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甲方:武汉万科天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06   月签署了《武汉万科普天项目总包工程(示范区)施工合同,为保证该合同范围内乙方承建的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协议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乙方的保修范围、责任、期限:

1、保修范围: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武汉万科普天项目总包工程(示范区)施工结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的保修责任。

2)其他约定:                                                        

2、保修责任:

1)竣工验收后移交前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各部件、整体或单体损坏、脱落、变质、丢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和修复责任。

2)在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过程中给甲方和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3)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同意接到甲方或业主通知后派人准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并保证在对该维修项目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需维修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质量保修期从该项目第一次业主集中入伙移交之日算起。

5)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工程质量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

6)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接受武汉万科天诚房地产有限公司维修部门的统一管理。

3、保修期限: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70 年;

2)装修工程为 2 年;

3)防水工程(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等)为 5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采暖、空调及制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具体到场和完成维修时间规定如下:

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缺陷、未完工程通知(包括:口头、电话、书面通知),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科学的论证,精心组织施工并最终对维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1)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责任,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2)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包括: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等)1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3)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4小时内赶到现场,同防水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组织,在天晴情况下同防水施工单位72小时内协同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配合等情况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责任。

二、保修实施细则:

1)乙方同意在保修期头六个月按管理人员1人、泥工6人、水电工2人、油漆工4人、木工1人配备,并以书面形式委任上述人员为现场工程保修人员,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保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甲方可以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维修事务,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上述人员为专业技术工人。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技术考核,若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乙方必须立即更换。甲方有权对乙方每人次予以¥1000元处罚。

3)乙方同意在以上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甲方通知3小时内需增加的人员赶到现场。

4)六个月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重新确定保修人员的数量,同样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甲方可以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维修事务,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同意,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提供预备工程保修材料,并将材料送到甲方现场维修材料仓库,由甲方统一管理。如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维修工程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甲方可以直接委托他人供货,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需另行知会。甲供材料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修管理人员和现场保修施工人员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小区出入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7)乙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任何物品(包括:领用、借用物品)丢失和损坏,保修责任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8)乙方同意在保修期内保修负责人和现场保修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保修事务主管部门签到、打卡登记二次(8:30、18:00),每人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乙方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或无人到现场,甲方可以委托他人完成属乙方责任内无人维修的保修项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理相应罚款。该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保修职责的证据之一,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罚款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不需另行知会乙方。

9)所有保修施工单位必须服从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和物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三、保修质量:

1)乙方保证每项工程质量维修一次性彻底解决。特殊情况(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个别结构裂缝和屋面渗漏水)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协同防水施工单位共同处理,在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维修。凡同一位置相同质量缺陷重复投诉或重复维修二次及二次以上,甲方将以1000元/次递增罚款。如因一部位重复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造成业主的赔偿,由乙方承担,有因渗漏重复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造成业主索赔的,由乙方和防水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2)乙方完成每项工程维修工作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没有业主的房屋或设施由甲方维修主管部门工程师签字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职责,甲方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完成,由此产生所有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业主和甲方管理部门的签字确认只证明乙方已对甲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不承担其他责任。

3)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履行对业主和甲方的约定或承诺;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料,有偷工减料的行为。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因此发生所有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保修施工作业人员施工行为规定:

1)乙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整洁(服装由万科提供),出入小区须佩戴管理处的《出入证》,乙方人员离开维修现场时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整洁,不得有任何遗留物;必须关闭门窗、水、电开关。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200元。

2)乙方人员进入业主家中进行返修前,事先应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不得擅自翻越围墙、栏杆入内;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的非维修施工作业的区域。装修后的房间维修人员应着鞋套。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中大声喧哗、哼小调、开玩笑、看书、报刊杂志、电视; 不允许乱扔纸屑、返修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快餐盒饭、抽烟或无故逗留等,不得在住户家中抽烟,不允许使用业主家中任何物品。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200元。

4)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与业主(住户)或自己的同事发生争吵,说出不文明的语言。如引起住户投诉,不论原因。违反一次一人处罚¥200元。

5)乙方人员在预约或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并完成维修项目,而引起住户的投诉或赔偿;同一维修施工需连续多次到业主家中,维修施工人员在离开维修现场时未与业主约定好下一步工序的到场时间的,乙方除应承担业主索赔外,并处一项一次¥200元的罚款。

6)乙方人员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当日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7)未经允许,乙方人员不得以万科的名义承担为装修队搬运垃圾,为业主进行装修、改造等行为,造成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外,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的罚款。

8)乙方每次在空置房维修完毕,须将返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整洁,严禁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外,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9)乙方人员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损坏设施、装修、家具由乙方承担赔偿,并处一项一次¥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10)    甲方有对乙方现场违规人员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驱逐退场的权利,并责令乙方改正或换人;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改正,甲方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的人员完成乙方的修缮任务。发生所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1)    因工作需要甲方召集举行的有关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会议,在通知到乙方后,如乙方未准时参加或缺席。无故迟到一次处罚¥50元;无故缺席一次处罚¥200元

12)    甲方开出《万科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零星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所有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五、质量保修卡:

为增强客户信心,本工程由施工单位向各客户出具质量保修卡,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质量保修卡应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交甲方。乙方承诺质量保修卡上提供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乙方提供的联系有误或失去联系,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修卡格式见下页)

六、质量保修金支付

工程结算时,从乙方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赔偿等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将差额补齐。

七、质量保修金返还

1、渗漏质量保证金:按保修款总额的10%留取,在5年保修期满后支付;

2、工程质量验收满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经甲方、物业公司签字同意后,20天内付保修款总额的45%(扣除相应费用)。工程质量验收满2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经甲方、物业公司签字同意后,20天内支付保修款总额的45%(扣除相应费用及渗漏质量保证金),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推迟支付相应比例的保修款。

3、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八、违约、扣款、罚款、奖:

1)乙方原因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条款履行职责,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将由此所产生的扣款、罚款费用直接从承包合同的结算款项中扣除,不需另行知会。

2)因甲方责任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将定期,根据每项维修工程的业主满意度调查统计结果。一年二次对维修队伍进行工程保修、维修施工服务工作考评,满意度得分的各项指标(包括:服务态度得分、成品保护得分、维修质量得分、维修及时率得分),超过90%满意(9分及以上)奖每次¥2000.00元,低于80%满意(低于8分)罚每次¥1000.00元。考评表见附件。

质量保修卡样本如下: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项目保修服务评估表

版本:1.0

1、 业主评估数据来自于《万科售后服务调查表》中业主的评分,其中第1项:评估统计由各个业主评分合计而得。

2、 甲方维修组评估由甲方维修组人员进行评定,评定分值范围1~10,1代表最差,10代表最好。

3、 该评估表作为《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附件,为该协议服务。

武汉万科天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保修服务评估表

版本:1.0

尊敬的万科业主:

您好!

为了解我公司保修服务情况,请您百忙中能填写这份调查表格,以利于我们将工作做得更好。

请您在表格中打“√”,以表示您对该项目的满意度,其中6代表不满意,10代表最满意。

谢谢您的支持!

                                                   武汉万科天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XX景观工程 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 1 年。土建工程

为 1 年,钢结构工程 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

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

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养护

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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