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机械加工协议2

委托加工协议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2、乙方免费提供一定一跨车间作为甲方的成品仓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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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协议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

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

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5@p,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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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合作机械加工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促进双方之平等互利与共同发展,就机械加工合作事宜签订本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1、合作期限为  2  年,自20##年 1 月 1 日至 20## 年 12 月 31 日。 

2、合作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业务量之订单,但乙方就上述订单向甲方的报价不得高于甲方与其他同类供应商间的价格。

2、合作期限内,乙方的生产设备(详见清单)由乙方自行提供,该生产设备应存放于甲方指定场地。

3、合作期限内,乙方的生产、管理及设备的维修、运转等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

4、合作期限内,在乙方与其它供应商处于同等商业条件及生产能力下,甲方应优先考虑将订单提供给乙方,乙方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部订单,且乙方承诺,若获得甲方订单,乙方应最优先安排生产甲方订单。

5、合作期限内,乙方必须聘请或配置相应自有的技术,生产,质量等专业人员,确保乙方加工的甲方产品质量和交期完全符合甲方要求。 

6、合作期限内,在乙方履行完毕甲方订单的前提下,若发生乙方产能闲置,则乙方可适当自行安排或承接其它业务,但乙方不得因为该业务而对甲方订单产生任何影响。

7、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内发生的具体业务往来及订单均需另行签订相关的订单或采购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二、场地租赁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乙方支付租金。

2、租用面积:_____平方米,租金每平方米每年130元为标准计算,年租金为___元。

3、租赁期间,因租赁而产生的水费由甲方承担,电费按乙方对应单独电表计算,甲方代收代付。

4、电费及场地租金均需在费用发生之次月10号前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

5、乙方在指定租赁场地内,应在甲方的同意及安排下设置并区分生产、办公场所及仓库,租赁场地及物品由乙方自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及安全责任。

三、管理模式

1、甲、乙双方均系独立法人,管理独立,财务独立,人事独立。

2、为便于管理,在租赁场地内,乙方同意遵守甲方关于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甲方之规章制度。乙方之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着装及上下班时间亦与甲方保持一致。

3、合作期间,若乙方及其客户须参观甲方车间及办公场所等,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之许可。

4、甲、乙双方不得因合作而侵犯或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管理信息、人事制度、客户情况等)。

5、乙方不得绕过甲方与甲方客户直接发生沟通或业务关系,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除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及附件之内容,缔约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并因任何故意或过失而透露给本协议签约双方之外的第三人知晓。

四、合作终止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都有权解决协议,但必须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外,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亦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七、双方声明:本合同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及后果均已知悉,本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的情形。

八、本协议之附件系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乙方投入设备清单:

    方(签章):                               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二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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