付款约定期限支付应付房款,待贷款到账后3日内出卖人将已付房款资金无息返还买受人;买受人逾期未付购房款,出卖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收取买受人逾期利息。贷款到账后出卖人逾期未向买受人返还已付房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向买受人支付逾期利息。

第七条 交房时间

1、房屋的交付:出卖人收到首付款之日起30个月内向买受人交付本合同约定房屋。

2、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之日起 一年内统一负责完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税金及收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出卖人在收取买受人30%购房款之日起90日内,开工建设#楼。

2、出卖人取得团购项目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后立即和买受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纸签备案手续。

3、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统一负责完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税金及收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出卖人保证在交房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

务纠纷,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设定抵押权等问题。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1、出卖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得将本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施工单位。

2、出卖人根据国家制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承担全部建筑质量及安全责任。

3、房屋交付后,出卖人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相关约定履行房屋的保修义务。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不得进行有损房屋结构及使用安全的改建或装修工程,买受人装修方案应遵守《物权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雁滩家园D区9#楼,出卖人迟延开工超过一天,每日应按支付购房款数额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三个月未建设的,买受

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约定的三个月违约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出卖人不按约定为买受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纸签备案手续、产权登记的,每逾期1日,按已付房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延期交房超过30天,每逾期1日,按已付房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三个月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约定的三个月违约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4、买受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付款。买受人延迟付款超过30天,每逾期1日, 出卖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5倍收取买受人逾期利息。逾期超过三个月的,出卖人按欠款总额的0.5‰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同时交房期限相应顺延。

第十一条 保证

为切实保证出卖人按照本合同全面履行义务,保证人同意为出卖人的各项履约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任何一方可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执贰份,买受人执壹份,保

证人执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房屋建筑标准

附件二:房价外政府收费和代收费用项目表(以政府规

定为准)

附件三:房屋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二O一四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建筑标准

1、每栋楼一层单元入口、电梯前室地面、电梯门套用国产优质白麻石材,墙面贴广东优质墙砖,石膏板吊顶。二层以上电梯前室的地面、墙面、入户通道地面贴广东优质墙砖,入户通道墙面刷乳胶漆,石膏板吊顶。

2、地面:住房室内地面为砼毛面。地下车库地面为环氧树脂。

3、内墙:抹灰压光。

4、外墙:外墙刷优质涂料,颜色选用与“雁滩家园”总体相协调。

5、顶:抹灰压光面。

6、窗:平开双玻断桥隔热铝合金窗。

7、楼梯扶手:金属焊管扶手。

8、电梯:电梯选用品牌电梯。

9、上、下水:室内厨房、卫生间预留接口,上水一户一表,表为预付费水表,分户计量。

10、电:一户一表,分户计量。

11、暖:集中供暖,一户一表,分户计量。

12、门:单元门为可视防盗门,分户门为品牌防盗门。

13、监控:小区院及地下停车场为高清监控系统。

14、小区绿化:按政府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及道路硬化。

附件二

房价外政府收费和代收费用项目表

一、产权证政府收费:

1、契税: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2、维修基金:高层70元/㎡?、低层50元/㎡;

3、登记费:80元/户;

4、测绘费:0.9元/㎡;

5、印花税:5元/证;

6、工本费:10元/证。

二、物业预收、代收费用:

1、物业管理费:预交一年,物业费标准待定;

2、电费:300度/次,0.56元/度, 费用168元;

3、水费:40吨/次,2.80/吨,费用112元;

4、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装修完毕验收合格退款);

5、装修垃圾清运费:500元/户;

6、全年垃圾处理费:60元/户;

7、装修电梯使用费:200元/户;

8、暖气卡、水卡:40元(制卡费各20元);

9、楼道亮化费:18元/年;

10、天然气初装费:2980元;

11、门禁:可视780元;

12、有线电视:360元。

以上收费项目若政府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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