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承包协议

                        合同编号:            

        

             

工 程 承 包 协 议

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方:  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余花兵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321123198712306214            

为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适应当前竞争的建筑市场,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承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廊坊市天泰人和小区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廊坊市建设路以东,光明东道以北。

3、结构形式及层次:框架剪力墙,地下2层,地上23层。

4、开、竣工日期:20##-4-1---20##-6-29

5、工程质量:合格

6、建筑面积:22067.99平米

7、工程造价:3349.022万元。

二、承包内容

1、承包人:乙方为甲方委托的项目负责人。乙方是具备有工程施工经验、预见并能承担此工程的经济风险能力的人。

2、承包范围:为甲方与投资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其它相关协议约定的施工范围项目的全部内容。

3、承包形式:双包。根据双方共同核定的各项经济指标,乙方在甲方的管理监督下承担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管理费的上缴:

1、乙方上缴给甲方管理费按决算总价的1.50%。

2、确保甲方不少于该工程决算总价1.50%的净上交,甲方从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1.50%预提,同时有权扣取本工程施工中应由乙方支付的其它费用。如未完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或未达到承包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扣取因为完成乙方未能完成的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外,则乙方在本协议管理费的基础上增加 0.5%给甲方,并甲方有权在任何一次付款时扣除。

3、乙方除去甲方管理费后的工程收入余款(扣除因本工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本工程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垫资款、利息、罚款和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各项保险费及其它款项后)归乙方所有。

4、如本工程获得省、市级以上质量奖项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或者当年(按公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计)进账款超过1亿元的,甲方按总进账款的0.50%奖励给乙方(两项优惠奖励分配方案不重复计算)。

5、结算原则:乙方认可总承包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结算条款。本协议约定实施的工程待与业主竣工结算完后,如实际收取的工程款在扣除成本(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租赁费(含场地租赁费)、各项保险费、运输费、价差、现场经费、外施证费、取暖费、临时设施费、技术和经营措施费、扰民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竣工图的编制费、资金占用费、财务费用、水电费、房租费、各项税金、规费、保修金、交际费用、为承接下步工程的安置、停滞、迁移、转场费用、乙方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罚款等等)后亏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结算的日期为: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竣工结算协议办理完毕,且除保修金外的所有应收款到达甲方账户后5日内。

四、财务管理

1、乙方必须执行本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财务管理方法。项目工程款的收取必须汇入公司指定帐户,收款人必须是公司指派人员。

2、所有对外的(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买卖合同、物资购置合同、租赁合同等)经济合同,必须报公司审查,按程序审批同意后盖有公司印章方才有效,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未盖有公司印章的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

3、材料采购和使用执行本公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材料款经公司审查批准后按程序付款,材料价格和用量超出定额认价和含量以外的一律不予付款,由乙方承担。必要时还将追究其超出的经济责任。

4、如果发现材料偷窃和欺诈入库或将现场材料转嫁的变卖的,除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承包人的责任。除经济责任外视情节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5、未经公司同意,项目承包人不允许以项目用款为由,个人私自借款或融资,如有发生均属个人行为,与工程项目无关,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收取的保证金一律要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留存,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退还。任何人都无权挪用收取的保证金,如一旦发现作为窃取、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7、项目部任何管理人员绝对不允许打白条,如果打出白条也只属于个人行为,所打白条而引起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8、乙方不得私开乱开材料及租赁发票、做假工资表、做假账、做假领用手续、和劳务队串通私抬劳务费捞取好处来虚增成本,一经发现,作为挪用和窃取资金追偿外,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五、承包人经济担保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根据双方共同核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以自已家庭的全部财产及资产以外的资金作担保,赔偿亏损所产生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考核指标

    1、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并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要求。

    2、工程建设工期:乙方应根据自身条件编制施工方案或进度计划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执行。进度只能提前,不能延误。

    3、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杜绝重大及死亡事故,努力减少轻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大于 1   ,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故费用乙方承担。

    4、劳务费、材料、机械设备费和租赁费、周转材料租金等:施工用料实行限额领料,超过允许范围的,由操作人承担。劳务人员工资的发放应符合甲方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5、乙方必须在每月30日前将各类报表上报甲方各科室(包括本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形象进度、劳动力情况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和当前的存在问题)。

    6、档案管理:乙方应将项目管理中发生的所有工程经济和技术资料,按甲方或当地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收集留存并整理后交甲方归档。如因乙方档案管理失误导致关键证据丢失而使甲方招致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7、乙方应按期协助甲方将已完工程量报表报送相关部门审核签认。参与工程结算工作,按规定完成结算申报。

8、乙方应服从并遵守甲方相关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七、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人员的委托聘用和解聘手续(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财务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收款人必须经公司指派。

    2、甲方负责对项目部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的监督。

    3、配合搞好外部关系和合作单位的协调工作,协助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八、乙方的责任

    1、实施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2、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工程规范、规程、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精心施工。

    3、完成甲方布置的现场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材料、设备机具的进场管理工作。

    4、参与编制各项工程的专业计划和各项原始记录资料,按规定时间向甲方上报各种报表,并做好工程经济和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以及变更洽商的签认工作。

