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甲方:

乙方:龙岩市劳动服务公司

为了鼓励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根据龙岩市岩委[2002]141号文件精神,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将其应享受的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费予以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余额,委托乙方直接从失业保险费帐户划出,由乙方代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甲方不再按月到乙方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乙方应按照有关社会保险和劳动事务代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为甲方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和劳动事务代理费,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甲方并于次年4月底到乙方查询甲方失业保险费的支付情况和结余情况。

三、当甲方的失业保险金余额不足以缴纳第二条所列的费用时,甲方应提前将不足资金补足,如甲方不予补足,将视为自动停保,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联系,便于乙方在必要时及时通知甲方办理有关事宜,避免因时间的耽误而使甲方有关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五、本协议仅限于甲方的失业保险金委托乙方代缴社会保险费事项的约定,不影响甲乙双方劳动事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并与原签定的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失业保险余额代缴完社会保险费时为止。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有关规定出台,有与之抵触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龙岩市劳动服务公司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 年 月 日

 

第二篇:缴纳社会保险金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已经收到上海厚欣贸易有限公司20xx年4月—20xx年8月的社会保险金金额2220元,由个人自行缴纳,后续的一切缴纳社会保险金问题都与上海厚欣贸易有限公司无关,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11月1日

承诺书

本人已经收到上海厚欣贸易有限公司20xx年3月—20xx年8月的社会保险金金额2664元,由个人自行缴纳,后续的一切缴纳社会保险金问题都与上海厚欣贸易有限公司无关,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11月1日

承诺书

本人已经收到上海厚欣贸易有限公司20xx年5月—20xx年8月的社会保险金金额1554元,由个人自行缴纳,后续的一切缴纳社会保险金问题都与上海厚欣贸易有限公司无关,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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