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

土地流转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亩的竹林山地流转给乙方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二、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

该地流转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1日止。

三、土地的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流转费为每年 元,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流转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如甲方需要使用竹子有权砍伐少量竹子,但不得影响乙方现有生产设施。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竹林地,乙方不得大面积损毁竹林和严重改变竹山现有地貌,或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收取土地流转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自建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1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流转合同,不得干涉乙方进行任何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流转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本合同转包后,第三方应按甲方与乙方之间原流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乙方在同等条下件享有优先流转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续签流转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组委会和乙双方和村委会见证方各执一份,乡镇农经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组民代表): 乙方:

见证方(村委会):

年 月 日 2

 

第二篇:邱县农村土地流转及发包合同书

邱县农村土地流转及发包合同书(样本)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转包、互换、入股、出租、转让、发包等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该土地的用途为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属转的:在甲方原土地承包期内;属发包的:最长不能超过10年)。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它土地) (大

写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支付给甲方 元/亩/年,合计大写 元/年。

属发包的:合同双方约定,承包费以现金支付,每年一

交,交款时间为每年元月,乙方逾期不交款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每年元月 日支付给甲方 元/亩/年,合计大写 元/年。(对发包期限超过5年的土地,要从发包起始期算起,

5年进行一次评估,参照评估价格和合同价格,对价格上下

浮动在10%以内的,合同内容保持不变;对价格上下浮动超

过10%的,重新定价并变更合同有关价格方面的内容,承包

人拒绝变更视为合同自行解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

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

本村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

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给甲方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各存一份。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村委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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