    5、服从管理,对现场劳动力完成的各项工程工序任务应推行 “工程任务单”制度,做到无单不施工,主要材料使用实行限额领料制度。

6、因外欠款、质量、安全等被起诉,涉及到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费等所有产生的相关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1、甲方为乙方单独建账核算。乙方及时上交票据给财务建账。乙方委派财务人员与甲方财务人员对账,并进行工程成本核算。

2、甲方有权将承包方最终利润部分按1:9比例数分成(发包方10%,承包方90%)。乙方如全部完成并达到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合同协议内容的要求,甲方奖励给乙方利润部分的5%。乙方如超额完成甲方各项指标,或获得甲方和上级各项奖励,甲方再奖励给乙方利润部分的5%。

3、非甲方原因(如因建设方的原因未提供工程相关文件给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而导致乙方:工程进度延期、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人员材料设备等不能进场、材料租赁费不能支付、保险不能缴纳等责任的),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或本应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因素乙方未考虑和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发生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等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罚款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或本应由乙方承担并考虑的风险因素乙方未考虑或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和施工过程中发生材料涨价、人工费上涨、施工难易程

度等原因而要求停工、中途退场、要求结账的,甲方不予支持且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项目部所用人员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福利待遇等全部由乙方承担。涉及到公司在职职工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按国家规定每月按时交给甲方,由甲方统一上缴,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所产生的滞纳金或罚款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7、为了防止以中间费的名义变相领取工程款,单位工程的中间费按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0.5%-4%以内。视工程情节而定。

8、任何形式的用章须与本公司备案印章相符,不相符合的印章均为私刻(盖)印章,而产生的后果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9、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诉讼。

10、乙方签认的承诺保证书与工程承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余花兵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为确保贵公司资产不受损害,就廊坊天泰人和小区二期                            工程                    项目(下称该项目),本人作如下承诺和保证: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本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积极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商誉,维护公司利益。保证不发生影响公司信誉的重大事件(如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影响资质验审、材料款、工资及劳务费等上门催讨、投诉、上访)。如若发生,由本人负责处理并消除影响,费用全由本人承担。

2、保证严格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全部条款约定。中途因资金短缺造成的工程停窝工等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如公司因该项目被起诉、被申请仲裁、被有关部门处罚等导致公司财产受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且本人愿意以自己以及家庭的全部财产及资产外的资金作保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为追索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仲裁费、交通住宿和招待费,等等费用)。

4、本人承诺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范围内由本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保修、结算、工程款的收取等全部管理工作和劳务费、材料款、设备租金、各项保险费、管理人员工资、税费、外施证费、各级管理费、承包费等所有款项的支付工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署名):                    身份证号:

日期:                           

 

第二篇:某市政工程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_secret

内部承包协议书

编号2007(  )号

发包方:XXXX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经内部招标将以下工程内部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安全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工程内容类型:                                               

三、承 包  方 式:包工包料                                       

四、承 包  造 价:暂定人民币    万元,以竣工结算工程量为准。     

五、投标 下 浮率:管理费率    %,下浮    元,折合管理费率    %。 

六、工 程  工 期:      日历天                                    

七、工 程  质 量:一次性合格                                     

八、工程付款办法及结算依据:

(一)项目部中标后签定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承包造价的5%;如不到位,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材料予付款:如果该项目业主有预付款到账,则该项目的材料到现场并经业主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可以根据材料发票支付材料款,限额为到账预付款扣除管理费。

(三)每月支付月进度款,限额为业主到账进度款扣除管理费。

(四)工程外部结算完毕,业主支付结算款后办理内部结算;结算价以甲方与业主结算价为准。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

1、负责提供工程全套施工图纸一套;负责向乙方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工作。

2、负责编制外部结算,并协助乙方办理结算审核;负责审核内部结算,支付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二)乙方:

1、严格按图纸及有关规范施工;负责组织工程所需的人员、材料及机械。

2、负责编制进度报表、竣工图、坐标、高程及一切竣工资料,交由甲方、业

主审核,并负责催收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3、乙方保证项目经理在现场管理,如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告甲方负责人。

4、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需要在施工范围内提供一切安全设施,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代收代办),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在项目部和施工现场按文明施工和甲方的要求设置五图二牌。

5、其它:见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破坏公用设施、验收、结算审核、保修等责任以及业主和社会管理机构对现场施工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九、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年,质保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    %,在结算时扣除,保修期满后退还;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属于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需提供    %的材料发票(发票付款单位名称必须是甲方全称)和剩余的工资单。

十一、乙方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挪用工程款不专款专用的;因拖欠材料款并到甲方处催讨。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三)施工组织不严密,严重拖延工期的。

(四)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与招标文件所指定的不符。

(六)中途放弃施工或转包他人。

十三、甲方派      同志,乙方派      同志负责工地施工

十四、补充条款:                                                  

                                                                     

十五、本合同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公司财务科留壹份,在合同盖章签字之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以上条款,经双方阅后无误)

发  包  方:(盖章)                   承  包  方:(指印)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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