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配送合同

蔬菜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2014001 销售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发货单为准,且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质量要求 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项标准执行:

1. 有机食品标准

2. 绿色食品标准

3. 无公害食品标准

4. 约定标准

第三条 包装要求 包装物由销售方提供,费用由购货方承担。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时结算,按商品发货单当场结清价款。

第五条 验收

1. 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2. 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 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2. 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 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5%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10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 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

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

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二篇:高校食堂蔬菜配送合同

蔬菜供应配送合同

甲方:餐厅

乙方:蔬菜配送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经营的东一食堂、东二食堂、西区食堂、南区食堂所需要的蔬菜供应配送达成如下协议,由甲方经营的其他餐饮经营场所不在此范围内:

第一条 蔬菜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及计量单位

甲方所需蔬菜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日18;30以前报单,内容以甲方定单为准。报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市斤为计量单位)等内容;蔬菜的单价每月5日、15日、25日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一次,但其单价不得高于甲方附近新竹路市场同品种蔬菜的单价。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应配送的蔬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的标准。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

交货时间为每天早上8:00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食堂仓库

运输方式:乙方派人派车配送,并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 验收

乙方蔬菜送达甲方时,甲方派专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双方并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定。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甲方以转账支票支付乙方货款,每半月结算一次,同时由乙方开具税务#5@p。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要求把蔬菜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蔬菜,由双方协商,按达成的协议处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配送的蔬菜的质量、单价等进行考核和评估。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配送蔬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接到甲方的正式采购订单后须及时备货,并于第二天保质保量按时配送给甲方,不得延误。

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其供应配送的蔬菜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如出现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所配送的蔬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配送的蔬菜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有权拒收;发生甲方拒收或者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供应配送的蔬菜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其解决赔偿责任。

2、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蔬菜提供给甲方时,均应提前10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如未及时通知对方,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解决仲裁解决。

第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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