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竣68吊顶施工隐蔽检查记录范本

渝建竣68吊顶施工隐蔽检查记录范本

 

第二篇:施工阶段——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范例

施工阶段——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范例

符合以下填报要求:

砌体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要求:

1、配筋砌体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齐全有效。

2、配筋砌体工程钢筋安装、填充墙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是否与砌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搭接等。 芯柱钢筋与基础或基础梁中预埋件钢筋连接,上下楼层钢筋的搭接。

地面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要求:

1、各构造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工艺做法、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重要材料的复验报告是否齐全。

2、建筑物地面下的沟槽、暗管,检查内容: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3、建筑物地面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节点,检查内容:变形缝是否按设计要求设置,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沉降缝和防震缝内应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

4、有特殊要求的立管、套管、地漏与地面、楼板节点之间的密封处理,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有排水要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工程隐蔽工程检查要求:

1、预埋件和锚固件的埋设数量、位置、埋设方式及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程要求。

2、门窗与墙体间缝隙防腐、填嵌处理,应符合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3、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位置及玻璃垫块的设置,数量、规格、位置安装方法以及橡胶垫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金属门窗防雷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吊顶工程隐蔽检查要求:

1、房间净高和基底处理。安装龙骨前应对房间净高和洞口标高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缺陷应处理完善。

2、预埋件和拉结筋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3、龙骨及吊(杆)的安装。检查吊顶龙骨及吊件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安装必须牢固,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

4、木龙骨、木吊杆防火、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规定。

5、填充材料的设置。品种、规格、铺设、固定情况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6、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及其支架安装应符合设计标高要求,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应在安装饰面板前完成。所有管线应验收合格。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7、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轻质隔墙工程隐蔽检查要求:

1、预埋件、连接件埋设。位置和数量以及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龙骨安装。检查龙骨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门窗洞口部位加强龙骨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边框龙骨安装与基体结构连接必须位置正确、牢固平直,无松动。

3、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规定。

4、填充材料的铺置。品种、规格、铺设、固定情况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干燥,填充密实均匀,接头无空隙、下坠。

5、设备管线安装。设备及其支架安装应符合设计标高要求,管道和设备调试应在安装饰面板前完成,所有管线应验收合格,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墙面工程隐蔽检查要求: 墙面工程包括室内顶棚、墙面的抹灰工程以及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裱糊饰面、软包饰面、罩面板饰面、纺织品类壁饰工程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

1、饰面板的连接、连接件之间的连接。连接件与墙体的连接、连接件与饰面板的连接、连接件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2、裱糊饰面工程用的腻子、基底封闭底漆。基层含水率应符合不同基层的要求: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新建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层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旧墙面在裱糊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应符合规范要求;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

3、软包饰面工程的封闭底胶、内衬材料。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4、抹灰工程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及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细部工程隐蔽检查要求: 细部工程包括细木制品、木制固定家具、花饰、栏杆、栏板、扶手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

1、木制品的防潮、防腐、防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细部工程的预埋件埋设及节点的连接。橱柜、护栏和护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工程隐蔽检查要求:

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含全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组合幕墙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

1、埋件(或后置埋件)的埋设。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各种连接件紧固件应安装牢固,螺栓应有防松脱措施。

2、构件的连接节点处理。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安装必须牢固。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幕墙立柱下部节点应符合有关规定。幕墙金属框架、金属框架与金属挂件的连接节点的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幕墙上、下及侧边四周应镶入固定玻璃槽内,不得与槽底及槽侧壁直接接触,悬吊式玻璃幕墙与槽底间间隙,落地式玻璃幕墙玻璃与槽底间垫块应符合设计要求。组合幕墙不同面板材料的分界线处框架龙骨应设置双立柱、双横向杆件,分别固定牢固,并应留置不小于10mm的间隙。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处理。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4、幕墙防雷装置施工。幕墙应形成自身的防雷体系,并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地连接,严禁串联。

5、幕墙防火、保温及防潮层构造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层与玻璃的间距应大于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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