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协议书

车辆过户协议书

甲方(卖方/原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新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川DZ8823 厂牌型号: 初次入户时间: 年 月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颜色: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或×,):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 套 [必需项目] □备胎 □随车工具 □ 说明书/保养手册 □保险单卡#5@p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甲方静得):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 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过户之日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 元) ,尾款至合同签订之日叁拾日内付清。(未付部分写张欠条给甲方)

甲方确认收到首付车款贰万元后,协助乙方到车管所过户;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退还车款,本协议终止。

3.车辆在过户的车管所交接。 过户后因车辆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四、车辆如因某方原因过户不成,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的协议补充条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有效期至乙方付清甲方欠款后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产过户协议书

房产过户协议书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得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同时将该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该套住房的现有证件及相关手续转给乙方,房屋转给乙方时,其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三、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提供过户过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造成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甲方应无条件将购房款如数退还给乙方,有甲方将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应该依据收回时的市场差价补偿乙方。

四、甲方应该保证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没有任何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到位。

五、在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有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六、房屋转让后,自转让之日起,有关因使用该房产涉及的水、电、暖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证 人: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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