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书

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书

甲方: (中标人)

乙方: (配送企业)

根据福建省县以上医疗机构第五批,第六批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FJZX200601,FJHH200601)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其第五,六批部分医院中标药品委托给乙方进行配送(医院和品种详见清单),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责任共担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安排,负责将部分医院的

中标药品委托给乙方进行配送;

2.甲方负责中标药品的组织和供应,并对药品的质量负责.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应及时对所委托配送的药品供应给乙方;

3.甲方应及时将招标的有关政策通报乙方,以便乙方更好地进行中标药品的配送;

4.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药品技术指标等相关资料;

5.甲方负责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药品代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为医疗机构选择的配送企业;

2.乙方应熟悉《招标投标法》,《工作规范》,《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其应承担的义务;

3.乙方应主动及时与所负责配送的医疗机构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

招标人在网上签订药品买卖合同,履行药品买卖合同规定的义务和中标人的承诺.不得以任何借口(如配送地远,采购量少等)而不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或配送药品;

4.乙方每次配送的数量和时间应以医疗机构的采购计划为准,按招标人的网上订单所确定的品种及数量,及时配送.有关网上配送的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5.乙方在药品技术指标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医疗机构.对中标药品进行全过程的质量跟踪,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6.乙方应按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药品代理服务费通知中所提供医疗机构采购中标药品的数量和金额向甲方结算中标药品代理服务费以便甲方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有关货款的结算和退换货事项:

(本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

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

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本协议谨供中标人和配送企业参考)

 

第二篇:药品配送协议书

药品配送授权书

中标人:湖南鑫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名称)在此以中标人的名义授权:湖南万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名称),对我公司中标的药品(见附表)负责岳阳地区(可以是多个地区)的配送服务。

根据《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我公司在此保证经我公司授权的配送企业承担全部配送服务和质量保证责任。

中标企业(盖章) 配送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