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服务合同

会务服务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此会务服务合同,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目标:进一步做好环保行业公司关于大气环保物理成份及化学组分分析的专业、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更好介绍、推广、完善本公司项目。

第二条 受托方的义务

2.1受托方应于提前进入场地进行布置,并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2.2受托方应负责提供会议所需设备,并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相关工作。

2.3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完成本次活动,不出现因技术问题带来的意外情况,不破坏损坏会场硬件设施、设备。

2.4受托方应负责布置会场委托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5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受托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受托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受托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

3.1委托方应全力配合受托方的工作,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完成。

3.2委托方应将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变动及时通知受托方,并提供相关详细信息。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受托方就本项目获得的报酬总额:人民币300,000元,以最终实际双方确认的费用明细为准,其中包括:

(1)受托方租赁场地、布置活动场地的费用,包含会议场地费用、设备租赁费用、餐费、茶歇、服务费。

(2)受托方印制资料的费用。

(3)受托方安排参会人员乘坐机场大巴到达会议场地的费用。

(4)受托方安排外地参会人员入住酒店的住宿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无需就本项目向受托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员所作的仲裁裁决应为双方当事人作为终局裁决接受,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时间同步,项目工作完成,该合同即终止。

6.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第二篇:会务合同

宜昌致尚会务会展有限公司 会议服务合同 会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宜昌致尚会务会展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甲方之 ,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会议具体事宜:

1、会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参会人数: 人。

3、会议费用总计: (大写: 万)元。 另附报价单

二、乙方提供如下会议服务:

会务合同

、会议接待

会务合同

、会议交通

会务合同

、会场布置

会务合同

、会议餐饮安排

会务合同

、会议秘书服务

会务合同

、会议代表住宿安排服务

三、费用支付

双方确认,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按本条款支付(合同总额 )预订金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合规#5@p后[ ]日内一次性将款项扣除预订金后支付给乙方。

四、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自双方签

宜昌致尚会务会展有限公司 会议服务合同 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告知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务必不得泄露。

七、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自双方共同签章后且甲方支付预订金后生效。

八、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杜昱浩

传真: 传真:0717—6319870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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