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责任制协议书

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理顺公司的工作秩序,明确责权,有效落实甲方和乙方的承包关系,特制定本协议,望双方认真履行。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四、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以最终结算

为准。

五、工程价款: ¥ 元(中标价)(大写: 整)

六、收取管理费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按下面方式执行:

工程中标总价X %,甲方应收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 X %= 元(大写: ),双方约定为在乙方拨付到第一次工程款时一次性付清。

七、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上缴,乙方将各种完税证明及有关的材料提交给甲方存档。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与财务相关的其它工程#5@p、物资采购票据及其它的劳务#5@p。

八、质量要求:按甲方与业人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执行

九、 责任方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十、 施工工期: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一、 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甲方有权对整个工程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乙

方保证专款专用,绝不挪作他用。

十二、甲方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贯彻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协助乙方搞好工

作,但不承担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亏损、工伤、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三、乙方承包以上工程的施工管理,享有工程盈利的权利和承担亏损的义务,并保证做到如下条款:

1. 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凡与该项目的税务、安全、质

量及保修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责任。

2.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施工协议要求

组织施工,按时、按质、按期完成本协议所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对工程质量精心施工,实行对工程质量终身追踪责任制。 3.

4. 乙方应搞好与本项目有关的关系,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 乙方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中,如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工程转

包他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未按协议实施,造成对甲方声誉有严重影响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工程完工后

的遗留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所需的材料款、人工费、机械费不得拖欠,应及时足额支付兑现,如发生拖欠,负责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

6.

7. 乙方应在工程完工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完税证明材料。 对工程所需的资金有宽余的承受能力和筹措能力,对项目实施

所需的流动资金自行筹措,甲方不予借贷,也不能以工程项目作抵押实施借贷,项目开工后不得因资金短缺影响工期和停工。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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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承担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赔偿。 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并承担因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赔偿。 对工程效益全面负责,并承担因工程亏损造成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对工程工期全面负责,承担因工期拖延造成的处罚和赔偿。 对公司在该项目和与之关联的名誉和形象全面负责,若造成公司名誉和形象受损,应承担损失赔偿金(按具体情况具体确定)。 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法规、施工验收管理规定、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做到依法经营、合法生产。 遵守和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 乙方须按时将合同及工程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竣工验

收证明材料、完税#5@p、建安#5@p)上交甲方,如若不交,加收

0.5%(且不低于10000.00元)的管理费。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 违约: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协议条款行均属违约,违约方给

对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并且执

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

第十六条 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投保。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中未明确的条款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所有

条款。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甲方允许乙方就本工程项目开立项目结算专用帐户,

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由双方协商补充增订附件,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经济和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书范文

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通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经济损失,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资质审查及报备

乙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列入国家和基础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的项目,乙方应提交先关的特种作业资质或资格证书原件供甲方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工甲方存档。

第二条 组织架构

乙方承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乙方单 位负责人为基础合同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杂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

针对具体项目的实施,乙方必须制定明确的施工负责人,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必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第三条 安全教育

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并想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条 施工组织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1、 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编制有关质量、安全及文明生产保证措施, 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审查和监督。

2、 乙方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工程实施受非安全因素干扰(包括但不限 于非法和打斗不良行为),确保现场安定、施工质量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 全。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机房、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 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表里条件和协助服务。

4、施工过程中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反安全规 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同事,对甲方未提及的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提醒甲方及监理 单位。

第五条 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国家、行业、甲方及监理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1、 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施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工、电工等)必须持 证方可上岗。

2、 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 域;施工人员应劝阻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3、 施工现场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好设备及材料的安全及管 理工作,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对外发生的污染等事故的全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甲方已安装有设备的场地中,或在其他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 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 防护措施,经甲方及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5、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储存、运输使用等) 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 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事故处理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按键的预防工作。由于乙方的管理不严,防范工作不落实,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案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由于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

1、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甲方应争事故处理流程,采取紧急措施组织 抢修、恢复生产,并在15分钟内电话告知甲方,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 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2、 按工程界面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网 络安全,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若乙方在基础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 设事故的定性标准,在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前提下,在工程款中扣罚乙方的违约金,调 整乙方承建工程范围。具体标注如下:

三级重大事故以上(含三级重大事故),扣除基础合同工程10%工程款,且甲方不再选择乙方入围合作框架;

四级重大事故,扣除基础合同工程6%工程款,且甲方有权减少乙方以上50%上的承建工程量;

非重大事故,扣除基础合同工程3%工程费,且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相关工程量。

4、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数据、文字资料以及其他保密资料,乙方保证履行保密义务,保证不提供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因公伤亡、火宅、车辆安全、员工犯 罪、治安刑事案件以及通信网络或互联互通事故、通信电源、信息安全事故等。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与基础合同相同,但工程类合同终止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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